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门事件
1936年1月5日,在朝阳门发生了日军鸣枪寻衅殴打中国士兵的“朝阳门事件”。是日晚10时许,日军一辆军车行至朝阳门,此时城门已闭,日军未带通行证要求进城,被中国守城警察张玉亭及保安队班长张巨铤阻拦。旋即,二人用电话向上级请示,经批准,立即开城放行。
日军对中国守城警兵的积极请示、通融,不仅不表示感谢,反而以开城迟缓为由,5个人殴打张玉亭、张巨铤二人。二人被殴打致伤,鼻口冒血。日本兵又冲进宪兵驻守所,遇到二十九军守城排长解东启,竟肆无忌惮地鸣枪恐吓。在城上守备的二十九军官兵见状不得不鸣枪示警,5名日兵才爬上军车仓皇离去。
后经交涉,双方派员到现场调查。日方以受伤中国警兵不能指认行凶日兵为由(因天黑无法看清),却反诬二十九军开枪射击了日军,竟向中国提出严重抗议,并扬言保留向中国提出要求的权利。
为此,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向日本驻屯军提出抗议,反击了日军的嚣张气焰。此次事件,引起中外关注,使北平局势顿时紧张。
第一次丰台事件
1936年6月26日上午,从张家口调驻丰台的第二十九军冯治安三十七师一0九旅二一七团三营乘火车刚刚进入丰台车站,因火车突然鸣笛,军马受惊,有五匹受惊四处奔窜,其中一匹窜入日本驻军正在修建的兵营内,被日军扣留。中国士兵追至日军兵营,与值勤日军交涉,要求归还军马。日兵满横无理,不仅不交出军马,反而将中国士兵打伤。日军借机寻衅,派出多人持枪出营房布阵,如临大敌,有随时交火势。
事后,日军借此向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提出抗议,并无理要求二十九军撤出丰台。
宋哲元拒绝了从丰台撤出的要求,但为解决此事,采取了换防的办法,同意将与日军发生冲突的三营调往颐和园驻防,将三十七师一一○旅蒋华延营调往丰台,此事才算平息。这就是所称的“第一次丰台事件”。
大沽口事件
1936年7月9日2点钟,驻塘沽日军香川部队30名步兵,乘小船在海河进行军事演习,他们把船划到东大沽,要求在那里登岸。东大沽是二十九军刘汝明一四三师一三三旅刘团一营的防守地,因为事先没有接到日军进行演习的通知,中国守军不允许日军上岸。日军不听劝阻,强行登陆,互相枪击,各有伤亡,后经中日两方军官出面制止,枪战停止。10日刘团长奉命拜访日军香川队长,向他表示歉意。张自忠亲自向日本驻屯军参谋长桥本群委婉进行解释,大沽口事件才得以了结。
(大沽口事件)摘自《血祭卢沟桥—七七事变》 第十章 丰台冲突迭生
天津金刚桥事件
天津市政府保安队九中队第三分队队长邹凤岭,是个土老冒,第一次到天津来,听说天津是个热闹的大城市,7 月 21 日晚间,穿上了便衣到市内街上游玩。因为这个老冒不熟悉天津情况,更不了解街道分布,误入日本租界,被日本特务逮捕关押,日本特务对邹进行严刑拷打,审问他的身份、到日租界的目的。一个在市府轮值的保安队员看见一辆卡车从金刚桥通过,车上押着的人正是他们的分队长,一时情急,向此车开枪射击,打死一名日本特务。保安队的另一些人合力把邹凤岭抢了回来。
日方提四点要求:
一、市长正式道歉。
二、严惩开枪犯人及肇事分队长。
三、从优怃恤死者及伤者。
四、保证此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天津金刚桥事件)摘自《血祭卢沟桥—七七事变》 第十章 丰台冲突迭生
第二次丰台事件
继“第一次丰台事件”之后,时常无理挑衅,逼迫中国军队让步。
正阳街为东西向,街中间有一条由西向东流着污水的明沟,是丰台西边的机务段工厂排放污水用的。街的北侧有商店铺面,南侧是铁路,铁路边有一排花洞子。正阳街的东头,也就是污水沟的下游,是丰台火车站,二十九军驻军1个营即驻在车站对面的中和、大兴两货栈内。货栈北校书里胡同,胡同北是空地,空地乃二十九军的练兵场。二十九军的营房距东仓库日军营房仅300米。为了避免冲突,中日双方曾议定,日军穿过正阳街走污水沟的南侧,中国军队一律走北侧。可是,日军一向肆无忌惮,横冲直撞,故意寻衅生事。他们不时闯进中国军队的练兵场出操,有时还把装甲车开了进去。随后,日本华北驻屯军派牟田口廉也所属一木清直大队驻进丰台的中国兵营。至此,日军控制丰台的目的已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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