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著名的走婚部落泸沽湖不再孤单――走婚、一妻多夫,“大香格里拉”雅砻江流域的一些藏族村寨将女性
文化时期的婚俗顽强保留下来。
前不久,一支由《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组织的科考队深入这里,试图揭开两种婚姻制度的神秘面纱……
准确来讲,西藏的“一妻多夫”多以“兄弟共妻”为最普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极个别的有“父子共妻”的情况,但非常罕见。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说,任何一种制度都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解放前的西藏能够出现这样一种婚姻制度,自然也绝非偶然。没有人能够说出这种婚姻形式具体始于何时,但一般的观点认为藏族人采取这种婚姻主要是为了防止财产外流。西藏在解放前处于农奴时代,底层民众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政府缴纳赋税和提供差役,如果兄弟不分家,那么不管家庭成员有多少,都按一户进行计算,这个时候兄弟几人共同迎娶一个妻子就成了问题解决的最好方法,于是“一妻多夫”制也就应运而生了。
一妻多夫指的是一种婚姻制度,即一个女子拥有多名丈夫。与一夫多妻制度不同,实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的地区相对较少,仅在斯里兰卡的中部山区和某些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等实行一妻多夫制度。我国也有一些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美国的摩门教徒同时允许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
吐蕃时期(公元7-9世纪),昌都地区是著名的东女国和苏毗王国的所在地。据《旧唐书》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蛮西南蛮传》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称,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有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我国著名藏学家任乃强先生考证也称,今昌都一带为东女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至此今日在昌都地区还可以看到吐蕃东女国和苏毗王国文化的痕迹。
唐朝时候丹巴曾属东女国。东女国人著“缁衣”,首饰多用各种珠宝,华贵富丽。其记载与今丹巴一带妇女装束相似,至今丹巴藏族妇女的服饰不管多么漂亮,多么变化多端,其色彩基调仍以黑色为主。
而姑娘出嫁之前也会专门有长辈交代婚后要搞好兄弟之间的团结,不能有偏倚导致兄弟之间争风吃醋。如果这个家庭和睦,人们会认为这个媳妇很贤惠,是个好媳妇,否则免不了被大家戳脊梁骨,认为是个恶媳妇,而名声扫地。
这种家庭的和睦程度超乎我们的想象,妻子在丈夫饮食、穿着、劳动等方面一定是公平的,丈夫们分工负责家庭的各种劳动和生计,尊重和爱护妻子。
时间的逝去而消亡,它在一些特殊的横断山区顽强地延续下来。
“无论走婚还是一妻多夫,都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内部循环和平衡。它们维系了一个大家庭,避免了建房、分地,而且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考察队领队单之蔷说,“尽管在中国内地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横断山区部分藏族群众世代相袭的走婚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也得到应有尊重。当地政府没有计划要‘拆散’这些家庭。”
对于这种一妻多夫制你们觉得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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