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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8日,教育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沙后所中学教师陈晓燕校外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陈晓燕,女,汉族,1968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1988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教师,现任兴城市沙后所中学教师。

经查,2017年11月18日,沙后所中学教师陈晓燕给学生有偿补课,共有学生18名,均为沙后所中学学生。

陈晓燕无视有关规定,在校外违规补课,破坏了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及全体教师,依据兴城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全面整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兴教发[2017]38号)中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之规定,经兴城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给予沙后所中学陈晓燕记过处分;降低一级职称和职称工资,由中学高级降为中学一级,三年内不得恢复;所收费用返还学生;调往兴城市围屏学校任教,五年内不得调回。

2.兴城市沙后所中学虽然已经多次传达教育局文件精神,对教师进行严肃认真的教育,与教师签订了责任状,但仍负有监管不到位责任。对沙后所中学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校和校领导的评优评先资格;给予沙后所中学副校长赵铁栋警告处分。

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迅速将此通报传达给全体教职员工,严肃重申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做到防患于未然。各中小学校长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决刹住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不正之风,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兴城市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