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第69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宣布,中国国际应急医疗队(上海)成为第一批通过世卫组织认证的国际应急医疗队。

2017年5月26日,第70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宣布,中国国际应急医疗队(广东)成为第二批通过世卫组织认证的国际应急医疗队。

2016年5月22日,中国国际应急医疗队(上海)总队长刘中民(右一)在中国驻瑞士大使馆接受时任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左二)与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右二)颁发的认证证书。(左一位驻日内瓦中国大使馆大使傅聪)

2017年5月26日,时任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为EMT(广东)颁发证书并授旗,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主任许树强(居中)接受证书。

在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及各省市卫计委的直接领导与指导下,两年时间内,两支国际应急医疗队先后落户中国,体现了中国加强国家层面应急体系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成为中国政府与WHO开展深入有效合作的例证。今后,中国两支国际应急医疗队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接受WHO与中国政府的调遣,承担国际应急医疗救援的使命,为世界各国灾民提供公平对等的医疗服务。

2016年11月22日,时任WH0总干事陈冯富珍,驻华代表施贺德博士、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主任许树强等领导与中国国际应急医疗队(上海)队员们合影

国际应急医疗队是怎样炼成的?建设标准是什么?有何种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它将在全国甚乃至球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援中发挥怎样的作用?我们就此采访了中国国际应急医疗队(上海)、灾难医学分会主任委员刘中民。

记者:您是首支国际应急医疗队总队长,我想知道,WHO为什么要组织这样一种类型的国际认证?

刘中民:全球范围内灾难频发,使WHO高度重视灾后救援。WHO认为,任何引起设施破坏、经济严重受损、人员伤亡、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条件恶化的事件,如其规模已超出事件发生社区的承受能力而不得不向社区外部寻求专门援助,就可称其为灾难。也就是说,灾难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同的破坏性事件对某些社区可以构成灾难,但对另外一些社区则不足以构成灾难。实际情况是,对于中、低等收入国家来说,形成灾难可能性更大、频率更高。比如,日本和菲律宾受热带风暴威胁的程度相当,但日本因此丧生的人数只是菲律宾的1/17。

灾难一旦发生,大批肩负人道主义使命的外国医疗队(Foreign medical teams) 便前往受灾国开展生命救助行动。以2010 年海地地震为例,参与救援的外国医疗队高达44 支,分别来自18 个中、高收入水平国家。

WHO认识到,近几年参与国际医疗救援的队伍暴露出一些严重问题,比如有的队伍不请自来,不与当地政府、国际组织和其他队伍联系、临床技能不足、医疗服务标准不够专业、只注重创伤救治而忽视当地正常医疗需要等。国际社会普遍意识到参与国际医疗救援时,需要更加负责任的队伍,有必要出台旨在规范和引导各国参与国际医疗救援队伍的建队标准与行动模式。

WHO就此成立了国际应急医疗队(EMT)认证工作组,制定相关的队伍分类和规范标准,并于2015年初,正式启动了全球应急医疗队的登记与认证工作。此举旨在对国际医疗队预先进行资格核准和登记,确保在应对大规模突发事件时紧急救援的有序性和有效性。首批来自全球200多个国家、60多支医疗队报名参加考核,最后,中国上海与俄罗斯的两支队伍,成为首批通过认证的三支队伍。WHO 利用联合国已建立的全球灾难预警与协调平台(Global Disaster以Alert and Coordination, GDAC),对通过认证的队伍进行网上注册、网上会议发布、数据共享,目前这项工作在顶层设计层面已落实,我们的队伍也在积极与之对接。

记者:作为WHO国际应急医疗队认证导师,您认为国际救援的原则是什么?

刘中民:通过WHO认证的国际应急医疗队必须严格遵守《世界医学会医学伦理手册》对伦理的要求,并根据受灾国突发灾难种类提供基于需求的响应。具体包括六项指导原则,分别为:高效的队伍队启动流程;高质量、适当的医疗服务;平等的医疗服务;符合伦理的医疗服务;负责的医疗服务;整合的医疗服务。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平等”,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在多个场合也多次提到:“公平”成为健康与发展的最重要指导原则,EMT的救援行动,应该不论其种族、性别、民族、地域的差异,确保受灾人群特别是弱势群体(妇女儿童与贫民)都能获得应急医疗队的医疗服务。

记者:能否谈下国际应急医疗队的建设标准与具体要求?

刘中民:国际应急医疗队的建设标准分为三大类:Type I、II、III。

  • Type I:达到基础的现场分诊要求,提供基本急救和生命支持,具备相应的转诊能力。

  • Type II:达到复杂伤情的现场分诊要求,具备高级的生命支持能力,可接收转诊的病人,提供住院救治服务,可对创伤和其他重症进行手术。

  • Type III:提供复杂的住院转诊、手术救治、重症监护能力,接收来自1类和2类医疗队的以及其他机构的转诊病患。

三大类队伍最本质的界定分别是:Type I可以提供住院转诊能力、Type II可以提供手术救治能力,Type III具有重症监护能力。

2016年4月至5月间 ,世界卫生组织曾先后两次派出专家组赶赴上海,对我院救援队的建设情况及能力进行全方位评估、考核与验收。 此前,国家卫计委、上海市卫计委的领导多次带领国内应急专家组对我院救援队进行预评审,为通过认证打下坚实的基础。世卫专家组对照国际应急救援队近40余项评估要求和标准,逐条进行了文件查阅、实地查看了我们移动医院搭建和救援队仓储物资的准备等工作情况。通过评估与实地观摩演练,世卫专家一致认为,队伍的建设情况符合Type II可以收治外科病人的野外医院标准,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可靠的保障能力,列为首批通过认证的名单之列。瑞士授牌回来之后,我们一直积极准备申请Type III的建设,其中的工作包括扩大营地规模、增加移动医院床位、拓展重症监护医疗、扩充救援技术装备等。

记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认为国际应急医疗队(上海)还有待提升的方面?

刘中民:我认为最迫切集中在两个方面:

(1)强化模块训练。

从国际、国内历次灾难救援经验来看,国际应急救援医疗队或其他救援队执行任务,一般不会全员额、全要素拉动,模块化抽组的可能性最大。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救援任务需求,进一步探索10人、20人等模块化训练,将每一个小组、每一个模块尽量训练到全能高效,同时还要有与之相配备的“体积小、重量轻、易携带、多功能”的救援设备。为此我们也做了不少尝试,从队员们的

背包、拉杆箱、个人携行物资到为每台医疗设备量身定制“三防”(防水、防震、防摔)制式化包装箱,再到移动医院展开的功能性帐篷等,都是在全球范围内挑选、定制出来的,不但完全从医院临床常规设备过渡到了应急医疗专用设备,有些做法还被WHO官员视为范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推广。

(2)航空救援问题:

国内研究航空救援的学者非常多,包括汶川、玉树地震灾难在内,都有过多次航空应急救援经验。近年来,从低空空域的开通到航空器基础设施建设、航空应急救援机制的完善,国内航空救援工作一直在进展中,但因为起步晚、机型不配套、人员培训不足等问题,与欧美发达国家差距还是较大。

对于跨国、远距离的灾难救援而言,航空几乎是唯一可行的运兵方式与转运方式,但对于时间、环境、救治条件等都有特定要求。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解决方案是,拟采用空客A320/波音737承担远程运输任务,尽量简化飞行审批手续,这项工作还协调接洽之中。

记者:站在WHO国际应急医疗队导师的角度,您认为还应该为中国或者其他具备资质的国际应急医疗队提供哪些帮助?

刘中民:单就医疗救援来说,国内三甲医院救治水平都不低。因此,灾难救援尤其国际应急医疗救援的难点不是医疗救治能力。我认为WHO的国际应急医疗队的认证工作,应该同步聚焦于帮助各国医疗队理顺受援国的对接流程、物流方式等问题。

根据中国国际救援队以往的国际救援经验,到达灾区后,首先到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Humanitarian Affairs,OCHA)下设的现场协调中心(On—Site Operations Coordination Centre,OSOCC)以及受灾国紧急事务管理办公室(Loc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一cy,LEMA)报到,确认灾情,根据灾区局势的演变和到达现场的不同队伍的分工,按照OSOCC的统一部署开展救援。

实际情况是,灾难一旦发生,并非所有受援国都能与联合国密切对接。负责救灾的部门各不相同,如意大利是民政部,俄罗斯是紧急情况部,还有些国家是卫生部,每个受援国机构设置都不尽相同。希望WHO尽快出台各个国家作为灾难受援国的派遣预案、对接流程,让到达现场的队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救治工作。另外,随着后期各国国际应急医疗队的渐次参评,WHO应该出面为每个国家的队伍办理国际保险,并出台国际救援的免责法等,这些都是保障国际队长远、健康发展的机制。

对于特大型灾难,国际物流系统的通畅也是至关重要的:救命的药品、耗材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包、并进行整体托运?目前我们也积极在与国际物流公司对接,争取形成救援物资和装备的整体申报出关、海关报送、远程运输等一系列国际物流运输服务。

医学具有普适性和无国界性,同时也摆脱不了社会性和政治性,实施人道主义国际救援,发挥救援外交的优势,既可以充当受援国人民健康的守护者,也可成为国与国之间上层建筑的粘合剂,获得常规外交无法达到的效果。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赶在欧美等国家前面通过WHO官方认证,这件事情本身也超越了医学本身的范畴,展示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