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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出表彰通报,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授予“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未成人法官工作室法官汪润洲为“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

通报指出,《蚌埠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蚌埠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自颁布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县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和要求,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突出民生,破解难题,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开创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进一步动员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全社会更加关心妇女儿童事业,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特此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该院历来重要妇女儿童工作,尤其是民一庭,一手抓审判,一手抓维权,不断完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制定《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方面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为受侵害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诉讼费减、免、缓等司法救助。联系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站,接待当事人已超百人次。立案庭设立心理咨询室、母婴室,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贯彻《反家庭暴力法》,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快审快结,及时维护受侵害当事人权益。推广怀远县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更快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在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审理中,强化审执质效。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1人,其中非监禁刑适用比率近55%;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4846件,调撤率达68.8%,切实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