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这些证明公安机关不再开具,要用的时候该找谁开?
近年来,各类奇葩证明不断:
出境旅游 要求出具母子关系证明
市民迁户口,要证明“你爸是你爸”
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
兑换残币,要看孙女“撕钱”证明
自愿引产,要开“社区同意”证明
老人欲领异地社保 被要求证明自己活着
车在大风中被树木刮伤,理赔要出示“风力证明”
补办骨灰存放证,殡仪馆让开“遗失证明”
应聘幼儿园校车司机,要开不喝酒证明
买房,被要求证明“结婚前未婚”
之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布了以下18种证明确实不在公安部门开具。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证明不归公安部门开,应该归谁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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