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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在世界各国都有,承担的工作内容也差不太多,整体来说,都是在有法律的规定下进行工作,各国对辅警的需求量和其使用的方式肯定也不完全一样,通常有两种模式,一是各国普遍实行的模式,辅助人员,不承担危险性高或一线工作岗位,任务工作量小,不承担一些责任,(还有就是不背黑锅)另外一种就是香港警察的模式,承担一线工作岗位,工作量大,与全职正式警察有一样的权利(执法权 持枪权)承担一样的责任。那么这两种辅警模式,到底哪个更好呢?答案其实很简单,没有哪个好,只要哪个更合适更有需要!
辅警没有执法权和持枪权,一是不能以法服人(没执法权)二是不能有效的及时制止暴力犯罪保护自己和群众(持枪权) 怎么可能切实有效的提高我们的一线执法力呢?出警看似去了好多警察,实际上真正有权利和有能力干事的,就那么两三个正式的,虽然辅警队伍里有一些警务素质都好过正式警察的,也有勇敢的,但没有法律的支持和保障,紧靠少数这样的辅警,根本不行。说了这么多,核心就是,既然我们需要辅警进入一线岗位工作,就必须给与他们和正式警察一样的权利,同时承担同样的责任,真正发挥出人数充足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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