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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哨子们,《军嫂帮帮忙》栏目由军嫂互助团倾情打造,该栏目依托于全新上线的军嫂Club中的【军嫂帮帮忙】论坛,互助团的嫂子们将会选取论坛里的各类典型求助问题并邀请志愿者回答后进行整理推送,伴军路上,我们愿为你撑起一把伞,让你不再孤独迷茫。

问题一:军人家属随调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丁香花的来信:

嫂子们,最近我考上了本地的教师,但是兵哥部队却移防了,为了团聚,我想随调,但是听说新驻地那里想要随调很不容易,之前也有那边的嫂子随调但并没有很快落实工作的情况,真不知道如何是好,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志愿者解答

@子非鱼: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或未婚的子女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的合同制工人,需要随本人转业跨县安置的,可以办理随调;没有工作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办理随迁。

如果随调配偶不愿由安置地政府指令性安置,也可选择自谋职业,并采取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费等措施进行安置,自谋职业的随调随迁配偶,可享受随军家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关于随调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第七条,随军前是①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第八条 随军前是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第九条 随军前③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是公务员的参照本办法第七条、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进行安置。

各地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支持和落实当地政府安置随军家属的任务,具体办法由省军区系统会同驻地人民政府根据相关单位的编制情况、用人需求,商相关单位制定。

@栀子花开:关于改革期间的军人家属随调问题,今年3月份在《中国国防报》上有一条报道可供参考。天津滨海新区落实随军家属随调工作形成制度,28名随军家属实现随调对口安置。具体流程如下:

@A木兰:全军现有随军家属仅34万多人,然而,“好政策”不等于“好落实”。虽说各地出台了相关落实举措,但是,34万军嫂中安置就业者仅17万人,占50%(据中国军网微信报道),她们的就业安置问题牵动了党和国家的神经,不仅多个“红头文件”给予了她们特殊政策,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还批转了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对安置军嫂就业提出了明确要求。虽然随调比较苦难,但是相信国家的政策会越来越好,随军家属随调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问题二:最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是什么?

@石头的呼呼:嫂子们,我很想随军却不知道最新的随军条件,谁能告诉我呢?

志愿者解答

@子非鱼:经查阅资料,根据国发[2011]6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为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部队实际,对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作出调整。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二、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三、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四、驻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部队的副营职(含副科级、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干部;驻北京市其他区(县)部队的副营职或服现役满15年以上的干部。驻京部队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和空勤干部家属随军条件,分别按第一条、第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军人家属的随军条件有何区别?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随军条件不同。

保持军地政策的一致性,按不同地区设置随军条件,向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倾斜。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的具体界定如下:

1. 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地区范围执行。

2. 考虑西藏自治区的艰苦性和特殊性,这次调整明确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 等对待。

3. 岛屿部队的界定,按照总后勤部(原)2009年《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的岛屿范围执行。

4. 特殊岗位的界定,保持了与原政策的一致性,包括空勤干部,在舰、艇、船上服役的干部,在导弹、卫星试验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备检验工作的干部。

问题三: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有什么保障?

@遥远的思念:嫂子们好,我现在正在犹豫是否要随军,虽然我符合了随军条件,但是不知道会有什么保障?

志愿者解答

@miss李: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1.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 随军配偶由部队协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下面有详细说明);

  3. 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4. 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900元基本生活补助(各地或有不同),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下面有详细说明);

  5. 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 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2015年7月四总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指出:配偶未随军又确在驻地长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离队住宿条件的其他士官一样,在休息日、节假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 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300元夫妻分居补助。

  8.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延伸阅读

一、对于无工作的随军家属在就业和创业方面的优待政策

一)就业优待政策

① 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②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适当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

③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④ 驻地偏远、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等形式,最大限度安置随军家属。

二)在帮助随军家属就业方面有哪些优待政策?

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随军家属经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帮助随军家属创业方面有哪些优待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规定: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且安置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关于随军家属保险缴纳的具体规定如下:

1、符合以下6种情况的可以享受随军家属保险缴纳政策:

① 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② 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③ 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④ 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⑤ 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⑥ 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2、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三个部分。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① 基本生活补贴按照部队驻地艰苦边远程度不同划分,艰苦边远程度越高标准越高。

② 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费,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转至地方时,国家按照1998年1月1日以后个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12%的总和计算给予补助,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并转移至地方社保经办机构。

③ 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的1%标准按月缴费,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3、如何申请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军人配偶经批准随军后,符合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的,由军人及其配偶共同提出申请,经军人所在基层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将申请和相关材料报军人所在团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

申请材料包括随军批准手续、居民身份证和随军落户后的户口簿、干部或者工人身份的证明材料,以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以个人身份存档的证明。

主要目的是准确完整地为配偶建立保险档案,提示个人防范损失,配偶或军人及时告知就业等变化情况。考虑到配偶在随军以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能性,不同类型人员办理配偶保险时会有针对性的要求。另外,现行政策规定,一人在同一参保时间段内不得拥有多个参保账户。为保证配偶顺利享受相关保险待遇,在办理时,要尽可能提供配偶本人社保的所有参保信息(包括原驻地和随军后驻地的社保参保信息),以便财务部门准确为配偶建立账户、登记信息,为日后顺利转出打下基础。

特别提醒: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家属随军优抚安置,政策性强,有的规定也在调适中,各地有关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更利好的政策,大家还可查阅当地民政部门的官网,或咨询部队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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