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对宅基地的概念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下,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你们村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农房可以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但是你不用太着急,因为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房屋继承人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我们可以分2种情况来看:
1.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翻盖房屋
现在由于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以及户籍制度正在处于改革阶段,要想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资格,必须具备当地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才行。
而申请宅基地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使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要在本村,而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为城市户口,不满足这一条件。
但是,如果你是属于户口迁到城市的大学生,且毕业后在城市没有稳定就业,可以再将户口迁回农村,继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资格以及地上房屋的翻建资格。
2.不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只能居住不能翻盖,房屋消亡村集体收回
前面讲了,如果你去当地村委会咨询后自己并不符合现在的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无法将户口迁回农村的话,你就只能获得房屋的继承权,即,这个房子你可以居住到其倒塌或者自然消亡,然后由村集体收回该宅基地做其他分配。
上述是基于目前政策下的分析,仅供参考。目前在各地实践中“自治”现象明显,因此具体你们当地是怎么做的,建议去村委会及派出所做详细了解,早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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