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巡杀妾当军粮:社稷与家人谁更重要?

文/快哉风(原创作品,不得转载)

唐代安史之乱中,张巡死守睢阳的故事家喻户晓。

图:张巡守城

睢阳城内无粮草、外无援兵,在重兵包围下,张巡死守睢阳,前后大小战有四百多次,杀叛军二万余人。阻遏了叛军南犯,保障了唐朝东南的安全,最后城破身死,赢得千古忠义之名。

但是,张巡最大的污点是:杀人当军粮。尤其是,他第一个杀的是自己的爱妾。

图:张巡杀妾

《旧唐书》记载:“尹子奇攻围既久,城中粮尽,易子而食,析骸而爨,人心危恐,虑将有变。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

当时军士不忍心吃,个个哭泣,张巡“强令食之”。统帅开了头,吃人就顺理成章了。太守许远献出自己的僮儿,接着吃城中妇人、老幼,军士们一共吃了二三万人,坚持守城直至城破。

张巡很爱国,很勇敢,死不投降,他对自己狠,对别人也狠。唐代以来的史书,对其的评价都是居功至伟,烈丈夫、奇男子、千古义士。

图:张巡祠

但是,被吃掉的小妾和三万妇女老幼呢?保卫城市的目的,难道只是捍卫唐朝的疆域,不是为了保卫家人和城市的人民?被自己人吃掉和被叛军杀掉,区别很大吗?

对大唐王朝,张巡是功臣;对爱妾,他是负心凉薄之人。

图:妾是个象形字,一个跪着的奴婢

中国古代,妾的地位如高级奴婢,属于“私人财产”,在张巡看来,拿出爱妾来飨士,与拿出存粮没什么区别吧。但妾也是生命,是朝夕陪伴你出张的家人,“出其妾,对三军杀之”,这情景和杀猪羊有什么区别?忠心于一朝一主,却甘于舍弃自己的家人,以人果腹,这样的忠心你赞同吗?

风哥观察到,清代文人对张巡杀妾普遍颇有微词,比如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称,张巡粮绝力竭,自己一死为国尽忠可以了,没有必要吃人;袁枚批评说:“孔孟之言,以为先有民而后有社稷……张巡可谓忠矣,然尽括城中老幼食之,非训也;杀妾,非训也。”

图:张巡作为忠臣千古留名

清代文学家王士祯的笔记小说集《池北偶谈》里,更是有一篇翻案的《张巡妾》:

徐蔼是会稽的生员,二十五岁时,腹部长了不明肿块,快要死时,看见一个白衣少妇问他:“您知道张巡杀妾飨士的事情吗?您生前是睢阳,我就是您的小妾。君为忠臣,妾有何罪?却被你所杀,让士兵吃我的肉。我寻找您已经十三世了,今天终于得以报仇雪恨。”说完,白衣女子就消失,徐蔼也随即逝去。

君为忠臣,妾有何罪?这一诛心之问,张巡九泉之下如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