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上的专利权是一种权利推定,行政机关不能介入司法权行使,法院应独立于行政机关实施对专利权有效性的认定。因此,法国专利的无效程序由法院管辖,即巴黎民事一审法院。
【当事人及提起方式】
原告:利害关系人
其中,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
1.专利相关诉讼中的被告(例如,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
2.专利权人或专利权共有人;
3.专利权人的竞争对手,包括:
*收到专利权人侵权警告的竞争者;
*涉嫌处于专利权人权利要求范围之内的竞争者;
*改进专利的专利权人;
*专利侵权诉讼原告;
4.专利被许可人或受让人;
5.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或检察官。
被告人:专利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独占许可人不能成为专利无效诉讼的被告。因此,当专利独占许可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不能提起专利无效的反诉,只能将专利无效作为抗辩理由。
提起方式:单独提起或反诉,在一审或二审中均可提出。
【申请理由】
根据《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613-25条的规定,法国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可以分为四种:
1.不符合专利授予的实体条件的专利权,包括:不属于可以授予专利的客体,不具有实用性、新颖性或创造性,或违反公序良俗等;
2.公开不充分,以至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能根据说明书及附图来实施专利;
3.权利要求超过了最初申请的范围(包括分案申请的情况);
4.对于专利权范围的修改导致了权利范围的扩大。
与中国的专利无效相比,前三种理由基本一致。而对于第四种理由,由于在专门的权力范围限制程序中,专利权人能够通过简单地放弃部分专利权利要求、合并某些权利要求、重写或更正某些权利要求的方式,在专利被授予后的任何时间向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申请修改专利权利要求。因此,规定了第四种申请无效的理由。
【受理条件】
法国针对专利无效的诉讼包括单独提起诉讼和被告直接提起反诉两种形式。实践中,大多数情况均以反诉形式提起。
针对通过反诉方式提起的专利无效诉讼,要求被告所提反诉与原告所提本诉之间存在足够的联系。例如,原告就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的履行或解除提起诉讼,在该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就专利无效提起反诉。、因此,如果专利权人认为反诉与本诉无关,应当向法官提出驳回反诉的请求。否则,法官将依职权审理反诉。
专利无效诉讼还可以针对正在申请过程中的专利提出。对此,法官应当中止诉讼程序,直到专利被授予或专利申请驳回。
【举证责任】
由于授权专利被推定为有效,专利权人无需再证明其专利有效。因此,专利无效的举证责任由无效申请人承担。
法国专利无效诉讼的特点
首先,区别于中国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由专利局审查认定,在法国,专利的有效性要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是否充分公开等)由法官独立进行认定。
其次,区别于其他诉讼,专利无效诉讼中对技术问题的处理服务于法律问题的解决。当法官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不足时,可以请技术专家提供意见,并将该意见作为证据使用。
专利无效的法律效力
1.专利无效判决具有绝对效力;
2.专利无效具有追溯力:被判无效的专利被视为自始无效;
3.专利无效对权力范围的影响:
*全部无效:由法院作出判决并将判决书抄送至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后者进行无效公告并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上;
*部分无效:法官通过限制(缩小)权利要求的方法判决专利权部分无效,专利权人根据判决向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专利权人也有权在无效诉讼中修改其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将作为无效诉讼的审理对象。
以上就是法国专利无效诉讼的相关知识点,供参考。裕阳知识产权集团专注知识产权服务20年www.yuyangip.com,若是有关于法国专利方面需要咨询或是需要提供服务的,可以随时咨询裕阳知识产权4006603336。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