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颖珺
任性起姓名,爱叫啥就叫啥?
近日最高院公布的一个关于姓名权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济南吕某为女儿起名为“北雁云依”,派出所拒绝登记,吕某提起行政诉讼,被法院驳回。
姓名是每一个人的符号和象征,是我们进行社会交往时的一个代码。姓名往往包涵着深刻的寓意,寄托着亲人对我们美好的祝福和期待。历史悠久、文化发达的古老华夏,重视家族的传承,对名字尤为看重。
多少父母长辈为儿女后代起名字的时候,都费煞思量,甚至是翻遍典籍,求教高人。近年还流行起名软件和收费起名的服务。花费大量时间金钱和心血起名字,无非是为了儿女一生平安幸福,有所成就,乃至卓而不群。
还有一些人在长大之后,出于张扬个性、改命积德或者自我激励,等等各种原因,把自己的名字给改掉。
那么,关于姓名权,中国现行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在起名字这件事情上,有什么权利,又有什么限制呢?
姓名可以随意起吗?
答案,起名不能任性,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简称,“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民法总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11月1日):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取消了《民法通则》关于个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的规定,可以说从立法上,收窄了个人姓名权的自由度,加强了对姓名权的行政管理和法律审查。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只能随父亲或母亲姓吗?
答案:原则上应当随父亲或者母亲姓,但有四种例外情形:1、选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选取实际扶养人的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4、符合少数民族的文化风俗。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11月1日):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北雁云依”案中,法院认定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法院明确,父母不能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随意创设新的姓氏,否则会造成对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的冲击,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管理。
姓名中可以有字母或者符号吗?
答案:姓名中不可以有字母或符号,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少数民族可用本民族文字或当地通用文字)。
曾经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江西鹰潭的赵某,为1986年出生的儿子起名赵C,并进行了户籍登记,办理了一代身份证。
2006年,在念大学的赵C办理第二代身份证遭拒。赵C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该案被媒体称作"全国通过诉讼捍卫姓名权第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赵C胜诉,公安机关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赵C改名。
“赵C案”与“北雁云依”案不同,“赵C案”发生在11年前,一些相应的法律规范尚未出台,而且赵C已经办理了户籍登记和身份证件,使用“赵C”这个名字长达二十年。一审法院支持以赵C名字办理二代身份证,是基于尊重已经合法存在的事实,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稳定的考虑。
可以说,正是当年全民关注的“赵C”案,促成了法律对个人姓名权规范的细化规范。
《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能否使用规范汉字以外文字和符号填写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8]6号)
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并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姓名登记项目保持一致。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12月19日)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结束语
一个人的姓名,虽然是自己的,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无数次地重复使用,而关系他人。太过怪异的名字,太偏僻的字,确实会给本人和他人带来大量不便。而亿万人的姓名汇聚在一起,则会对社会风气和群体心理造成巨大影响,所以法律必须加以规范和引导。
至于哪些名字不能起,法律无法以列举式来穷尽,只能是原则性规定,并用个案的形式来阐释。
在起名字这个问题上,如何在保护自由、鼓励个性的同时,倡导文明理性,法律必须谨慎,找到一个最佳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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