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转隶是关键。在转隶中,北京市立足各区检察院反贪局长职级特点,协调组织部门统一调配为区纪委副书记。注意到,全市16个区中,有13个区的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为各区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
他们都是谁?(心急的小伙伴可以到文末看图文版名单)
各区检察院原反贪局长转隶情况
区 | 姓名 | 转隶后职务 |
东城区 | 姚志刚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西城区 | 闫 彬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朝阳区 | 秦 岳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海淀区 | 张 磊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丰台区 | 马若怡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石景山区 | 赵锦海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房山区 | 张广新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通州区 | 吴 涛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大兴区 | 冯宝军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昌平区 | 杨 琳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平谷区 | 崔小东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怀柔区 | 任会东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延庆区 | 冯殿荣 | 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 |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合署不是合并,而是在思想观念、方式方法上深度融合磨合。北京市在深度融合磨合上狠抓落实,特别注重在精心、精诚、精准上下功夫。
精心配置推动深度融合磨合
突出人员科学配置,不分先来后到,不搞厚此薄彼。
立足市级转隶人数多的特点,坚持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做到每个部门都有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特别是业务部门实现市纪委人员与市检察院及市检一、二、三、四分院转隶人员等6方面人员混合配置,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
立足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把具有国际追逃追赃、大要案指挥、公诉等工作经历和才能的干部,对口配备到相应职能部门,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用。
立足各区检察院反贪局长职级特点,协调组织部门统一调配为区纪委副书记,确保思想稳定,调动转隶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立足干部成长成才的特点,制定检察院转隶干部转正定级、职务晋升具体办法,既保证工资待遇不变,又实现政治待遇提升。
精诚合作推动深度融合磨合
突出工作分工不分家,在互帮互学互补中深度融合磨合。
转隶之初,由市纪委5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对接市检察院和4个分院的转隶部门;对纪委和转隶移交的案件和反映干部问题线索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促进转隶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尽快熟悉同事、熟悉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应当把握的原则和方式方法,促进人员深度融合和工作流程深度磨合,有力保障工作不停顿、程序不混乱、队伍不涣散。
精准培训推动深度融合磨合
突出全面、全员抓培训,根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需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重点内容集中充电,有效提升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培训、良好作风培训和工作纪律培训。
转隶后,分期分批对干部开展精准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此外,针对改革试点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及时研究组织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缺什么就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学什么,将培训融入日常、做到经常。到目前,市区两级共组织培训73批次3621人次。
数据显示,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共设29个内设机构,比改革前涉改单位机构编制总数减少4个,16个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数在14到17个之间,共减少5个。在减少内设机构的同时,增强监督执纪力量,全市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971名,转隶772人,市级机构数、编制数向监督执纪部门倾斜,分别占总数的79%和74%。
下面,一起认识这13人~
东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姚志刚
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闫彬
朝阳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秦岳
海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磊
丰台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马若怡
石景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赵锦海
房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广新
通州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吴涛
大兴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冯宝军
昌平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杨琳
平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崔小东
怀柔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任会东
延庆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冯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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