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明明都还没入住,物业就跑来要物管费,这有道理吗?

最近我家刚刚拿到手半年,一直没有装修下来,因为资金方面还有点紧张,想着就把它晾一下吧,不急着装修,但是我家房子明明只是一个毛坯房,根本没有入住,物业最近就跑来问我要这半年来物管费了,这就使我很糟心了,我都根本没有享受到物业管理的服务,为什么还要给钱呢?这不是没道理吗?

我们都知道,物业管理费一般都是按照家里的面积来收取费用的,像我家一百多个平方,虽说每个月只是几百块钱,但是半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少的支出,于是我就跟物管去理论了。

物管告诉我说,其实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按照正式交房的日期开始计算,从我接到钥匙的第一天,无论是否入住,都要进行收取物业管理费,而我们当初在签订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也明确有这个说法了,即使我没有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管理的服务,但是物业管理并不会因为一个业主少了入住,而减少对社区管理的支出成本,因此这个钱还是要给的。

对此,我特意咨询了一些法律界的朋友,问问这个收费是否有依据,没想到朋友告诉我,其实对于这类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之前依据作出过解释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的第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按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只是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抗辩的,法院是不予支持。

意思就是说,无论我们是否享用到物业的管理服务,但是物业进行了相应的服务提供,我们都需要进行付款,于是说,即使我的房子空置下来,这个物管费我还是跑不掉的,于是也只能乖乖掏钱包了。

但是我觉得,针对我们这类还没装修入住的业主,应该进行分类收费,有一个阶梯坡度,例如已经入住的业主,可以适当收取多一些,对于我们还没入住的业主,可以象征式收取一点就可以了,大家觉得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