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瑗,东汉书法家,其《草书势》是现存的中国第一篇可靠的书法理论文章,体现出进步的书法史观。它在叙述书契之兴始自仓颉以及隶书的流行之后,写道:“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指,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纯俭之变,岂必古式?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规。抑左扬右,兀若竦(song音耸)崎……”。

魏晋 索靖《出师颂》

这段书论的意思是:草书的写法,比隶书更加简略。为应付急迫下达谕诏的需要,迅速及时地抄写出来,就利用草书功能,比起篆字、隶字来,有加倍的效果;既惜时间,又省人力,由隶到草,既然方便,何必再用篆、隶呢?观察草书的法度形式,俯仰变化,均有自身规律。但又方不合矩,圆不符规。左边抑按,右边扬提,耸出的形态,像奇峰怪峙......

唐代怀素草书作品

所谓“书势”,可说是主要用来赞颂书体审美特征、描述对书体的审美感受的一种铺陈性、品评性小赋。这种品评文体,盛行于汉魏六朝,除崔氏本人的文章外,由其领起并受其影响的“书势”之作有:东汉蔡邕的《篆势》,三国魏成公绥的《隶书体》,晋卫恒《四体书势》中的《字势》、《隶势》,索靖的《草书势》,王珉《行书状》,杨泉《草书赋》,南朝梁萧衍的《草书状》等。

崔瑗首先指出了草书的“简略”,“应时”,“兼功并用,爱日省力”,在中国书学批评史上最早地揭示了书法美的社会实用功能,而且用语是如此明确、肯定,对后来的书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黄庭坚 跋苏轼《黄州寒食诗帖》

崔瑗还以历史发展的眼光,肯定了这种符合时代需要的变革,理直气壮地说:“纯俭之变,岂必古式?”这种观点,应该说是很进步的。对于草书“方不中矩,圆不副规”的特点和飞动放逸、富于生机的动态美,崔瑗也进行了描述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