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从今天(8月21日)起,仲恺高新区陈江、惠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可以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业务了。这意味着,在仲恺高新区陈江和惠环街道辖区内居住的流动人口,需要办理居住登记业务时,又多了可以选择的服务网点和窗口,除了到当地派出所外,还可以到所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据悉,在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公安分局,依托陈江、惠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经过近1个月的网络调试和窗口业务人员培训,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业务可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核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住地住址证明(核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A、居住在自购房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核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B、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出租屋主(或业主、房屋管理人)身份证明;

C、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在职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D、居住在就读学校的,提供就读证明(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编辑 易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