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检察院公诉局长栾贵谦
9月19日,8时刚过,濮阳县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公诉局局长栾贵谦的办公室里,便不断人来人往。有的口头汇报,有的双手托着卷宗。听完汇报,栾贵谦有时嘴角会发出唏嘘声,有时右手会下意识地挠挠头,给人的感觉是,作为一名资深公诉人,他也会不断遇到新问题。
“新型案件会不断出现,刑法修正案已经修到九了,两高司法解释接连出台,公诉工作迎接新的挑战在所难免”。趁着听取工作汇报的间隙,栾贵谦和我这个“局”外人搭讪道。
对于现在而言,栾贵谦属于第二次返回公诉岗位。从1996年到2010年,栾贵谦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十四年。由公诉科科员、助理检察员做起,到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2016年1月,栾贵谦以公诉局局长、副科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身份再次返回到公诉岗位。
截止到现在,栾贵谦已经是濮阳市第四、五、六届优秀公诉人,河南省检察院第六届优秀公诉人,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检察干警,200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惊现“无底罐”
方圆:据说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多家主流媒体曾到濮阳县进行庭审公诉实况转播?
栾贵谦:是(发出笑声),来采访报道的新闻单位很多,有中央电视台、河南省电视台、河南广播电台及网站等各大媒体。当然,也包括高检院的检察日报和方圆杂志社。那次公诉现场,公诉人面对座无虚席的社会各界代表、以及十几名被告人和辩护人,沉着冷静、思路清晰、口齿伶俐,圆满完成了出庭指控犯罪的任务,树立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方圆:案情重大吗?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栾贵谦:案情是这样的:从2014年11月开始,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帮江,通过本公司业务员孟庆云联系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何官镇东营村村民王军,签订处理公司废硫酸合同后,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以每吨360元的价格,将废硫酸处理给王军,王军又以每吨330元的价格,转手给了河南省范县颜村铺乡郭麻口村的郭桐君。郭桐君带领范县城关镇的王坤酉和山东聊城的宋忠胜,雇佣范县辛庄乡的高景超、高养华,用罐车将废硫酸从桦超化工公司拉出,分别以每车3500元和每吨140元的价格,卖给聊城市茌平县的赵玉军和濮阳县的楚玉杰、魏荣亮。赵玉军把废硫酸投放在租用的砂石场内,然后,通过暗管排到附近的徒骇河内,累计投放废硫酸20余车。楚玉杰、魏荣亮把废硫酸运到同乡王海涛租用王建刚的位于濮阳县户部寨乡碱王庄西北地的一处废弃场院内,累计20余车,重达600多吨,造成周边小麦大面积死亡。2015年3月26日凌晨,正在偷排的罐车司机高景超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河南省检测中心鉴定:投放的废硫酸为危险废物。
方圆:危险废物投放到濮阳县户部寨乡的场院里,他们怎么处理?
栾贵谦:2015年6月30日,案件转到公诉局,我们初步阅完卷宗后,前往案发现场查看情况。距离现场百米之外,一股浓浓的酸臭味扑鼻而来。这个院场大门朝西,院内有两个盛满黑色物质的大坑,坑上覆盖塑料油纸,浓烈的化学品散发的酸臭肆意地从大坑内挥发。场院北侧,南北方向埋藏有六个密封罐。我们会同公安、环保执法人员开始勘察现场,结果有一惊人发现:六个密封罐,罐身底部是经过切割的,嫌疑人利用“无底罐”做伪装,采取自行渗漏的办法处置危险废物。
方圆:采取自行渗漏的方法,大量处置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危害有多大?
栾贵谦:勘察完现场,我们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大案。后经环保专家测算,仅周边环境的治理费就需要2000多万元。
追查“黑心人”
方圆:处于治理环境高压态势下,污染环境案件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
栾贵谦:是的。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勘察结束,回到单位,我们随即向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汇报,案件性质和案情引起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从严、从重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
方圆:办理案件是否顺畅?
栾贵谦:经过审查卷宗,我们认为仅凭公安部门移送的犯罪嫌疑人,不足以完成这样一件大案、要案。
方圆:该怎样下手?
栾贵谦: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环保部颁布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对危险废物处置有规定;两高关于环境污染案件有司法解释。二者共同指向:明知无资质,仍为其提供危险品,供其处置、利用的,构成共同犯罪。依据这些规定,对号审查,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中有这么几项缺失:
定罪证据缺失,量刑证据不充分。这方面,主要是造成污染的土地性质没有鉴定;损毁土地亩数没有丈量;污染损害程度没有评定;印证言辞证据的客观证据没有调取补强;作案工具没有扣押;鉴定资质、通话记录没有调取等。(笑)这些都是公诉上的专业术语,听起来特别枯燥,但我们公诉人必须把它做到细致而又细致。
我们从言辞证据中,发现漏罪漏犯的蛛丝马迹。翻阅卷宗,查看嫌疑人供述,发现行为人除了从山东运输废硫酸,还从范县诚信化工有限公司拉运废硫酸;不仅向山东茌平县境内、濮阳县境内倾倒,还有向周边的鹤壁市等地倾倒的线索。除移送审查起诉的嫌疑人以外,还有没有移送起诉的嫌疑人: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李帮江、参与此事的“小白”、在合同书上签字的“小杜”。还有范县诚信化工厂的何记胜、废弃场院看大门的“老头”、倾倒处置废硫酸的楚玉杰以及租赁场院的中间人等,都有共同犯罪的嫌疑,只是证据缺失,尚达不到发出追诉的条件。
对于这些存在的缺失,案件补充侦查时,我们一并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把所有的有利用价值的线索,逐一在检察建议书上载明,防止案件流失。
还有一点,也是办理环境污染案件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就是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止和补救、影响的消除等问题,同时需要统筹考虑。所以,几乎和审查起诉这起案件同步,我们向县政府和县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有了刚才我讲的办案思路和办案步骤,我们就一边审查案件、指导侦查、公诉已到案的嫌疑人,一边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新的嫌疑人,源源不断地将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送向法庭,与此同时,适时监督环保部门对污染损害的处置工作。
方圆:这起案件,老的、新的嫌疑人一共有几人?
栾贵谦:2015年,在审查起诉郭桐君等人时,一并移送起诉的有王军、孟庆云、高景超、高养华、王建刚、宋忠胜、王坤酉、王海涛等嫌疑人,随后,移送起诉的有“小白”白艳清、“小杜”杜恒志,接着是介绍租赁场院的魏荣亮。
2016年,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帮江和倾倒废硫酸到徒骇河的赵玉军一并起诉。2016年10月,范县诚信化工有限公司副经理何记胜被移送起诉。
从2015年6月30日到2016年10月12日,先后有十六名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方圆:案件经办到这种程度,就算结案了吧?
栾贵谦:这起案件,是濮阳市院推荐“河南省公诉精品案件”的参评案件,如果仅到此,就结束了,那还不够精彩,还没有资格作为推荐案件。(说完大笑,惹得对面办公室的蔡宁华副局长探身张望)
方圆:不算结束?
栾贵谦:很关键的,社会效果还在后边呢!
在审查案件时,我们发现,侦查机关只将自然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起诉,并没有把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作为单位犯罪一并移送。所谓单位犯罪,行为无论由单位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实施,只要以单位名义进行,行为的结果必须由单位,而不是由单位中的决策人员,或者具体实施人员承担。即利润归单位所有,亏损由单位承担。据我们所知,正规处理废硫酸的成本,在千元以上。而擅自处置给个人,成本只有几百元,节省的费用归公司所有。
作为单位犯罪,我们将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和范县诚信化工有限公司一并提起公诉。
这起污染环境案件,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承担处置现场花费1128万元,前期应急费用641965元,受害村赔偿17万元,无害化处置费用520万元,污染物运输费用127万元,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共计花费1900余万元。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和范县诚信化工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金100万元和50万元。
办好案件的“三大法宝”:知足 不知足 知不足
方圆:从经办案件的阅历来看,你的感受是什么?
栾贵谦:我的感受是,无论是做人,还是经办案件,必须知足、不知足和知不足。
方圆:怎么来理解这八个字?
栾贵谦:我弟兄两个,哥哥比我大三岁。我一岁,哥哥四岁时,父亲去世,是母亲一人把我弟兄两人拉扯大。我1971年出生,成长在人民公社大集体时代,每家每户靠挣取的工分领取口粮。作为一名农村妇女,母亲领取的工分本就很低,还要养活两个孩子,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而母亲又是一位很要强的人,自己的难自己做,自己的苦自己吃,母亲从不和人攀比,从不和人争高低。母亲潜移默化的言传身教,使我养成在个人生活上,要知足,知足常乐。
在学习上,在业务知识的掌握上,要不知足。学海无涯,“法”海无边,必须有不知足的心态,才会有取之不竭的动力。
在工作上,要知不足。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员额检察官制度全面铺开,谁办案谁负责,而且终身负责,刑法修正案从一到九,两高司法解释不断出现新的内容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对检察官的新的挑战,所以,我们要知不足,知不足而后勇。
我的这么几个理念,对我、对我的同事,还有对我的孩子,我都反复提及。
方圆:孩子怎么看待你?
栾贵谦:(看起来很满意地笑)我是孩子崇拜的对象。我和孩子他妈,原本都是教师,1995年,经过层层选拔和考试,进入检察机关。现在,孩子已是大学生了,提到他的老爸,仍是他的骄傲。
方圆:孩子他妈呢?
栾贵谦:孩子他妈,是我们县教师进修学校的一名教师。
方圆:这么说,孩子他妈没你进步大,没你更值得孩子骄傲?
栾贵谦:(哈哈大笑)我们一家是吉祥三宝。
(张建民 高建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