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济南的加油站停止给无牌摩托车和三轮车加油,为了向无牌车主提供“便利”,一些人铤而走险。近日,两名男子因非法运输、销售零散汽油被市中警方抓获。经查,两人共计销售散装汽油1100余桶,涉案价格20万元以上。目前,两人因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17年10月下旬,四里村派出所民警在利用“市中云眼”巡查过程中,发现建宁路济南海鲜大市场附近一名男子用铁桶对外销售零散汽油。该情况立即引起值班民警的警觉。经过初步侦查,民警确认此人非法运输、买卖零散汽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民警将侦查警力分为两个小组,一组继续利用“市中云眼”视频监控开展拉网式巡查,一组到济南海鲜大市场开展蹲点守候。经过三昼夜的巡逻守候,10月20日下午4时许,嫌疑男子驾车携带载满汽油的铁桶再次出现在海鲜市场附近,准备非法销售零散汽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四里村派出所副所长王文超说,抓获嫌疑男子时,其车辆后备箱改装放有6只铁桶,车后座放有4只铁桶,共计300升汽油。男子的口袋里还放着一只打火机。“你就不害怕吗?”男子的危险行为,让在场的民警都替他捏了一把冷汗。
经民警审查,嫌疑男子名叫卢某。据其供述,自今年2月开始,他从一名叫赵某的男子那里以140元/桶(30L装)的价格购买零散汽油后,以165或170元/桶价格卖出,共计500余桶。10月21日上午,办案民警在陡沟一村庄内将赵某抓获。经审查,赵某自2016年7月份开始,在济南一加油站或刘某处,通过两种途径以130元/桶的低价购进汽油,以140至170元/桶不等的价格非法销售给卢某等人多达600余桶,从中获利。
四里村派出所民警褚兴鲁告诉记者,据卢某和赵某供述,自加油站停止给无牌摩托车和无牌三轮车加油后,许多人产生了“投机取巧”的想法。“云眼监控也拍下了违法人员无牌车主销售零散汽油的全过程。”褚兴鲁说。
记者在多个加油站看到了“严禁外带散装”与“禁止给无牌摩托车加油”的通告,“两名嫌疑男子大多将散装汽油销售给无牌车主,属于违法行为。”民警称,案件中两名嫌疑人自备油桶、自驾汽车,在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没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人员密集的城市道路上从事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民警共查获30L装的油桶14个,零散汽油120升。目前,两名嫌疑人以非法经营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进一步调查中。
“加油站工作人员需按照法律规定给有正规汽车牌照的车辆加油,个人无相关许可证不得非法运输、储存、买卖零散汽油等,也请广大群众请通过正规渠造购买零散汽油等燃料。”褚兴鲁说。
(记者 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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