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领域内的一切古墓以及文物都属于国有或者说是公有的,如果私人占有就是盗墓行为了。那么,挖自己祖坟算不算盗墓?其实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比如说现在满清后人挖了自己的祖坟“清东陵”这肯定是盗墓行为;但如果是民国时期呢?

这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1931年3月10日《世界日报》第七版,以“前清睿亲王墓被盗”为题,报道了一起“盗墓案”。这起盗墓案轰动了全国,因为里面出土了许多非常珍贵的宝物,而且在伦理方面也有非常大的争议。因为盗掘“前清睿亲王墓被盗”的人正是前清睿亲王的后代。

这个睿亲王就是多尔衮,多尔衮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位传奇人物,实际上是他一手打下了大清的万里江山,他也是清初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但其死后却非常惨,在众人的检举下,多尔衮被顺治帝从墓中挖出,惨遭“鞭尸”。直到1778年乾隆才为其平反,并重新下葬。

1931年2月7日,多尔衮的后代“睿亲王十一世孙”以“起灵”为名,把多尔衮的墓穴给挖了,并挖到不少奇珍异宝。但民国法律是规定禁止盗墓的,这挖祖坟到底属不属于盗墓行为呢?真真不好说,但是挖掘多尔衮墓的11人却以破坏古墓的罪名被逮捕入狱。

无独有偶,在多尔衮墓之前好有一起以“起灵”为名的盗墓案,这就是恒亲王墓案。1915年,恒亲王后人由于生活所迫,便打起了挖祖坟取宝物的想法,但他们又害怕遭人抢劫以及被逮捕入狱便联合官方一起搞了一次“起灵”。

这次“起灵”,由公府里管事的负责现场开挖;请出了时蓟县姓白的县长,由他安排卫队担任警戒。这次“起灵”挖出了族多宝物,而且大多数都是金银器。县长拿走了四成,其余官方人员拿走三成,而恒亲王后人实际得到宝物不过三成。那为何恒亲王后人挖自己祖坟就不算盗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