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晚9时20分,临县交警城区三中队在临县太佳高速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路口缓慢行驶,并用眼神一直关注着民警,民警立即意识到该车有重大违法嫌疑,立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细心的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纸质粗糙,且字体大小不一致,民警立即进入警亭,在公安信息平台对其驾驶证查询,确定有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过民警的询问,驾驶人王某对使用假驾驶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十六条规定,驾驶人王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记12分,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高建忠 樊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