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多人在后台问

国家助学贷款的两种类型有什么区别

以及各自的申请流程

今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

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者有什么异同?

申请机构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贷款发放机构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

还款人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时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所以还款人是本人

需要用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办理手续,法定监护人是联合借款人,由双方共同还款。具体以当地金融机构当年的规定为准。

申请金额(无区别)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还款利率(无区别)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救助政策(无区别)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的要求,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限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学制(以前有区别,现在无区别)

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依据新政策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总得来说二者的区别并不大

但是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对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说有个优势: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些限制条件,比如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会有一定的难度;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则相对宽松和快捷。

申请流程

有关资助、贷款等方面的问题可打教育部电话咨询!

这是教育部连续第13年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今年提前25天开通热线电话,服务期限由原来的1个月延长至52天。

不仅中央有,各地各校都有资助热线。如果学生有问题,可先拨打就读学校热线电话;如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再拨打相关省市直至教育部热线电话。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热线95593咨询。

重点来了!资助热线电话结束后,同学们可以继续通过学校的资助部门咨询政策和反映问题,也可拨打教育部常年开设的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本文来源于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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