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房都面临着拆迁的问题。对于拆迁,农民最关心的莫过于补偿金额。而且,最近有消息称:2018年将实施新的拆迁政策,补偿金额将会大幅度上升。

但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逐步落实,农村各项制度日趋完善。在2018年宅基地确权结束后,如果你的农房没有以下几类证件,那么在遇到拆迁时,补偿款将与你无缘!

农房必备三类证件

1、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2、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

3、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目前合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对照自家农房,如果缺少证件,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在拆迁时,是得不到拆迁补偿的。

不过符合下列情况的农民,可以在确权结束前进行补办:

1、由于《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1984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有先有后,因此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1984 年1 月5 日至1990 年4 月1 日期间建成的,可适当放宽。

2、1990 年4 月1 日后建成,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建筑。

①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

②按照灰顶缴纳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的房屋;

③已领取土地使用权且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房屋。

3、经县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

问:如果不属于上述三类情况,手续实在补办不了,就真的没有拆迁补偿了吗?

答:建筑拆迁时不予建筑补偿,但建筑下面的土地还是要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