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警察招录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都会招录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有人问,公安文职和正式警察是不是一样,有编制,有警服,待遇一样吗?针对这个问题,笔者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我的问题能对你有所帮助,也给今年准备考文职警察的朋友们一个参考。

公安机关文职工作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是非公安民警类人员,不配发警服(个别地区特殊除外),没有执法权。主要是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一般文职岗位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比如市局指挥部110接线员、咨询服务、资料整理,是行政事务岗;影视制作、物证检验、网络运行维护是技术保障岗。

文职人员招考也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测试(部分地区不同,如心理、技术测试等)

正式警察

正式的人民警察是行政编制(即公务员编制),需要参加每年的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上岗试用期之后编发警号、警服、装备,具有执法权。

聘用待遇

文职人员实行派遣制和劳动合同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局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不过有的地区公安文职还会属于事业编制,视情况而定。

文职人员如果是事业编的话,属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同样不是警察(公务员)身份,但待遇好于派遣制合同工。

军队文职人员有编制吗?

【聘用合同的订立】

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进入军队系统按照非现役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军队文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军队文职招聘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如下:

军队文职招聘过程中,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对象,聘用单位将及时通知本人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于2015年7月底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起始日期统一从8月1日起算。

2015年6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拟聘对象,取消聘用资格。

【军队文职人员续聘】

文职人员合同期满本人自愿续聘,符合聘用条件,且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有一次为基本称职其余均为称职以上并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的,可以续聘。

文职人员续聘,应当由本人于合同期满六十日前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续聘申请,聘用单位提出续聘意见,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聘用单位应当于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与文职人员续订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一次以上为优秀,或者属于两次以上续聘,本人要求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被同一单位连续聘用在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五级职员以下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十年,且聘用期间表现优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本人要求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

文/湖南中公教育(hnzg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