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针对北京市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握奇,2016年12月26日,该公司更名为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诉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专利号为ZL200510105502.1的USBkey(U盾)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握奇专利)侵权案,去年6月案外第三人胡明德(化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无效申请,至今已逾14个月,复审委审查结论仍迟迟未予公布。
据了解,胡明德于2016年6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份长达77页的《无效宣告请求书正文》,该请求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号为200510105502.1,名称为“一种物理认证方法及一种电子装置”的发明专利无效。该专利即为握奇与恒宝股份专利之争的核心关键。
无效申请自提交至今已逾14个月,由于中间中止5个月,正常审查时间超3个月,但裁决结果迟迟不予公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规定,复审委审查周期一般是自提交之日起6个月,这也引发业界和舆论一片哗然。
恒宝股份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根据2017年6月28日国家新出台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第76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该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恒宝股份当前与握奇正在二审审理当中,该无效申请理应优先审查,但当前悬而未决的情况,也让该案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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