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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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9年秋,天气还是奇热无比,一出门大家都成了熟人。屠夫樊哙在家百无聊赖,天下大乱,大家连饭都没得吃,哪来的狗杀?
正当樊屠夫在考虑要不要转型、怎么转型的时候,一个重要的消息传来,县长来邀请他一起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
说实话,以樊哙的智商和见识,应该很难理解什么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既然反正要换工作,自己又没什么其他的选择,何不试一下呢。何况是县长相邀,应该不会太差,而且听说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萧何、典狱长曹参也一起参加。
这些都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至少在沛县是的),突然变成了合伙人,这不是一下子就把自己的逼格拉升了几个档次吗!樊哙马上热烈响应:“同去同去!”
去了之后才知道,所谓轰轰烈烈的大事,就是造反!樊哙哆嗦了一下,这可是要杀头的大罪。但转念一想,县长都不怕,我光杆司令一个,有什么好害怕的。
于是沛县造反公司正式成立。
在董事会上,萧何建议,我们现在规模太小,不如把把沛县的外出务工人员都召回来(召诸亡在外者),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办大事。
众人齐声说好,然后县令就安排樊哙去召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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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的樊哙才知道自己的作用。原来一开始就是套路,把自己叫来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去拉刘邦入伙,果然城市套路深啊。
不过这对樊哙来说也没什么,刘邦经常吃自己的狗肉不给钱,就算说不上好基友,至少也是名副其实的狗肉朋友,去拉他入伙就算不成功,也不会被砍(萧何、曹参等人就不好说了)。
之前的狗肉果然产生了作用,刘邦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也有可能是芒砀山连白蛇这些稀有品种都被吃光了,更不用说其他吃的了)。
谁知道回到沛县之后,又出现了状况:县长后悔了。
县长一看刘邦手下几百号人,自己虽然是县长,但那是秦朝的,现在撇开公司单干,鬼才知道有几个人会跟随自己。而刘邦的公司虽然不大,但那可是自己创业的,弄不好就会把自己兼并掉!
想一想还是不要让他们进城的好。而且这主意是萧何、曹参出的,他们和刘邦都是狗肉朋友,说不定他们就是卧底来套路我的。先下手为强,另可错杀也不能后悔,还是把他们干掉比较安心……
这踏马人设也太离谱了!还好萧何、曹参在县政府多少有点人脉关系,听到了一些风声,连夜翻墙出去投奔了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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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一听他们说县长不同意成立合资公司了,就火冒三丈。劳资公司也抵押了,厂址也搬了,你一句话这项目就黄了?我们这几百号人喝西北风去啊!
这下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既然你不愿意合作,那我就真的兼并你咯。
于是他们贫下中农子弟的身份就派上大用场了,发动大家不停地给城里的亲戚朋友同学相好发信息,告诉大家我们才是自己人,这狗官是秦政府的走狗,会把我们杀光的。
再加上萧何、曹参不断爆料,把县长贪污受贿嫖娼强拆的黑历史都在朋友圈曝光。广大吃瓜群众彻底愤怒了,大家齐心协力,包围了县政府,用板砖把县长拍死,顺便把县政府的小金库分了。
这下问题来了,县长死了,谁来当董事长呢?
论官职出身,应该是萧何、曹参,论实力,应该是刘邦。
这时候,樊哙拿着屠狗刀出来了:“我坚决拥护刘邦!”人是我叫回来的,到时候县长的死算到我头上怎么办!
刘邦当然要谦让一番。但樊哙拿着屠狗刀不断比划,双目怒睁,往人群中扫来扫去,屠狗时的杀气侧漏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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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众们沉默了,毕竟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摊上一堆狗血就不好了。萧何、曹参当即表态,自己是文官,写字可以,造反专业不对口,还是刘邦有经验。
刘邦再次谦让,这一次广大吃瓜群众已经准确把握住了政治动向,强烈要求他为了广大人民的生死存亡勉为其难,最后刘邦不得已成了沛公。
这次事件中受益最大的应该是樊哙。
刘邦虽然成了领导,但他之前已经成立了造反公司,这次只是扩大了一些规模,说不上质的飞跃。萧何、曹参就更不用说,由原来的县政府领导,变成了反贼,虽然后来发达了,就当时的情况来看,甚至有点掉价了。
樊哙就不同了,他从一个屠狗的,一下子成了沛县的风云人物。还有一项福利,是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他的配偶问题也解决了,而且还娶的是刘邦的小姨子。
熟悉刘邦故事的童鞋都知道,刘邦的老丈人家是比较有实力的,沛县的县令想和他结亲家,他都不愿意。刘邦之所以能娶他女儿是因为封建迷信,觉得刘邦是“异人”之相,论身份的话,是完全不够资格的。
如果亭长都不够格的话,屠夫樊哙就更不用说了。但现在不同,一造反,大家的阶级成分就是一样的了,都是反贼。作为当时的网红,樊哙享尽了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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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正式运营,樊哙发现,这份工作太适合自己了!不就是砍人吗?说得粗俗一点,和以前杀狗没什么本质性的区别呢。
在战场上,尤其是短兵相接的时候,人的大智慧完全起不到作用。这时候比的就是勇气、凶悍和身手,这正是樊哙的特长。
狗比人灵活多了,能以屠狗为事业,樊哙的身手自然不会差。至于勇气与凶悍,屠夫本来就是一个沾满鲜血的职业,在杀红眼的战场上,哪里还分人和狗,每一条生命都只是一个数字而已。
因此樊哙很快就脱颖而出,在他的传记里,出现最多的就是“斩首**级”、“攻城先登”,反正就是如鱼得水,得心应手。
鸿门宴上更是让他出尽风头。项羽本来想拿个生猪肘来戏弄他一下,谁知樊哙拿出庖丁解牛的技术,当场表演了一次吃猪肉刺身,把英雄无敌的项羽看得一愣一愣的。
你和一个屠夫比切肉,能不输吗。你要是和他比自己的特长——举重(扛鼎),你看他输不输。
所以说,还是得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从此以后,樊哙的豪气、勇猛、忠诚度天下闻名,成为刘邦手下的头号猛将兼亲信,没有之一!
太史公在评价樊哙时说:“方其鼓刀屠狗卖缯之时,岂自知附骥之尾,垂名汉庭,德流子孙哉!”
个人觉得这个评价有失偏颇,樊哙能够名垂青史,固然和跟随刘邦有关,但我觉得更多的是他的职业选择。能充分发掘自己的优势(也许是被动的),运用到合适的岗位上,也就是所谓的风口,再加上一点点运气,那你离成功也就不远了!
P.S 据说樊哙的后人,到现在已经70几代,世世代代经营狗肉(前几代肯定没有),这样算的话,到现在坚持了2000多年!所谓家族企业,工匠精神,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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