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这些证明公安机关不再开具,要用的时候该找谁开?

近年来,各类奇葩证明不断:

出境旅游 要求出具母子关系证明

市民迁户口,要证明“你爸是你爸”

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

兑换残币,要看孙女“撕钱”证明

自愿引产,要开“社区同意”证明

老人欲领异地社保 被要求证明自己活着

车在大风中被树木刮伤,理赔要出示“风力证明”

补办骨灰存放证,殡仪馆让开“遗失证明”

应聘幼儿园校车司机,要开不喝酒证明

买房,被要求证明“结婚前未婚”

之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布了以下18种证明确实不在公安部门开具。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证明不归公安部门开,应该归谁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