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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酒风败坏政风党风,绝非夸张。坊间早有流行语:“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正因此,从中央到地方才一再下发禁酒令,把刹住公款吃喝之风当成改善党风政风的抓手。

今日(9月1日)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资阳市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具体规定如下:

1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3

本规定所称公务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

4

全市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5

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6

外事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并按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7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强化自律、接受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令行禁止。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活动经费开支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8

对违反本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执行本规定要求不力的,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的责任。

9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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