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只凭村委会与浙江籍人的一纸合同,从2013年7月2日起,山西省孝义市西辛庄镇梁家沿村的2700余亩土地就成为了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区。全村九百多人也从此失去了宅基地权和土地使用权,彻底变成了既非农业人口又非城镇人口的“真空人”。虽然这种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开采浅层煤的行为屡遭村民举报,然而在孝义市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之下却安然无事。
该村村民康建文举报说,他在2008年以每亩两万元承包的56亩宜林荒地,被村委会以一女二嫁的形式卖给了福建人用以煤矿地质治理,一夜之间承包协议变成了一张废纸。康建文拿出了他当时承包56亩宜林荒地给村委会的收据和一份由甲方孝义市西辛庄镇梁家沿村民委员会和乙方练祖绸签订的地质环境治理协议书并说,他们村根本没有地质灾害,在南方人没有挖煤前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山村。现在所说地质灾害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是借口;其目的是想挖煤。因为他们村地下埋藏着丰富的煤矿,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没有打击私挖滥采之前村民一直都以此为生,后来随着政府打击力度的加大私挖滥采行为也就绝迹了,煤矿资源被保存下来了。
可是,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村委会的一些领导就以地质灾害为借口开挖村里的煤矿以达到个人的目的,一场以煤炭地质灾害治理为名的私挖浅层煤的行为开始了。
其实仔细推敲这份协议,其所表达的目的昭然若揭。村委会与浙江人签订的协议书虽是以地质环境治理为名,但该项目的实施,既没有政府部门的立项文书又不具备合法的手续,是一起彻头彻尾的私挖滥采。
从2008年8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开始,几乎每年都会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打击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政府公文,其中明确指出对没有取得长期采矿证,未办理土地手续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行为均属于违法采矿行为,各县、区、市要列入打击范畴,并把打击私挖滥采的行为纳入政府考核之列。
这份协议书是以煤矿地质环境治理为名,其必然是由政府出资治理,以竞标文书为准。而仔细推敲一下该份协议书,其程序是不符合常规的。该项目既没有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书也没有公开招标通告,就连本以政府出资实施的地质治理项目都变成了浙江人自行出资治理。这种资金本末倒置的出现并非是福建人善心大发,而是看中了梁家沿村地下丰富的煤矿资源。
据村民透露,该项目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不受约束是因为孝义市人民政府、西辛庄镇政府、梁家沿村民以3:3:4比例分配利益所得。
据调查,以煤矿地质资源治理为名开挖浅层煤的项目没有可行报告,缺乏长期采矿证没有履行完土地手续。这种开采方式是粗放式的采矿行为,完整的山体被破坏的支离破碎,可耕种的的土地也被消亡殆尽,森林植被全部遭到破坏。
在西辛庄镇周边只有沿公路沿线的山是完整的、绿色的,离开公路走进山里到处都是开采浅层煤留下的要么是破碎的山体要么是正在开采的现场。从表面看以牺牲生态环境提高GDP增长方式政府的账面是好看了,到从长远看这些地区将是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地方,为安全留下隐患同时也为政府治理增加了负担。这种发展模式与当前中央所提倡的建设生态文明相背离是不可持续的,不可避免的出现权力寻租产生官商勾结利益同谋。
随着进一步调查得知,像村民康建文承包的宜林荒地也在政府的主导行为下成了一纸空文。村民与浙江人和本村村委会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让村民想不到的是当初在协议中保留的两百米范围内的全村村民的坟地也让村委会拱手卖给了南方人。目前就村民所知,这四百亩土地是以每亩12万元卖出的,村委会就得了近5000万元。
而这种经过所谓地质环境治理过的土地又是怎样的呢?
在调查中看到,原本完整无缺郁郁葱葱的山地,变成为荒坡,貌似平整的土地是以巨石和碎石为基础,铺上几十公分的黄土而得来的,这些土地在雨水的冲击下,塌陷、沟壑比比皆是。开采完煤矿资源后早已无人再治理遗留下的问题。这样的土地能让庄稼成长吗?据专家说,土壤的形成需要几代人的改良,而且需要稳定的潜水层保持土壤的生长,如此的大规模采挖,早已破坏了潜水层,即使表面再平整庄稼也无法生长,因失去了基本的生活环境和条件,目前,梁家岩村已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无人村。
今年是山西省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山西省委明确表态:宁可牺牲点GDP,也要将环保指标提上来。孝义市更应该积极落实中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精神认真对待梁家沿村民的诉求,拯救梁家沿村其实是在拯救孝义市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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