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物业费要上征信黑名单?日前,玉林城区某小区物业贴出的一张“关于欠费信息纳入征信信息的告知书”引发热议。此举是否合法可行?能否解决物业费难收缴引起的恶性循环问题?对此,业主和物业都有话要说。
物业贴告知书,对失信业主将向专门机构提供失信信息
据该小区物业贴出的告知书,物业声称,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小区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缴、拒缴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对于拒缴、拖缴物业费的失信业主,物业将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失信信息。
在告知书中,详细列举主要针对三种失信行为的业主:经物业催缴仍未缴费的、且欠费已3个月以上,或12个月逾期缴费3次的;以任何理由拒缴、拖缴物业费的;业主更换联系信息,且3个月内不来物业公司更新信息,造成物业无法书面或电话催缴欠费通知的。
此外,物业公司还提醒,出租屋租客发生的欠费行为将直接影响业主本人的信用记录。
业主:议论纷纷,不少人质疑物业做法
此告知书一出,引发小区业主们议论纷纷。
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不少业主质疑物业这一做法,表示物业此举违法,业主与物业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物业作为提供服务者,应该好好提供服务,而不是反客为主。
“物业公司应该首先上失信黑名单!”一些业主对小区物业的服务表示了不满,并称正因为小区物业服务欠佳才导致部分业主不缴物业费。
业主岑女士称,缴纳物业费是让物业公司更好运行,做好服务的基础,最终受益者是业主。从这个角度来说,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基本义务。但小区物业做得确实不好,业主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体现,如维修资金使用等,都比较混乱。从这个角度而言,权利没有得到保障,才出现业主抵触履行义务的情况。
岑女士称,物业公司利用征信无形之中压制威胁业主,很多业主为此反感,不能解决业主拖欠、拒缴物业费的问题。“同时,我觉得物业这个做法不合理不合法。”
物业:此举不违法也不犯法
物业费的收缴和物业的服务,一直以来容易引发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该小区确实存在部分业主不按时缴纳,甚至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在这告知书的背后其实是物业费的收缴与物业的服务问题。
近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苏先生。谈到小区收缴物业费的情况,苏先生表示,物业公司确实碰上一些拖欠、拒缴物业费的业主,其余的没多谈。
苏先生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拒缴、拖缴物业费的失信业主向相关部门提供失信信息,此举不违法也不犯法,是为了更好地督促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
至于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苏先生表示,他们正在准备有关材料,准备跟相关部门对接。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上海、无锡、珠海等地将拒缴物业费列入失信记录。
对于欠缴物业费是否要纳入征信系统,广西金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蓝庆球表示,根据当前国家条文的规定,业主欠缴物业费、公摊水电费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上门催缴或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信息来源:玉林晚报记者 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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