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很多人抱怨生活无趣,每日奔忙,却感受不到一丝快乐。很多人都希望找个有趣的人走完余生,也很多人求问“如何才能让自己变得有趣呢?”
其实,人和人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的,尤其是生活里每天离你很近的人。
而我喜欢跟「有趣」的人在一起。
怎样算是一个有趣的人呢?我有一个标准:不单调的过日子。就像录音机的卡带有A/B面;A面可能是平日里认真工作的他,而B面就是工作以外更丰富多彩闪闪发光的生活。他们对生活充满热情,“玩”心很重。
Holiday是我之前在英国的一个朋友,最近她在跟我探讨治愈失眠的问题。
她说自己很迷惑,因为男朋友并没有喜欢上别人,分手理由只是,觉得她越来越没劲儿了。
Golden是Holiday在Grey Street的泡沫趴认识的第一个英国男友,起初相识的时候Golden觉得Holiday是一个特别有趣的人,一起去Windermere玩湖区,一起去Cornwall玩Lands end。
可是,随着彼此之间的交往,当Holiday耗尽体内储藏的有趣部分,以为一劳永逸可以等到钻戒的时候,他内心的人设就会瞬间崩塌,“卧槽,原来你和寻常的女人没什么两样”
亲密关系中的两个人,不可能止步于你目前拥有的魔法世界。
越深入交往,越容易触发价值观的碰撞。
这个过程中,要么你不断提升自己,保持给对方一个永恒可探索的未知世界,要么就会在对方快速跟随的相对运动中死于静止性毁灭。
有趣,才能迷住一个人一辈子。
最近我加入一家公司担任新媒体编辑,认识了一堆有趣的同事,之所以说大家有趣,是因为工作繁忙,仍然保留着内心一片天地,那些对自由的兴趣热爱,在生活里的某一刻让我们发光发热,与众不同。
杰克·凯鲁亚克在《在路上》里说:「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那些平凡的东西。」
生活不该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是充满多样性的。
人生不是被框定死的,每个人身上最初都有着不同的潜力与可能,而你要做的是在它们被消磨殆尽之前,去解锁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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