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过去是禁止投降的,要求士兵战斗到最后一刻直到战死,这个先例是在巴丹温赖特将军的投降之后,美国全国掀起关于到底是军人荣誉重要还是人生命重要的讨论,最后罗斯福宣布修改了相关条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可以投降。

1.军队已经尽最大努力仍然无法挽回败局 2.弹药和食物消耗完毕而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得到有效补充以维持战斗(其实就是弹尽粮绝了) 3.伤亡率超过60%可认为部队已经丧失成建制的战斗力,可以投降。 投降有单兵的决定,也有指挥官决定,一般都要经过开会讨论。

军队是为了战争而存在的武装力量,他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胜利,如果一支军队可以鼓励投降,那这样的军队还有什么战斗力可言呢?美军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军队组织,更不可能鼓励这一点。在美国陆军军官手册里面就明确地说,美国军人也是时刻准备为了国家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绝不会自愿投降,就算被俘也要抵抗到底,绝不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