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期间,连云港市赣榆区的一条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内容是一名4岁男孩和同龄的小女孩在校车上亲吻。
视频中有学生喊:老师,你看好了没?视频流传后,女孩家长难以接受,男孩也有了心理阴影,不愿再去上学。
拍摄视频的14岁女生说,当时她参加完培训,乘校车回家,看到这一幕就拍了下来,觉得好玩就传给了同学,之后视频就被传到网上。
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时他在开车,并不知道事情的发生。当时开的也不是正规校车,而是普通的社会车辆,因此没有监控。
随后城头镇中心幼儿园发布声明
首先声明,我们要有自己独立思维和判断能力,幼儿园方说的也未必100%是事实,我说的也肯定不全是对的。
但盖公章的声明可信度较高(负有法律责任),以及通过一些信息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去了解此事来龙去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因原文较长,我给大家精选下关键语句:
1、两名幼儿的亲吻系孩童之间的玩闹,亲吻发生时同车的老师在车辆前排照顾其他学生故没有及时发现并干涉,不存在部分媒体报道的幼儿园老师唆使的情况
(小淮妈:除非这位老师脑子不好,才会主动怂恿)。
2、关于网传视频中一名幼儿说“老师你看”,经园方仔细观看完整视频以及向多位知情人了解,视频中声音的来源是其他两名幼儿且并未出现在视频画面中。根据视频内容,两名说话幼儿的位置在车辆前排,可能当时正在向同车的老师展示自己画的画,视频中的说话内容并非指向两名幼儿的亲吻
(我个人觉得幼儿园这个看画解释有些牵强)
3、重点来了:
我园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两名涉事幼儿的家长进行赔礼道歉,但是家长对我园的解释不予理睬,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我园老师唆使两名幼儿亲吻,后公安机关书面通知其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后,两名涉事幼儿的家长向我园索要200万赔偿,并在索赔未果后,向网络媒体做了不实陈述误导舆论。现我园正搜集证据,必要时不排除以法律的途径维护我园名誉
看到这里才知道原来是两名幼儿家长组团索赔,难道是一家200万?
我服!
我更服气的是:网传的视频中,女童妈妈声称200万并不多,现在房价贵了,买个房子就得大100万,还得装修,我们还得吃喝。。。
感情您这是一吻管全家了,吃喝拉撒还要别人全权负担?
PS:恕我话语可能有些冲,但只是直抒胸臆,请大家恕我无罪。。。
其实想说的话,我在前文已经说的差不多了,最后补充几句吧:
要求索赔合不合理?
严格意义上从法律角度看,不合理。
因为如果这都能判要求赔偿,那么以后太多类似官司打都打不完,也会出现接吻碰瓷了
(明显是小孩过家家,可能有人会说如果是你家孩子你就不这么说了,是的,感同才能身受,但我绝不会索赔200万,更不会主动联系电视台和媒体爆料,这只能是加剧伤害孩子。我会要求园方给个说法,适当赔偿精神损失也有可能,以及加强管理切勿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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