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过程中突然有个朋友说了这么一句:你说酒驾被交警拦住后往嘴里灌酒的人,交警会怎么处理?
结果一桌鄙视的笑容。
之前有这么一个段子:酒驾开车被查,突然往嘴里大口灌酒,交警无奈放行,刚起步突然听到“拦停车牌号XXX,涉嫌危险驾驶”。
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做法实不可取,根本是行不通的,这不是蔑视法律,鄙视警察叔叔吗。的确是没有一种仪器可以测试出你在下车检查之前有没有喝酒,但首先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这么做是在妨碍司法;再者呢通过抽血检测是可以测定血液中摄入酒精的浓度。
有一条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补充意见中讲明了: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我国规定的酒后驾驶行为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如果一不小心喝过了本来酒后驾驶给喝成醉酒驾驶那可就惨了。本来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就行了;一旦醉酒则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后果要严重得多。
所以很是不要挑战权威了,毕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对自己也是对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过错。那么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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