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是承载多少人的美好回忆,那时的女星不曾浓妆艳抹,完全释权了“清秀”这个代名词,在那个盛产美女的年代,洪学敏说不上倾国倾城,但是她的却很美,特别一对深深的酒窝,让人一眼难忘怀。

洪学敏1958年出生于江苏南京,因在自己16岁那天拍摄的首部影视剧《海霞》在剧中饰演“玉秀”一角,得到认可,之后又相继出演了《海之恋》《甜女》《无事生非》《女子监狱》等作品,不过平平淡淡不曾有很大的反响,直到20世纪八十年代出演电影《喜盈门》中的小姑子“仁芳”一角红遍大江南北。在80年代更被称为“金牌女配角”。

不过然而可惜的是,她却选择在自己事业巅峰的时候选择息影经商,2000年起,在香港创业成功的洪学敏回到内地进行投资,投资高科技领域,开发信息安全监控平台软件,摇身一变成为商界的风云人物。在2009年的时候,洪学敏突然被人告上法庭,原来是原告王先生称洪学敏借了他的钱到期后多次催款却一直不还。

这还得从06年到07的时候说起,洪学敏因自己生意上资金周转不开,两年之内先后几次想象王先生借款500万,而并承诺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还款。因王先生期日以到不曾拿到自己的钱,也多次上门催款,可是都不曾有果。之后无奈把洪学敏告上了法庭。

可是当开庭的那一天,洪学敏没有出庭,因此法院查封了在洪学敏名下了的两套住宅和一辆轿车,不过洪学敏并未因此还款,而在法院的协商下,洪学敏从卡上取了4.5万元的现金给王先生,算是还了欠款的一个零头。

经过前后几次法院于洪学敏的协商之下,最后两人达成协议,这500万洪学敏分成三次返还王先生。而王先生表示自己不要利息,只要本金。可是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洪学敏的信誉、形象大打折扣。更有人称她为娱乐圈里的第一老赖。她本人也不曾出面解释太多,对于这件事情,不知你们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