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考大学的时候,有的学校可能会有一些优惠政策又或者学生为了办事放方便,就将户口转到了城市户口。当初可能并没有太大的影响,随着现在政策对农村的倾斜性越来越大,同时考虑到家里的承包的地、宅集体的继承性,有的人有想迁回农村,那么说现在还能不能把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呢?答案是可以的。

虽然现在国家提出城镇化非转农有困难,但有的情况还是可以转的,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

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6、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7、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如果户口已迁出,同是农村又有承包的土地,国家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关乎土地,关乎命运的“法案”

时隔14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迎来大修,这不是小事,它关乎6亿人的命运!

10月31日上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

对于那些在异乡漂泊多年的游子而言,除了家中的父母,家乡的一切都已模糊。

老家地里打的几百斤粮食,种的几棵青菜相对于城里的工资显得微不足道。

以至于很多人都不太关心家里的地,忘了家里最大的一块“资产——土地”。

2法案主要说了什么

由于篇幅的关系,小编给大家挑了几点关乎大家核心利益的内容。

(1)国家明确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2)草案规定,耕地承包届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

(3)农民进城后,土地承包权拟定不交回发包方。

(4)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这四点内容,仅有138个字,大家应该能够理解字面意思。

3细致说明

目前,一块农村土地有“三权”。

所有权:这个归集体所有。

承包权:这个一般归农民所有,可以在“自家”的地上种农作物。(只要不违反国家政策即可)

经营权:农民进城打工了,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

这三项权利中,广大农民朋友可以拿到“承包权”。

至于经营权是个什么“东东”就让人比较迷惑了。小编给你举个例子,你马上就懂了。

例子一:

李家村有30个农户,大家手里都有自家土地的“承包权”。早些年,自己在家种水稻,现在外出打工了,家里的地也就荒废了。

现在,一家大型X农业公司想大面积种植水稻,于是乎找到了李家村的30个农户,希望花钱将他们手里的土地出租给“它”种植水稻。这个时候,X农业公司拿到的就是土地的“经营权”。

实际上,目前农村已有30%以上承包土地的农民将土地“转包”给别人,规模达到了4.79亿亩。为了顺此潮流,全国已有13个省份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

4种地收粮,还是盖楼收租

若家里的地只是用来种农作物,小编估计村里的许多“矛盾”可能就不太激烈。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是2003年施用的,14年的时间过去了,农村和城市都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其中一个重要的纠结点就在于“城市化”,村里的地要拿来盖楼,收益该怎么分。

现实操作中,各种磕碰在所难免,悲剧也时有发生。

为此,2014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领导人指出,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自此国家总体框架上已经明朗,外出务工的农民可以将自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租给别人。

当然,小编也知道许多人会说,“事儿”再好也没多大的用处,我们村都是村长说了算!(后面,小编还会谈到这个问题)

今年,国家更是出台政策,宣布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的集体用地可于建设租赁住房,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这些文字可能比较晦涩,理解起来稍微困难点。

你也可以简化理解为,土地不仅可以种农作物,收获农产品;还可以种房子,收获房租。

5户口与土地难题

现在,农村人越来越知道家里土地的“精贵”。即使到城里生活多年,买了房子,也不愿意将农村户口换成城市户口。

虽然家里的地“被拿走”的风险小了,但没有城市户口,办许多事又不方便了。譬如,家里的小孩要读书,没有城市户口就比较头疼了!

为此,最新“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中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

这点大家要特别留意了,即使你全家户口迁到城里,仍可以享有:

(1)土地承包权

(2)宅基地使用权

(3)集体收益分配权

你可以理解为,以后无论在城里待多久,老家的房子和土地依旧是你的。村里集资建房子收到的租金,你还可以拿分红。(若你们村还有别的产业,你可以分到别的收益)

6究竟是谁说了算,是村长么

好了,土地很重要。可是,离家几年后,家里的房子和土地还是你的么?许多女生嫁到“村里”,土地和权益怎么重新分配又是个头疼的问题。

我们总不能老请“村长”主持公道吧?

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凭证”和“数据”了。

特别是现在一些人口少,又比较偏远的农村,可能村里都没剩几个人了。

例子二:

(1)小编去银行取钱,要取1万元。

(2)银行需要小编的银行卡(凭证),同时接入系统(数据)确认账户的真实性和存款余额是否足够,才会给1万。

现在,类似于发放“凭证”和收集“数据”就是各地正在推进的“不动产确权”工作了。

10月2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土地确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统筹做好数据资料汇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确权登记数据建设,与同级不动产登记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全省确权大数据管理,确保确权档案的长期、有效利用。

所以,老家有房、有地的人最好办个不动产的“本本”,以后就可以欢快地住在城里,同时又能享受老家地里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