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5期,本文为专题研究——“住房与社会分层”第一篇)
编者按
住房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或民生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住房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化之后,住房获得与房产财富分配的背后遵循了什么样的逻辑?住房与社会不平等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住房对于居民的身份认同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问题,有的侧重于宏观的结构视角,有的侧重于微观的行动者视角,但其内在的问题意识都是相通的,即考察房产之于当代中国人的生活的意义究竟为何?这也正是本期推出“住房与社会分层”专题的目的所在。
摘要
本文基于财富分层的视角,研究了作为财富重要标志的住房与城市居民阶层认同问题。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北上广三地居民的住房分层现象较为明显。以“住房品质”和“符号区隔”为代表的住房因素与阶层认同之间存在着显著相关性,而经过多重填补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处理后,其结果进一步确认了住房对于解释居民阶层认同的关键作用。文章指出,在当前中国城市社会中,与传统基于职业的阶层认同相区别,以住房为代表的基于财富的阶层认同正在逐步形成。从住房入手可以为阶层认同研究提供新的分析和解释框架。
关键词
财富分层;阶层认同;住房品质;符号区隔
一、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过去三十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逐步凸显,社会阶层分化日益加剧,这已成为一个无可争议的社会事实,也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所在。社会阶层分化不仅作为客观的社会现象存在着,而且作为主观的心理现象,表现在社会成员对于自身所处阶层地位的感知与认同之中。已有的研究对社会分层视角下主观阶层认同进行了颇有价值的探讨(刘欣,2001;王春光、李炜,2002;李春玲,2003:133-135,2004;李培林等,2005:207-208),特别是一些研究对依据客观指标划分出的阶层是否具有或正在形成共同的阶层认同进行了深入的反思(李春玲,2004);但是也有研究揭示,以职业、收入、教育等相对固定的范式进行阶层划分时,主观认同属于某一阶层的群体规模却与客观指标界定的规模有着较大的出入,中间阶层的认同感较为缺乏(赵延东,2005)。人们对其所处阶层地位存在着一定的认同偏差(范晓光、陈云松,2015),不仅城市居民主观阶层地位认同存在很大偏移(韩钰、仇立平,2015),农村居民的主观地位认同也与客观地位分层之间存在着偏移(卢福营、张兆曙,2006)。正如李培林等(2004:76-77)所指出的,“收入、教育、职业和消费等各项主要的客观分层指标,与主观阶层认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关联强度不大”。
这种现象引发我们深入地思考:当研究者将社会中的一部分群体依据某种特征划入某一阶层时,这一被建构群体是否认同自身所属的阶层?研究者是否意识到他们已经在不自觉中参与了“他者的建构”?哪些因素较为直接地影响了不同群体对自身地位与阶层的感知?或者更进一步说,有没有更加适合中国社会阶层身份建构和阶层认同的直接与客观的指标?这正是本研究的出发点和立意所在。
回顾中国的传统文化,“安家置业”一直是个人生命历程的必经阶段,因此,“家”对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性,而住房则是家的物质载体。自从我国实施住房改革以来,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房产,而一个家庭拥有房产的面积、数量和档次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成为判定一个家庭社会与经济地位的最直接指标。不论是古代还是在“房产热”的当下,住房不仅具有居住的属性,更是财富与地位的象征。而没有住房或者住房对生活造成的压力过大则会直接影响个人的主观感受。另外,透过“炒房”等投机现象可以看出,我国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房产已成为居民的重要财产或资产,出租和出售房屋成为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手段,而且房产具有可继承性的属性,能够作为财富传递给下一代。住房作为商品,其具有的投资和消费双重属性使其与一般的金融投资品相区别,又与普通商品相区别。住房消费构成了一项社会分层的分布指标(李春玲,2007)。因此,在社会分化日益明显的中国社会里,住房就具有了地位符号和地位象征的含义(李强,2009)。对于广大城市居民而言,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往往需要耗尽终生的积蓄,或是背负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房贷压力,导致社会上流传着“一套房子消灭一个中产”的说法。这是大众对于住房影响阶层认同感与身份建构最为朴素、直接的回应。为此,本研究尝试提出将住房作为阶层之间符号区隔的标志,分析住房因素对居民阶层认同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
(一)对既有阶层认同研究的反思
阶层认同这一概念源于阶层意识研究,而阶层意识可以追溯到马克思的相关论述。马克思基于阶级分析理论,强调不同利益群体由于身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客观经济地位,其冲突产生了主观阶级意识(class consciousness)(当代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组,2004)。因此,根据客观经济地位所形成的不同阶级内部具有共同的阶级意识或者阶级认同。而韦伯则主张,建立在经济、文化、权力等各种稀缺资源占有不均衡模式下的“阶层意识”(strata consciousness),是社会中的个人对于所处社会地位不平等以及自身所处经济社会地位所产生的认识、感知以及相应的主观认同(李春玲,2004)。所以,主观阶层认同(strata identification)作为阶层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的是“个人对自己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据位置的感知”(Jackman & Jackman,1973)。由此,基于阶层意识的不同起源,阶层认同研究也产生了集体性认同与个体性认同两种不同的取向(李炜,2004;李飞,2013)。
坚持集体性阶层认同的学者基于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关系以及由此所产生的职业、受教育程度和财产等因素的差异所形成的不同“客观阶层”,认为阶层认同主要受职业、收入等结构性因素影响(张翼,2005);而坚持个体性取向的研究者注意到了社会个体对于阶层的自我定义以及对自身所处阶层位置的感受,认为社会个体在自我与他人的互动中形成了对社会阶层秩序的认知,通过自身的生命历程和对未来生活的预期产生了不同的心理认同和阶层位置评价(张翼,2005)。在这里,心理因素成为阶层认同的一个关键要素(翁定军,2010)。众多研究证实了对生活经历的感知、公平感以及“相对剥夺感”等心理因素对于阶层认同产生的重要影响(刘欣,2001, 2002;刁鹏飞,2012;陈光金,2013)。
受上述争辩的影响,现有对于阶层认同具体影响因素的研究形成了多种实证分析框架,大致包括3种观点,分别是结构决定论、历史文化论和国家中心论(冯仕政,2005;李飞,2013)。结构决定论坚持客观经济地位对阶层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结构性因素对于阶层认同的决定性影响,这些研究引入了社会经济地位假设,即职业、收入、受教育程度等直接反映人们客观经济地位的指标作为变量。国内的部分研究确实也证实了以职业、收入、受教育程度为基础的客观经济地位与主观阶层认同存在着较为直接的关联,即职业地位越高、收入越多、受教育程度越高,其主观阶层认同程度也越高(王春光、李炜,2002;李培林等,2005;胡荣、张义桢,2005;翁定军、何丽,2007:80-84;雷开春,2015)。
然而,受20世纪90年代社会分层界出现的“阶级死亡”争论的影响,结构决定论受到了明显的冲击。有学者认为,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和财产所有权的大大扩散,阶级正在走向衰落,原有的阶层分析法很难从阶层决定论的角度解释清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格伦斯基,2005:723)。而基于阶层决定论的“大阶级理论”由于过于强调生产位置的理论起点和决定性作用,难以从阶层本身出发解释个体的行为、社会态度、消费习惯等,被众多学者批判为一种“想象的统计模型”(Weeden & Grusky,2004,2005)。因此,超越阶层结构决定论的历史文化论和国家中心论应运而生。主张历史文化论的学者主张从历史文化和个体的生活经历角度来解释阶层认同。汤普森(2001:56-57)认为阶层认同不是由客观地位自动生成的,而是从人们的生活经历和体验中日积月累产生的。另外,波德里亚(2008:40-43)提出的“符号消费”,布迪厄(Bourdieu,1984:86)提出的“惯习”所带来的消费、品味及生活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阶层认同等理论观点,都在说明消费以及生活经历对阶层认同建构的影响。部分实证研究以此为依据,从生活经历假设出发,证实了消费偏好、心理感受、家庭背景等生活经历因素对于个体阶层认同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边燕杰编,2002;刘欣,2002;李培林等,2005:234-240)。而国家中心论将国家的意识形态、组织制度和社会政策作为理解阶层认同形成的关键性因素(冯仕政,2009),相关的研究多引入制度分割假设,注重户籍、区域、单位等具有反映中国社会结构、政治体制特色的相关变量(边燕杰编,2002;王天夫、王丰,2005)。
综观国内外学者对于阶层认同的相关研究和探讨,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值得深入探讨的地方。一方面,无论是阶层认同的起源——阶层意识的层次结构、阶层认同的产生因素,还是阶层认同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范式和分析框架,现有研究都存在着结构与心理、市场与国家等多重视角。另一方面,根据这些范式划分的分层指标与居民的主观阶层认同之间的关联强度并不大(李培林等,2004)。那么,是否存在一种分析路径,既可以超越阶层决定论,又能体现历史文化论与国家中心论中个体的生活经历以及相应的组织制度以及社会政策?是否存在一种分析指标能为当前主观阶层认同研究提供一个有益的补充?这是本研究致力于在理论上解决的问题。
(二)对住房不平等、住房阶级与财富分层领域研究的探讨
住房不平等现象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存在。对住房不平等的研究也是社会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塞勒尼(Szelenyi,1984)通过对匈牙利住房不平等的分析,揭示了国家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的分层模式,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经典范例。在我国,住房差异与住房不平等也一直被看成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城市居民阶层差异的一个主要方面(Logan & Bian,1993;Nee,1996;Bian et al.,1997;刘精明、李路路,2005)。在国家再分配体制下,住房主要被视为一项福利,是通过工作单位进行分配的。住房不平等存在于占人口大部分的一般群众和少数的“再分配精英”之间(赵晔琴、梁翠玲,2014)。而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住房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的演变,福利分房时代已告终结,住房作为一种商品被纳入到消费流通领域,这意味着住房已然成为一个人必须拥有一定的消费能力才能够拥有的东西。很多研究揭示了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个人的职业状况、政治资本、经济收入对于住房资源获得的影响(边燕杰、刘勇利,2005;郑辉、李路路,2009)。城市社会中的住房分层既反映社会贫富分化,又可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刘祖云、毛小平,2012)。因此,有学者得出结论,在转型时期,由于住房的所有权、价格、地理位置、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特征等多方面因素的不同,我国城市中存在着具有明显区隔程度的“住房地位群体”(李强,2009)。
不少学者认为,转型时期我国城市社会中住房不平等的产生,其背后存在着国家、市场、社会等多重因素,不能仅仅以个人的职业、收入等社会经济因素来解释。他们认为在住房市场化改革后的中国,原先基于职业地位与权力因素形成的住房不平等被合法化并固定下来,而新的市场化秩序又产生了新的住房不平等。因此,住房不平等背后包含了国家与市场的双重机制(李斌,2002;李斌、王凯,2010;Zhao & Ge,2014;Walder & He,2014;Zhao & Zhou,2016)。在这里,以住房不平等为表征的社会分层机制体现了国家与市场的双重力量;个人对于住房资源的获取,也是其占有的权力资源和拥有的市场能力的综合体现。住房就成为了串联起“个人—市场—国家”这一链条的关键要素。
而“住房阶级”(housing class)理论为我们理解住房不平等与阶层认同提供了另外一种视角。雷克斯和穆尔通过对英国工业城市伯明翰内城区的住房与种族关系的经验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理论框架(Rex & Moore,1967)。住房阶级的含义是位居社会结构上层的人其住房也会处于住房条件结构的上层,反之则是下层。桑德斯将住房阶级的讨论深入一步,认为现代社会中观察一个人的住房情况比留意他的工作更重要,人们可以按照住房状况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Saunders,1984)。保罗·福塞尔的研究也认为美国人住房格调的差异体现了社会阶层间的差异,因而通过分析住房情况就可以研究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社会阶层的差异(Fussell,1983)。
雷克斯和穆尔的理论强调城市的住房分配体系创造了新的阶级划分标准,依据是否拥有住房以及通过何种途径获得稀缺性住房资源的相关情况,可以把城市居民划分为不同的“住房阶级”。但是,这一理论并没有获得较多的回应与支持。综观诸多研究,笔者发现当前国内外研究者多是以人群中的一些结构性区隔因素,如种族、收入、教育、职业等来分析和探讨产生住宅类型差异的原因,而忽视了“住房阶级”理论所强调的居住类型的差异,也并未以此为基础来分析真实社会阶层的构成与阶层认同的形成。然而,事实上这两个方面在阶级形成的过程中存在相互促进的影响。居住空间上的阶层分化特征并非单纯的社会分层现象,也是导致社会阶层化、社会封闭趋势显性化的重要机制。有学者指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由于受到不同的结构性条件的制约,选择了不同的居住方式。这表现为在生活质量和居住质量十分类似的社区中,集中居住着在生活条件和生活机会上大致相似的人群。并且,在这样的封闭性社区中,人们逐渐养成了大致相似的生活方式和地位认同,从而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产生了相对封闭的社会阶层群体(刘精明、李路路,2005)。例如,有研究表明,“中产社区”中私有空间的建构能够创造出中产阶层及其文化,塑造中产阶层社区的优越性,同时也产生空间的对抗和张力以及相应的“中产认同”(马丹丹,2015)。在这里,结构性的住房差异与地位区隔形塑了共同的心理认同。
尽管住房阶级理论为从住房角度研究阶层认同提供了相应的理论支撑,但对这一理论的质疑和批评之声也不绝于耳。在部分学者看来,“住房阶级”不是一种生产关系,拥有住房和物业只是一种消费模式,个人不会因消费模式的变化改变其在社会中所占据的阶层位置。因此就不存在由住房差异所形成的阶层认同。桑德斯(Saunders,1984)对上述质疑进行了有力的回应。他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消费部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分化,拥有住房使得一些人很快地积累起巨额财富并获得更多的生活机会,形成了财富占有上的区分并最终导致社会阶层的区隔。财富分层是桑德斯在后期应对“住房阶级”论辩的有力武器。
笔者也认为,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究竟哪些因素对于社会阶层的分化更具有解释力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同时涉及到何种因素对于居民的阶层认同感具有最为直接的影响。自1949年建国以来,农村土地改革和城市里的“公私合营”、私有房产改造以及土地制度变革打破了“旧社会”的财富分层秩序,塑造了以职业和政治身份为标志的新的阶层结构(李强,2013),体现财富分化的基尼系数长期位于低值。而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本的力量得到了空前发展,在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四大生产要素中,资本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要素,劳动则蜕变得最为弱小(仇立平,2006)。这种现象并非是中国独有的,在国外学者的著作中也可以看到世界范围内这种社会分层模式的变迁。例如,皮凯蒂(2014:167-170)通过对英法两国资本变迁历史的梳理发现,资本的属性已经从过去的土地模式转变为今天的住宅、工业和金融资产模式,住房资本的占比大大增加。因此,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很大程度上已经由职业和劳动收入的不平等转变为以住宅等不动产因素为主的财富占有的不平等。韩国的一项研究也表明,当前以房产和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财产分化才是韩国社会贫富分化的主因,韩国社会已经成为由房地产决定个人和家庭社会地位的“房地产阶级社会”(孙洛龟,2007)。芦恒(2014)则进一步阐释了“房地产阶级社会”的内涵,其文章指出,若从房地产视角来看,我国的社会变迁可以视为从“单位中国”转变为“房地产中国”。居住的有形边界构建了生活方式和文化资本的无形边界,成为阶层结构再生产的机制之一。基于对住房财富的探讨,有学者认为,以住房为代表的财产分化成为了当今中国社会分层的一个主要指标,体现了基于财富的社会分层秩序的建立(李强、王美琴,2009)。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将作为普通居民财富标志的住房这一要素纳入城市居民阶层认同的研究中,不仅贯穿了既往阶层认同研究中结构与心理、市场与国家等多重视角,使其成为一种“连续统”型的工具;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中国社会由基于职业与劳动所产生的不平等向财富不平等转化的过程中,住房具有的耐久性、高价值性、可增值性以及财富的代际可转移性,使得住房能够较为直接地反映社会中财富分层的社会秩序。由此,住房就可以成为测量财富分层对于居民阶层认同相关影响因素中较为直接、客观的指标,可以为既有“职业分层”视角下的阶层认同研究提供有益的补充;而住房所代表的象征性地位又是居民阶层与身份的外部符号,进一步形塑了居民的阶层认同。因此,笔者认为,住房可以成为分析阶层认同领域的新框架和可探究的指标,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彰显了社会转型时期真实的“中国经验”。
三、研究假设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化的不断显现,人们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住房也被赋予了更多的场所感与财富感。住房的功能由单一的提供安全庇护的内部空间发展成为人们提供起居、休闲和娱乐的私密场所。在这种变化中,不仅产权这一“本体性”特征产生了分化(芦恒,2014),而且面积、功能分区等品质性的区别也使得住房自身的功能属性与品质不断得到提高,在社会中具有等级性的差异。面积、市值等品质性的分化反映着财富分层的新秩序,不同阶层的人们根据自身不同的条件寻求着不同等级层次的住房,体现了社会阶层的分化,而基于这种分化产生了居民在居住权益上的区隔以及由此形成的对于自身地位认同判断的差异(赵晔琴,2013;张文宏、刘琳,2013)。由此,本研究提出了第一个假设,即“住房品质”假设。
假设1: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品质越好,其阶层地位认同越高;反之则越低。
桑德斯论证了住房是韦伯式“财产阶级”模型的基础,他认为一个人的阶层地位是由一个人与财产的关系来定义的,即拥有具备利润回报的资源与否以及是否用这种累积方式来使用这项资源(李骏,2016)。而住房产权正符合韦伯“财产阶级”的相关描述。市场化环境下住房产权的获得不仅反映了个人或家庭的财富状况,而且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成为了财富再生产的重要机制;而对于租房者来说,没有住房产权不仅意味着不能获得住房升值所带来的财富增长,相反还需负担房租等经济压力。此外,一些城市中设置的以自有住房为前提的落户、入学等政策壁垒和门槛,更是进一步加深了“有房阶层”与“无房阶层”之间心理上的隔阂。由于住房产权而形成的财富与心理的双重区隔必然导致居民对于自身阶层地位认同有所差别,在此提出假设1的第一个子假设。
假设1-1:居民若在本地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则阶层地位认同较高;反之则较低。
基于前文所述,住房已经成为转型时期城市居民个人或家庭的重要财产。市场化机制使得住房这一商品出现了面积、价值等多方面的差异,而居民由于个人经济条件、市场能力等多方面的差异,住房条件也有很大差异。有研究表明,家庭的住房面积与家庭关系之间存在关联,家庭关系的建构受到住宅空间的影响(杨辰,2011),拥有更大住房面积的人对自己的主观阶层认同更高(赵延东,2004);住房市值所代表的房地产财富成为城市居民重要的财富来源(黄静、屠梅曾,2009;张文宏、刘琳,2013),而上述这些因素也直接指向了居民对自身的阶层感知;倘若居民为了住房而背上沉重的房贷压力,势必会挤压其他的生活开支,影响其生活品质,造成阶层认同地位的弱化。因此假设1还有三个子假设。
假设1-2:居民所拥有的人均住房面积越大,其阶层地位认同越高;反之则越低。
假设1-3:居民所拥有住房市值越高,其阶层地位认同越高;反之则越低。
假设1-4:居民每年所花费的住房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越高,其阶层地位认同越低;反之则越高。
另外,人们的生活境遇与所居住的地区息息相关。住房所在的外部空间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分化。布迪厄(Bourdieu,1984)指出,在分化的社会中,追求区隔的场域是无穷的,而城市居住空间的区隔正是一种重要的品味与符号区隔。城市空间的生产由于受到不同阶层人们的影响,产生了不同的空间塑造。一些迎合中产阶层和上层社会品味与美学的别墅区、高级商品房小区在住房改革之后应运而生。部分城市居民不仅仅满足于“我要买房子”、“我住多大的房子”,更开始关注“我要买什么样的房子”、“我要住哪个小区的房子”。住房成为了象征身份的“地位商品”和个体财富的指示器。在符号消费论的视角下,住房商品化所带来的城市空间区隔正是不同阶层之间内聚与外斥的形式,作为财富的住房以及住房所在的社区成为居民阶层自我意识的建构与外化,成为其维护群体边界的标志。住房不仅是社会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城市居民表达“我是谁”、体现其阶层身份的指标。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中,社区越来越成为集体意识交流与建构的平台。由此提出“符号区隔”假设。
假设2:住房的“符号区隔”化程度越高,居民的阶层地位认同越高;反之则越低。
在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历程中,国家和市场的双重力量构建了城市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多目标人群。政府依靠财政力量为部分低收入人群和中低阶层居民提供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住房保障措施,这些住房往往集中在成片的住房小区当中,而通过市场力量建造的中高档商品房小区、高级别墅区是中上层人士购买住房的主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住房小区成为了不同阶层之间构建群体边界的场域。在区隔的空间场域中,不同阶层的集体意识和认同边界也在不断强化。由此提出子假设2-1。
假设2-1:居住于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的居民倾向于较高地位的阶层认同;居住于老旧城区或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居民则倾向于较低地位的阶层认同。
住房市场化还引发了城市居民由住房的“消费者”向“业主”的转变(朱光喜,2010;熊易寒,2012)。住房小区被部分城市居民视作所有权社区或者私有社区,成为了他们的“集体性空间领地”。物业成为了其管理自己“后院”与私人生活空间的机制。城市中的各种“封闭社区”或“门禁社区”(gate community)迎合了众多中产阶级对人身财产安全和自身身份认同的需要(肖林,2016),即通过物业保安人员或门禁系统严格地控制外人进入来确保自身的服务设施和空间不被分享。住房小区的设施管理、景观建构以及高品质的物业服务成为了城市居民建构阶层边界的又一方式,而物业管理费率的高低可以大体上反映一个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由此可提出假设2的第2个子假设。
假设2-2:居民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费的费率越高,其阶层地位认同越高;反之则越低。
四、数据、变量与分析
(一)数据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统一组织实施的“特大城市居民生活状况”调查。此次调查采取两阶段抽样法,第一阶段为地图法随机抽样,在每个城市抽取50个社区,每个社区抽取20个家庭户,每个家庭抽取1个18-65岁的居民作为受访者,共获得3004个常住人口的样本数据。由于研究的需要,在统计分析时笔者删除了样本中的在校学生,获得共计2889个样本。本研究采用这些数据作为分析的依据。
(二)变量的操作化
1.因变量
在本研究中,因变量为城市居民的主观阶层认同。该变量以“您认为您的综合地位在全国属于哪个层次”来测量,其选项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与“下层”。笔者将其转化为1-5分的梯度测量。1分代表“下层”,5分代表“上层”。如果居民具有较高地位的阶层认同,则分值较高,反之较低。
2.自变量
在本研究中,自变量包含两大类,一类是“住房品质”,具体包括:(1)住房产权。在此项变量中,考虑到城市居民的住房现状,询问其当前居住的房屋的产权情况,范围分别是完全自由、与单位共有产权、租住等情况。(2)住房面积。尽管在房屋面积中有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和建筑面积之分,但在现今的商品房市场中,住房产权通常都以建筑面积作为住房面积的基本衡量单位。通过住房建筑面积和共同居住的人口数,可以得到“人均住房面积”这一指标。(3)住房支出。该变量指的是受访者在过去一年用于购房、房租或房贷支出所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4)住房的市值。通过受访者自身所拥有产权住房的市值来计算。
另一类自变量是“符号区隔”,具体包括:(1)住房所在社区的类型,包括未经改造的老旧城区、单一或混合的单位社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等。(2)物业管理费缴纳标准,考察受访者所居住的社区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应的缴费额度。
(三)分析
在本研究中,笔者首先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城市“住房品质”以及“符号区隔”领域下相关变量的描述性分析来揭示住房这一要素在三地居民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和区隔。接下来,笔者通过建立包含上述有关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Multivariable Linear Regression),在财富分层的视角下,重点分析作为财富重要象征的住房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居民的阶层认同。样本的基本特征如下(见表1)。
五、经验发现
(一)三地居民住房品质与符号区隔的基本特征
有关住房品质这一变量,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在居民对当前所居住房的产权归属上,当前北京、上海及广州三地有54.7%的城市居民在当地拥有完全自有产权住房,但是仍有超过40%的居民租房或居住于免费提供的房子中。三地居民在当地居住于自有住房的比例仍然较低。从全国范围的数据来看,城市居民的住房自有率较高,部分研究指出我国自有住房拥有率达到了89.68%。但是从本研究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对于居住在北上广这样的特大城市的居民来说,在当地拥有一套自有住房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第二,从居民拥有住房的市场价值的分布来看,有832名受访者拥有的自有住房市值为0,意味着这28.8%的居民至今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大部分居民拥有住房的市值集中在100-500万元,其比例为42.2%。另有25位(占比0.9%)受访者拥有1000万元及以上市值的住房。其中,拥有住房市值最高的居民,其名下的住房市值达到了4000万元,而自住房平均总市值为161.46万元,可见,当前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住房财产的分化十分明显。
第三,从住房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分布来看,三地城市居民的平均住房支出比为10.4%,整体上看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分化特征。有58.8%的居民在2013年没有任何住房方面的支出,另有10.5%的居民住房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小于5%,而有14.6%的居民住房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了30%,对自身和家庭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和负担。
第四,从三地城市居民当前所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来看,三地居民当前所住房子的人均住房面积为32.61平方米,其最大值为190平方米,最小值为3平方米,差距悬殊。具体到不同产权性质的住房,居民当前所居住房子为自有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最大,达到了34.70平方米,其次为租住的房子,人均建筑面积为29.24平方米,和单位共有产权的居民人均建筑面积最小,为23.80平方米。完全自有住房与租住住房的建筑面积相差较大,反映出北上广三地居民在住房面积上呈现出较大的不平等现象。
第五,从北上广三城市居民对于当前所居住住房的评价等级来看,25.9%的居民对于当前所居住房的等级评价为3分,即位于社会的中间水平。三地居民对于住房等级的评价呈现出一种向下偏移的状况,认为其住房位于1-4等级的居民比例达到了56.5%,超过一半;而认同其当前所居住房等级处于社会中高层次(6-10等级)的居民比例仅为17.6%,说明大多数北上广三城市居民对于当前住房的满意度不高,希望能够改善自身的住房条件。
最后,在“符号区隔”变量中,从三地居民所居住小区的类型上比较,普通商品房小区以及单一或混合的单位社区是三地居民所居住社区的主要形式,其人数比例分别为50.9%和23.4%。居住于未经改造的老旧城区的居民也占一定比例,为15.4%。而居住于“新近由农村社区转变过来的城市社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以及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的比例较小(上述结果见表2)。
从物业管理费的缴纳额上看,有4成多居民(42.2%)表示其所在的社区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另有48.4%的居民所在社区的物业管理费在每平方米0-2元之间;少部分居民所居住的社区物业费超过了每平方米3元,甚至更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三地城市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也呈现出高低有序的分层状况。
从上述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住房品质上,三地居民在当前所居住房的产权归属、人均住房面积、拥有的住房市值、住房支出以及等级评价等方面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分层现象。另外,以住房为符号象征所产生的空间区隔性因素,如居住小区的类型以及小区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标准等也呈现出了显著的分化。因此,笔者认为,在北京、上海以及广州三地确实存在着以住房要素作为明显区隔特征的“住房地位群体”,以住房为基础的社会分化已经初步显现。
(二)居民阶层认同的影响因素分析
为了更准确地研究住房品质、符号区隔维度下相关自变量对于居民阶层认同的影响,同时厘清个人收入、职业等控制变量与因变量的交互作用,笔者将因变量、自变量与控制变量纳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具体的回归方程为:
其中a是常数项,xi是自变量,bi是系数,i=1,2,…,n。在自变量方面,为了统计的方便和需要,笔者对于某些控制变量的类别进行了简化与编码处理。其中,性别、婚姻与职业为虚拟变量。女性为参照变量,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在婚姻状况方面,“已婚”赋值为1,“未婚”赋值为0。在年龄方面,考虑到其可能对结果产生非线性作用,将“年龄2/100”这一变量也作为控制变量加以考察。在职业方面,笔者借鉴了刘欣(2005)提出的中国城市职业分层框架,将其根据再分配权力、寻租能力、市场能力等阶层分化动力基础形成的十大分层框架简化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业主/经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办事人员/自雇者”、“技术工人”以及“非技术工人”6类,并以“非技术工人”为参照组。受教育水平转换为表1的连续型变量。个人收入是指2013年全年的所有收入,包括职业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在家庭因素上,将是否具有本地户籍以及家庭年收入作为控制变量。为了提高数据的拟合度,对所有人的个人年收入、家庭年收入、住房总市值和住房支出以及物业管理费加1之后取以e为底的自然对数纳入模型。共线性检验的结果显示,除了年龄与“年龄2/100”两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VIF)大于10之外,其余自变量的VIF值均小于5,因此该模型不存在明显的共线性。其统计结果见表3。
模型1中考察了居民的个体自然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对于其阶层认同的影响。统计结果表明,性别、年龄不会对阶层认同产生明显的影响。相对于未婚者来说,已婚者更容易形成较高层次的阶层认同。受教育程度对于阶层认同的作用非常显著。在个人收入方面,收入较高的群体其阶层认同也相应较高,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以非技术工人为参照群体考察职业对于阶层认同的影响,发现企业主/经理/管理人员的上层阶层认同非常明显,专业技术人员群体也呈现出相同的特征。若考虑区域因素,则发现相较于广州地区的居民来说,上海的受访者的阶层认同感普遍较高。在家庭因素中,户籍因素对阶层认同没有产生直接的影响,而家庭收入的影响十分显著。从区域差异上看,相较于广州的居民,北京与上海的居民更倾向于拥有较高层次的阶层认同。模型1调整后的R2为0.126,能够解释整体12.6%的方差,整个模型具有显著性,但总体解释力较弱。
模型2将个体特征因素作为控制变量,把住房品质因素纳入回归方程中,从而集中考察这一组变量对于居民阶层认同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本地拥有自有住房的居民,更容易产生较高的阶层认同;居民拥有的住房面积越大、市值越高,阶层认同也随之提高。住房支出越大,其阶层认同的分值越小。在控制变量方面,原先具有影响作用的婚姻状况在加入住房品质变量组以后,显著性程度变弱,但仍具有相关性;受教育程度和个人年收入依然对阶层认同起着正向的相关作用,但回归系数的值有所降低;在地区差异上,加入住房品质因素后,城市之间的差别不再具有统计显著性。调整后的R2达到了0.167,能够解释整体16.7%的方差,整个模型的解释力明显增强。从模型2可以判断,假设1-1、1-2、1-3成立,而假设1-4不成立。
在模型3中,笔者将“符号区隔”这一变量组纳入OLS模型,与模型2相似,同样将个体特征作为控制组。结果表明,以居住在老城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居民为参照组,居住在商品房小区、别墅或高级住宅区以及单位社区的居民普遍具有较高层次的阶层认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越高,其居民就越有可能拥有较高的阶层认同。假设2-1与2-2成立。模型调整后的R2为0.131,具有一定的解释力。
模型4是纳入了住房品质变量组、“符号区隔”变量组以及控制变量组的全模型,从而完整地反映了住房因素对于三地城市居民阶层认同的相关影响。在个体特征方面,已婚者、受教育程度较高以及个人年收入较高者仍然具有较高层次的阶层认同,但受教育程度的回归系数减小,说明其在模型中的影响力减弱;职业类别中企业主/经理/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的阶层认同仍然较高,其余职业对于阶层认同的影响均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在住房品质方面,在本地拥有自有住房的居民,其阶层认同感会上升,同时,其阶层认同感会随着住房人均面积和市值的增加而相应地上升。而在“符号区隔”因素方面,模型4证明了城市居民所居住的小区的区隔化程度确实会影响其阶层地位的感知。在控制了个体特征因素和住房本身的品质性因素后,居住在商品房小区、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的受访者的阶层认同感比居住在老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居民明显要高,物业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区居民阶层认同感也相对较高,且具有统计学上的相关性。全模型调整后的R2达到了0.153,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所使用的调查数据在某些关键变量上存在缺失,直接运用个案删除法获得的无缺失数据可能会对统计结果的稳健性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笔者通过将无缺失样本(N=2033)的每个变量的均值和标准差与总体样本(N=2889)的相关统计值进行比较,发现这些缺失值并不是随机造成的,是一种非随机缺失(miss at non-random, MANR),这样很可能导致统计结果的有偏性(bias)。因此,笔者对模型4的统计结果进行了敏感性分析(sensitive analysis)和数据填补。多重填补法(multiple imputation, MI)是目前应对缺失数据统计较为标准的方法。它为每一个缺失值产生一套可能的填补值,针对每一个具有缺失值的变量,利用其他变量构造预测方程,从预测值的分布中随机抽取数值来替换缺失值并重复多次,循环运行预测方程并使用每次更新后的预测值,将所有的缺失值填补后产生若干完整的数据集。之后,对填补数据集分别进行统计分析,把得到的结果进行综合,并得出最终且最优的一个合适的填补数据集(Rubin,1999)。在利用MI后,有效样本增加到2861个,非常接近2889个原始样本。模型5是进行填补后形成的回归估计。通过比较发现,相比于模型4,虽然部分变量的回归系数和显著性水平发生了微小变化,但总体上住房品质与符号区隔下的相关影响因素没有发生改变,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两组自变量对于居民阶层认同的影响是非常稳健的。
六、结论与讨论
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本文分析了当前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居民的住房现状,并从住房品质和符号区隔角度探讨了居民阶层认同的相关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住房层面的相关影响因素确实对于居民阶层认同产生了较为直接的影响。在控制了相关的个体特征因素后,拥有自有产权、住房面积较大、住房市值较高以及居住在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物业管理较为高级的社区中的居民更倾向于认同自身属于社会的较高阶层。而住房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对居民的阶层认同没有产生显著的影响,这可能是由于住房支出较多的居民其住房条件较为优越,特大城市能够保值增值的住房财富减轻了住房支出比重较高所带来的焦虑感。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城市居民中,由于住房的品质与符号性的差异而形成了区分较为明显且稳定的阶层认同。虽然教育和收入等结构性因素仍然在居民的阶层认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住房的差异还不能完全取代职业中心视角,但不可否认的是,基于结构地位论的传统阶级分析所指出的由职业形成的阶层认同存在着弱化的倾向,我国城市社会中逐步出现了以住房为代表的基于财富多寡而形成的阶层认同,这也从一方面印证了一些学者所提出的我国城市社会中基于住房而形成的财富社会分层正在形成。因此,从财富分层的视角出发,以住房来解释阶层地位认同这一新的分析框架就具有现实性和适用性,体现了转型时期真实的“中国经验”。
当前我国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住房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议题,在此情况下,这种基于住房而形成的阶层认同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一方面,住房在居民阶层地位认同中的关键作用使得住房由单纯的经济资本扩展为一种“符号资本”(闵学勤,2011)。拥有一套自有住房被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视为事业的起步、成家的基础乃至“人生的开端”,这使得住房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刚性需求;而住房本身具有的耐久性、高价值和可增值性又使得许多人将其作为一种投资的利器而趋之若鹜,进一步推高了房地产市场本来就居高不下的价格。众多富裕阶层和“炒房投机客”通过房地产市场赚得钵满盆满,积累了巨额财富,房地产成为了财富分层的再生产机制。另一方面,整个社会中弥漫着的“住房拜物教”情结造成了阶层认同的定型化。住房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有房阶层”在与“无房阶层”交流时,多是向其建议尽快购买住房;“有房阶层”津津乐道的往往是住房价格的上涨,而“无房阶层”多是为住房价格的连续上涨而焦虑,表现出对“有房阶层”的羡慕,哀叹自身购买住房的种种困难(刘升,2014)。这种认同上的区别和心理上的隔阂通过住房议题表现得淋漓尽致。此外,研究也证实了物业管理费子假设,表明富裕阶层通过购买高品质的住房、入住高品位的社区来彰显对自我身份和地位的认同,住房财富外延下的空间分异依然非常明显。以巨额财富价值为基础的高档住房位于景观优美、封闭管理的社区中,其他人无法随意进入,这些地方成为了私人的“后院”,造成了城市空间与心理认同的双重区隔。
总之,本文在以往学者对居民阶层地位认同的研究基础上,基于财富分层的视角探讨了住房对于居民阶层认同的相关影响,尝试从住房入手为阶层认同研究提供一种新的分析和解释框架。但是,本文无疑还存在着很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一方面,由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等结构性因素产生的住房不平等因素和住房分层与阶层认同之间的深层关系仍需厘清;另一方面,本文基于北上广三地的经验数据所得出的结论的普适性需要探讨。笔者认为,北上广三城市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在社会转型与变迁中扮演着引领与导向性的角色,因此,北上广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代表了一种趋势,国内其他地区极有可能形成与此类似的发展路径。笔者使用这一数据的主要原因在于,相较于国内其他大型调查,该数据对住房的相应测量较为全面和系统,且调查实施的时间较近。但是,基于三地经验数据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性,以及住房所形成的阶层认同与“住房阶级”理论提出的将住房作为判定阶层地位的标准的内在关系,仍需深入的理论探讨和更多经验材料的检验。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张海东);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杨城晨)
责任编辑:梅笑
图片来自网络:manhua365.com
篇幅有限,参考文献、脚注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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