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苏州专稿 文/王子方 通讯员 王丛】
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有“代孕”情况发生,甚至在大学校园出现“捐”卵小广告。据相关法律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近日。我市11部门联合下发红头文件, 10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
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综治办、市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通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苏州军分区保障处决定自2017年7月起至10月底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此成立全市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
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妈妈的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由于“受精卵子”这个关键环节,必须要在体外结合,因此在客观上,需要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市卫生监督所监督母婴保健与血液安全科科长陈梅介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准则》,都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禁止实施代孕技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将被认定为非法行医,追究责任。据了解,我市卫监部门曾就代孕对医疗机构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大学生进行相关宣传活动。
非法采供精、采供卵、 “代孕”,因技术、场地不能达到标准,不仅危害身体健康,还可能涉及道德、伦理、法律等问题,引发家庭矛盾、影响社会安定。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副处长刘日记介绍,我国有关法律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做了严格规定,只有获得相关资质的单位才可以开展。据了解,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只有451家,江苏省有29家,苏州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仅有三家医疗机构,分别是苏大附一院、市立医院、苏大附二院,而且开展的具体项目也不一样。此外,我国也已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供卵、代孕等行为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医疗机构
批准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常规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苏州市立医院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常规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目前,苏州市卫生监督机构已在全市未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医疗机构中开展排摸行动。专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城乡结合地区、民营等风险较高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接下来,苏州市卫生监督机构将与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助、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据了解,近年来苏州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与多部门建立了长效的联动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如广大市民发现任何有关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512-68653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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