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婚外情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最多的谈资,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纠纷和恶性案件现实生活中也时有发生,网络上、媒体上此类事情也不鲜见,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不仅严重破坏合法婚姻,影响家庭的稳定,而且会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尤其是当今此类案件当事人年龄跨度大,几乎涵盖成年人的各个年龄层面,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据司法机关的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的家庭暴力源于婚外情,由第三者插足直接导致的凶杀、投毒、毁容等恶性刑事案件也相应增多。我分析了一下,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从法律救济的角度看,现有法律对此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管修改后的《婚姻法》在财产方面对离婚过错方设置了一定的处罚(第46条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姻关系中当事人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绝非简单的利益之争,我们必须承认,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物质资源的再分配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从刑事法律来看,对重婚现象罪与非罪的认定较难掌握,往往投诉的多,查处的少,构成犯罪处以刑罚的更少。就算构成犯罪判处刑罚也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党纪、政纪对重婚、包养情妇等作了有关的纪律处分规定,但真正执行的也不多。当前社会上养情妇、包二奶或搞婚外情的现象呈上升趋势,重婚、养情妇等不道德的行为没有得到有力打击与遏制,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激发婚姻家庭矛盾,从而引发刑事案件。

主观上,对待破裂的婚姻家庭、感情问题男女存在不同。从女性的特点来说,女性感情脆弱,对婚姻家庭及感情问题看得重,对这方面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偏弱,处理问题的方式感情化的色彩较浓。女性当事人一般倾向于维护、恢复原有婚姻状态,即便原本圆满的婚姻已经一度受到干扰,也宁愿选择所谓的"破镜重圆"。比如,经常出现杀死情敌。这固然存在一时义愤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对排除婚姻障碍后恢复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而男性则倾向于按照自己的意志改变现状,甚至不惜动用暴力,比如有的丈夫,起意杀妻的直接目的仅仅是为了摆脱原有婚姻,另结新欢。无论是合法婚姻的女方,还是第三者,一旦不堪被冷落、被遗弃、被虐待之苦时,会变得情绪偏激,丧失理智,较易采取极端的方法解决感情问题,在采取行动前完全没有考虑其行为的法律效果,以至走上犯罪道路。

仔细研究即可发现,不同性别对此问题的态度并非偶然,古今中外,女性承担生育子女抚育后代的家庭职责,女性投入家庭建设的时间精力相对于男性而言要多得多,根据经济学中成本与收益理论,女性对婚姻家庭的期望显然要远远高于男性,而这种期望的最重要的表现是婚姻关系的存续。所以,一旦婚姻家庭关系出现变化,较之男性而言,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鉴于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这种特殊的弱势地位,在立法中有必要体现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女性贪慕虚荣,奢望不劳而获,为换取金钱与物质,不惜牺牲青春与肉体,沦为他人的情妇,一旦关系破裂往往引发恶性暴力案,心理失衡的一方就容易产生报复心理,采用暴力杀人。

另一方面,有些道德素质低下的男性出于极端自私自利的动机,在合法婚姻之外重婚或养情妇。或喜新厌旧,嫌弃糟糠之妻;或以玩弄女性为目的。更有甚者,在情人危及自己的仕途鸿运而无法解脱时,为彻底清除障碍而产生杀心。

调查显示,婚外情频频引发刑案与婚外情的增长密切相关。从人们的认识来说,对婚外情危害、本质的认识不足,也是一些人放纵感情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不可否认的是,大量的婚外情解决的更多的是当事男女的生理问题,这种婚外情因为缺少法律的合法性、伦理支持、更多的情感投入,变得脆弱不堪。向何处发展,取决于当事男女的心智水平和自控能力。

最近我看到一个案例,很具代表性,也许各位读者看后得到启发,希望大家引以为鉴吧!

这个案犯叫王政梅,是一个年仅28岁的年轻女性,1997年9月25日,她和情人合谋雇人杀害了情人的妻子,1998年10月23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白山刑初字第47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她死刑,她不服上诉,1999年4月,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4月25日吉林省高级法院下达执行令。4月29日,在距执行前24小时,一个记者采访了她,下面就是她死前的自述:

阳光透过铁窗在地上洒下几道细长的斜影,她凝视着地上的影子,脸上说不出的复杂表情。懊悔?怨恨?这一切都是开始于4年前那个秋天的下午,那场避雨的爱情,那个让她终生难忘的──

认识他是95年的秋天。那时我24岁,刚离婚不久,离婚是因为他有了外遇。我原先在服装厂工作,那时候工厂有几个姐妹嫌工资太少,就辞职在外面做生意。受她们的影响,92年春节后我也离开工厂,在个体大厦租个了摊位,去沈阳五爱市场进服装卖。那时候生意好做,一年就赚了两万多。可是我天天忙,很晚才回家,还经常去沈阳进货,可能是冷落了他吧,他在外面就又和别人好了,我们就分开了。

离婚后,我把全部精力都用在生意上。那天天气不好,阴沉沉的,大厦里人很少,还不到5点大家都开始收摊,我也收了,想早一点回家。刚走过市文化宫,雨就开始下了,正好前面有一个商店,就进去躲雨,我走得太急,和他撞个对面。

“你没事吧?”他关切地问。

我摇摇头。他长得很英俊,眼睛里流露出一种男人的关怀。我不好意思看他,把脸转过去。

“你需要点什么吗?”

“不。外面下雨了,我想进来避雨。”我老老实实地说。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他商店离大厦不远,我时常去买东西,他不忙的时候,

我们就在一起聊天。慢慢熟悉了。他比我大9岁,我把他当成大哥,他也把我当成妹妹。他很有才华,商店是他承包的,经营得很好,一年赢利二十多万。他还喜欢绘画,书法,他的书法作品在市里比赛获过奖。大概是受他的影响,我也喜欢上了书法,我经常向他请教,有时生意上遇到什么难题找他出主意。

96年春节过后,大厦的服装生意不如从前好做了,他就建议我自己开个服装

店,设计加工服装,旁边再开个干洗店,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高了,好衣服都会拿出来干洗。他让我先开个小的,将来干好了,可以搞连锁。我听从他的建设,把大厦的摊位交给妹妹打理,然后开始选址,装修,手续是他帮着办的。新店距他商店不到500米,附近的工商税务什么的他都熟悉。他还帮我介绍客户。那段时间我们几乎天天见面。店开业后,生意不错。我很开心,想好好谢谢他,就在白桦酒店订了一桌酒席,请他和几个好友吃饭。那天我有些喝多了,从酒店出来,风一吹,非常难受,我极力忍着,送走了朋友,他不放心,一定要送我回家。坐在车里,望着远处楼房那闪着明明灭灭灯火的窗口,想到自己孤孤单单一人,内心有些伤感,委屈的哭了。他一下把我抱在怀里,吻我脸上的泪。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和男人这样亲近了,开始的时候,我本能的拒绝,可是后来,我抵抗不了,一切就那样发生了。

讲到这,她停住了。屋里静极了,突然,墙上的石英钟响了,传来两声剌耳的报时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抬头望去,指针指向11点。她只看了一眼,就立刻转过头,把身子扭到一边。因为用力过猛,把脚上的铁镣子弄出声响,发出金属的碰撞声。顿时,她脸色变得苍白起来,眼睛里充满了绝望。

“给我一只烟!”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预谋杀人

我们的关系持续了一年多,到了1997年春天,我们的关系被他妻子梁玉娟发现了。

他答应我要和梁离婚,但他说那个女人非常厉害,不会轻易同意离婚,所以让我给多些时间,他正和朋友做一个大生意,能赚100万,然后带我离开这里,到南方去发展。我相信他,一直等着。

那天,我象往常一样8点钟就到店里了,刚进屋,一大帮人凶狠狠地进来了,一个女的领着三个男的,那个女的问:你就是王政梅吗?我说是。她上来就朝我脸打了一巴掌,边打边骂: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寡妇,让你勾引我男人!来,给我打!那几个男人上来用拳头打我,我两手捂着脸,躲着,他们又把我摁在地上,用脚踢我,打得我两眼冒火星,两耳发鸣,我哭喊着求他们住手,他们还是打,后来有顾客来,他们才停手,当做顾客的面,骂我:破鞋,烂货!

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挨过打,受过这种污辱,当时,死的心都有。好心的顾客把我扶起来,我脸上全是血,她给我打了盆水,帮我洗干净,我觉得眼框象裂开似的疼,我一照镜子,整个脸都变型了,右眼框青了一大块,嘴唇肿得老高,我难受地哭了,给他打电话,他立刻就赶来了。看见我的样子,又气又恨,他要送我上医院,我不去,我对他说:“你今天必须答复我,要她还是要我?”

他当天晚上就和梁摊牌,谈离婚的事。梁坚决不同意,三天两头来我的店打闹,骂我,污辱我。弄得顾客都不赶上门,背地里笑话我。她不仅搔扰我,使我无法正常生活工作,也闹得他无心做生意。每天跟综他,到商店查帐,把钱都收走。我们俩都是非常要面子的人,为这事闹得满城风雨,无脸见人。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想了断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决定离开白山。

我去了大连,玩了十几天,走时没告诉他,我想借此断绝我们的关系。从大连一回来,就看见他,他一直在我的住处等我,我们一见面,就吵了起来,他责备我不辞而别,还动手打了我。我们折腾了一上午。最后,他郑重地告诉我:今后不许我再离开他,他已经想好了解决的办法。我问他什么办法,是不是梁答应离婚了?他说:“不是,离婚她让我净身出户,还警告我,只要她活一天,我就一天也不得好。这个女人说得出做得到。”

我非常失望:“那你想怎么办?”

他看了看我说:“我不能让她得惩,让亲戚朋友笑话我。我通过一位客户在抚顺找到一个黑道上的人,他要两万元钱,就帮我们解决她(指杀死她)。但我和他有关系不能出面,你出面办。”

我当时听了非常害怕,这可是人命关天那!我当场拒绝了他,劝他放弃这个可怕的想法。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没过几天,梁又带人上我店里来闹,还派人在我的住处堵截我,打骂我,她真是逼人太慎了。我一气之下想起他那个想法,我决定挺而走险。

6月4日晚上,我接到一个抚顺的传呼,打电话的是个男人,他问我:“你是4411吗?”我说是。他又说:“我明天就到白山去办那件事。你把钱和东西给我。”那天晚上,我思前想后,内心非常害怕,睡不着觉,起来给梁打电话,我想约她好好谈谈,不到万不得已,不走最后这一步。可她在电话里把我痛骂一顿。我挂了电话,下了最后的决心。

第二天,那个抚顺男人来到白山,打电话给我,我把一万元钱、梁的照片和家庭住址方位图一并给他。

给他之后,我又后悔了。整晚睡不着觉,做恶梦,梦见警察来抓我。可是过了几天,什么事也没发生,那个人拿钱跑了,并没有做那件事。这样又过了两个月,这期间梁几次找人来打我,我又恨又怕,她身上带着刀,说一定要弄死我。我每天担心吊胆,躲躲闪闪,那段时间我心情非常不好。

1997年8月13日晚上,我和朋友去白桦舞厅跳舞,往回走的时候,发现有人在跟综我,刚到我家楼下,突然间两个人从后面窜到我前面,一男一女,男人手里拿着刀,女的就是梁玉娟,她指着我骂:“就是这个小破鞋,把她的衣服扒了!”那个男人说:“你这贱货,今天老子就让你过过稳!把衣服脱了。”

我吓得连忙哀求他放过我。那个男人上来一脚就把我给踹倒了,把刀逼在我脸上,另一只手掀起我的裙子,扒掉我的内裤。正在这个时候,旁边酒楼出来几个人,我拼命喊救命,把他俩吓跑了。

我吓得再不敢出门了。我恨死她了。看来,我们只能鱼死网破。我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叫崔占豪,在北京做传销,据说他以前也是黑道上的。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来到白山,我们谈好,3万元钱,先付两万,事后再付一万。完事时拿些东西,造成入室抢劫假象。谈完后崔回北京做安排,9月22日,我接到崔的电话,告诉我他24日到。25日上午我把两万元钱、梁的照片和家庭住址方位图交给崔,并领他坐车去梁家楼前确认好具体位置。

26日下午,我又见到崔,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有不正常的地方,我以为他没做,晚上我们一起吃的饭。晚上一到家,我就被等候在那的公安人员抓走了。

她低下头。也许是这样的回忆太痛苦了,她脸色更加苍白。

12点钟,管教带她去吃中饭,休息。

下午两点,她又重新坐在我面前。看上去十分疲倦。管教说,她几乎没吃什么。可以想象,在这死亡的边缘,她能有胃口吗?

判决死刑

刚进来的时候,我以为是做梦。我看见穿制服的人在我眼前走来走去,非常害怕。做那事的时候,没想到会有今天,也没有经验。公安局的人审了不到10分钟,我就全说了。我还以为说了就没事了,又不是我做的。当天晚上,我被送进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我才知道,我犯的是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到死刑,最少也是死缓或无期。我一下崩溃了。不吃不喝,大脑一片空白,只想快点死。

以前我特别怕黑,可是到了看守所,我不怕黑,反而怕亮了。因为不管白天晚上,总是点着长明灯,怕犯人出事。白天我们十几个人待在监室里,数牙签。每天一个人定量80盒,一盒125根,10、15、30……125,每天都要数80遍。枯燥极了。但我喜欢,我不停地干,不让自己停下来,一停下来我就想那些可怕的事,一想就难受的要命。所以我每天都能完成定额,还经常超额完成。那天我领了超额奖,是一份鸡架炖牛肉,我没舍得吃,让人打给他了。他关在16号监室,和我的监室相距不到20米,但我们无法见面。一想到这么短的距离却把我们隔得这么远,我简直难受死了。

人,最痛苦的莫过于失去自由。以前有的时候不觉得怎么样,现在没有了,才觉得珍贵。

1998年春节,我是在看守所里度过的。长这么大,第一次在外过年,而且是在看守所里。三十那天我们只干了半天活,下午所里让我们剪发。认识他的时候,我留着短发,他说长发好看,我为他留了三年,现在长发披肩,却被一刀剪去了。连同过去那些美好的岁月,也一同被剪断了。

晚上,我站在监室窄小的窗子前,听着外面传来的一阵阵鞭炮声,心里一阵阵难过。世界并不因为少了我而改变,往年这个时候,我在家和父母、弟弟妹妹在一起,贴对联,包饺子,放鞭炮,欢欢喜喜过年。可现在,我被关在这里,等待法律对我的审判。家里因为我,这个年也一定没心思过。唉,都是我的错,是我把家人害惨了。

4月30日,所里大检查,我们都到大院里去,我看到他了,我想见的人。我望着他那张消瘦的脸,涩涩的酸楚写在他脸上,还有那懊悔的眼神,麻木的表情,我知道他在怨我,他从进到这里来,一直都在怨我。我的心象什么东西咬了似的,很痛很痛。这是我们分别七个月第一次见面,多少个日日夜夜,此时他就站在我几步之隔,可是却象是千里之遥,没有了往日的体贴和爱护,一切都结束了,是监狱改变了他,还是监狱改变了我?

那天往里走的时候,他趁管教不注意,突然扔给我一个小纸条,我紧张极了,把它塞到袜子里。晚上偷偷拿出来看。那是一封串供信,他告诉我:崔占清跑了没抓着,只要我们坚持不承认,什么都不说,就不会判。

8月19日,市中级法院来人提审他,整整一天,我心情很沉重,怎么会那么久呢?明天就该提审我了。我们的案子快判了。也该判了,都快一年了。刚进来的时候,我天天盼着提审,早点判,可现在,都快麻木了。第二天没有提审我,21号才来,提审后,我天天等着下起诉。9月18日,起诉终于来了,我被打成第一被告,整个过程只有他一句话,全是我所为。我万分惊讶,怎么会是这样呢?律师来找我好几次,他说现在的证据对我非常不利,已经把我定为第一被告,一审很可能会判死刑。他问我还有什么证据都告诉他。我犹豫了很久,内心非常矛盾,最后还是把那封串供信交给他。

10月20日,开庭的日子终于到了,我一直盼着开庭,可是真开庭了又害怕了,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那天,到了法院,当我从囚车里出来,看见年迈的父母、两个舅舅、姑妈、小叔、弟弟妹妹都来了。从97年9月26日入狱,到现在整整一年了,一年间,父母头发全白了,身体瘦的不成样子。我多想好好看看他们,和他们说句话呀!我还没来得细看清他们的面孔,就被带进去了。

在法庭上,我见到了他,这是分开后第二次见面。非常陌生,晃如隔世。更让我吃惊的是庭上辩论,他不承认自己参与杀人,他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我身上,说是我一手策划的,他不知道,也不认识崔占清。天哪!他怎么能这样。难道这就是我倾心爱过的那个人吗?

从法庭出来,已经6点了,我的亲人们还站在外面等我。他们在瑟瑟的秋风里,整整等了我一天,没能说上一句话,我就被带上囚车。我趴在囚车的窗子里,朝外面望着,眼泪不停地流。这个时候,我才体验到,什么是血浓于水。

晚上回到看所守,我一夜末睡。对我的举动,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我卑鄙,有人说我自私,有人说我阴险。我什么也不想说。我只是在心里一遍遍为自己辩护:我不想死,我想活呀!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15天后,1998年11月4日,那天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我接到判决书。我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她声音哽咽,说不下去了。后面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宣判后,他们俩家都为他们上诉了。上诉的结果是:他做为本案第二被告改为死缓,她仍做为第一被告,维持原判,死刑。4月30日上午10时整执行。

人生最大的痛苦,是知道你自己几点几分死。

执 行

判决后,我就被上脚镣了。

管教给我找了一副最小的,有些生锈了。第一次带上脚镣,迈不开步,一走哗哗响。每响一下,我心就痛一下。带一天脚镣,脚脖就磨得红肿,晚上睡觉的时候,要别人帮我脱裤子。睡觉伸不开脚,翻不过身,早晨我要比别人早起来10分钟,穿好衣服,我不愿意拖大家的后脚。

以前最盼着放风,出去活动活动。现在我却怕。我动一下脚镣就响一下,就引来无数只眼睛,有冷漠,有嘲讽,有同情,各种心态都有。我的邻居刘喜斌求人为我做了一付镣子套,带上后好多了。身体上的痛苦还好说,最难熬的是精神上的痛苦。我虽然人还活着,但只是一个空空的形体,灵魂的我已经死了。我大脑一片空白。面对这个有准备又无准备的结局,我茫然了,公平吗?从法律的角度说公平,杀人偿命,虽然不是我亲手杀的。但是不值啊?难道这就是我爱他的代价吗?

妈妈和妹妹来看守所看我,但她们落空了。下午,妹妹又来了,把判决书取走了。律师来会见我时告诉我的。我的眼在流泪,心却在流血。我被判了死刑,家里一下踏了天,我能想象出那情景。父母爱女心切,如何能接受这样的现实!

判决后,父母不服,继续为我上诉。让律师转告我,不要放弃希望,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我的可怜的父母啊!他们要不惜一切代价,为我做这最后一搏。我理解他们的心情,他们不想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来挽救我。

判决下达一个多月后,所里要为犯人做一批红马夹,让我设计做,买了100多米布,我剪裁,又找了两人做。这期间为了干活方便把脚镣暂时去掉了。我好高兴啊,我们几个人做了20多天,做完的当天下午,管教对我说:带刑具。我又重新带上脚镣──我的“财富”。

凉冰冰的脚镣,又回到我的身上,与我朝夕相伴。晚上,我站在监室狭窄的窗前,仰望天空,我判决快两个月了,好象已经死去两个月了。我人活着,可大脑常常一片空白。清醒的时候想的也都是和死亡有关的东西。我想死的时候穿什么衣服,我喜欢白色,但是白色怕脏,我想还是要红色,和血一样颜色,也是婚礼的颜色。死的那天会不会下雨?死的时候他会不会难过?每天我都在死亡线上,等待死亡临近。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诉说!

晚6时整。时针并成一条直线。她被管教带走了。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最后的晚餐。也是她进到这里来的最丰盛的一顿晚餐。鱼,肉,青菜,还有水果,但是她一口未动。

管教问:还有什么要求?

她想了想,说:“能不能多给我一些方便袋?”

管教打开一箱方便面,把里面的方便面拿出来,把袋拆下来给她。

她回到监室。整整一夜没有合眼,折折叠叠,用方便袋叠成一个圆型的小圈,这是她在看守所学的,这里的人都会叠,他们叫它幸运圈。这一夜,她叠了28个,是她的年龄数。

早晨,6点钟,起床。洗漱。穿上让家人准备好的一套红色呢裙。

7点30分,她被带到看守所会见室,隔着铁窗网,她见到了久别的父母,弟弟、妹妹,十几个等候在那里的亲人。会见只有15分钟,哭了15分钟,说不出话来。她交给父母她在看守所写的两本日记,和昨天晚上用方便袋叠成的28个幸运圈。

7点45分,她被带到前院,验明正身,与前来执行死刑的法官交接,被带走。

8点30分,在市政府广场开公审大会,宣判。

9点30分,进入法场。

10点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