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充当丫鬟,奴隶

这是待遇最好的一种处罚了,这些女家属大多都会被送到皇宫和王府中充当丫鬟,因为他们有很多都是有学识的,所以在皇宫中也有不少人成为皇帝的妃子,得到高升。不过这种情况大多都出现在电视剧中。

历史上这种人已经很难有出路了,不然只能世代为奴。

第二种:流放

如果官员犯得罪比较小,或者和家属的影响比较小,皇帝可能会将这些家属全部都流放充军,在古代流放是一种很常见的刑罚,不过流放的地方大多都是偏远环境恶劣的地方。

而在古代交通极其不方便的条件下,一次流放可能就要长达几个月或者一年。当时流放最多的地方有海南,东北的宁古塔等地。

第三种:砍头

这种刑罚就比较严重了,有些人想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如果官员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那么家属只好被砍头,有些罪刑比较大的,可能还会诛连九族。

我国古代还有出现诛连十族的情况,自己的所有亲戚再加上都被砍头了,有可能有些亲戚都不曾见过面,就被诛连了。

第四种:充当妓女

这种惩罚比砍头还要折磨人,在古代人非常注重自己的清白,而这些出身于富贵人家的女士更是如此,让她们到妓院里接客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朱棣在靖难之役以后,开始惩治一些不服从自己的大臣,其中他们的家属大多都被送到教坊司接客,有许多不忍受辱,直接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