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是古制中“重孝”的一个社会现象,最早出现在周朝时期,值得是如父母去世,那么作为子女应当守孝三年。

那么,这三年该如何“守孝”呢,正统的做法是孝子于父母坟前搭建草棚,官方划拨一亩三分地,孝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靠这一亩三分地养活自己,同时,这一亩三分地不用缴纳赋税,不止是丁忧期内不用缴纳,是后续也不用缴纳,除非丁忧期满后,土地转让。同时,在这三年里,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基本上就是不抽烟、不喝酒、不洗澡、不换衣、不理发,基本上就属于和乞丐似的守满三年,因此丁忧又叫做丁艰。三年期满后,丁忧结束,回归正常社会。这一制度,不只是针对普通百姓,官场同样如此。

原本这项制度只是民间习俗,自汉代以后,被列入法律范畴,如父母去世,而不丁忧者,有着相对严厉的法律制裁。

首先,为什么是三年?古人认为,幼儿自两岁以后才会具有自我生存的能力,加上在母体怀孕的10个月,这三年属于父母怀抱幼儿的养育期,因此父母去世后,子女作为报答,应为父母守孝三年。这三年,子女于父母坟前反思父母之恩,追忆父母之情。同时,唐以后对丁忧期间的行为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违反者会受到法律制裁。

比较出名的应该是大唐著名诗人白居易,在为母丁忧期间,写了《赏花》、《新井》等新诗,即被当时认为有伤官德孝道而遭遇巨贬,从京城直接贬到了地方。

由于丁忧制度属于必须执行,而又会有部分官员因贪恋官位而隐瞒不报父母已逝的消息,相对刑罚也较为严格,如后唐天成年间,滑州掌书记孟升因母丧隐瞒不报,最后被“赐自尽”。

那么,历史上有没有亲人去世后,不用丁忧的?有,比较著名的就是大明首辅张居正。但是张居正并非是隐瞒父母去世消息,而是应用了一个绿色通道:夺情。

什么是夺情?夺情就是因为你对于国家对于人民实在是太重要了,这天下苍生百姓离不开你,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天子夺取了你为父母守孝的情谊,继续为国家效力。

张居正就是此类情况,史载张居正父亲去世时,恰逢张居正刚刚展开治国大报复的时候,从内心来讲他是不愿意去丁忧的,但是又不能为他人落下话柄,怎么办?

张居正给黄帝写了一封辞职信,大体意思就是父亲过世,按古制得回家丁忧三年,万历皇帝心知肚明,知道这哥们是不想回家丁忧,再说当前大明也确实是离不开张居正,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张居正的提议。为了让戏份演的更足一些,张居正连上了三次请求,内容都是一样,回家丁忧,不出意外的三次申请都被驳回。张居正被夺情了。

被夺情后的张居正,继续做着他的首辅。可是,朝廷诸多官员都看不下去了,这可是把张居正扳倒的好机会,岂容错过,于是一波接着一波的官员上书皇帝,批评皇帝这“夺情”既违背人伦,也不合礼法,张居正作为当朝一哥,更应该做表率,以示天下,应该让张居正回老家守满三年孝才行。

这不明摆着与皇帝对着干吗?于是,为了示龙威,万历皇帝将提交批评书的诸位代表,拉出来在朝廷之上,挨板子揍屁股,这一揍不要紧,顿时很多人就被揍的皮开肉绽,叫苦连天,更有的成了终生残疾。

而被夺情的名人不止张居正一人,清末的曾国藩同样被朝廷“夺情”。清末,太平天国起事造反,很快兵临湖南省会长沙,当时正在老家为母亲丁忧的曾国藩接到圣旨,要求其立刻归朝,训练兵团,平定天平天国。

由此可见,丁忧站在传统的“孝道”上,是一种人性最本真的回归,但是当孝道遭遇政治,很多时候还需要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