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在楼下草丛里捡到了这个脑袋后面有一撮小黑毛的流浪猫,大概两个月大,我把它捧在手心里带回家,它也不跑,很乖地跟我回了家。

我给它起名叫“轮子”,因为它跑起来像装了轮子似的,摸的时候肚子呼噜呼噜的,像汽车发动机。

轮子小的时候很亲人,喜欢趴在人身上睡。长大了有心事了,就自己去被窝里睡,一睡能睡一下午,跟考拉似的。

每次我回家它都会跑到门口迎接我,在地上打几个滚,在我裤腿上蹭来蹭去。即使有时候我回去正赶上它在被窝里熟睡,它也会懒洋洋从被窝里钻出来,伸个懒腰,跑到门口躺在我脚上。

我本来是个怕猫的人,捡轮子的时候看它可怜,加上女朋友喜欢猫,就捡了回来,结果就彻底走上了铲屎官这条路,还走得不亦乐乎。

小野猫带回家洗个澡立马就变身小王子小公举了,每天一进门有个小可爱喵喵地跳过来在你裤脚上蹭来蹭去的感觉真的很幸福。

看,这毛色就是传说中的“挂印拖枪”,这猫宝不宝贝?!嘿嘿~

图片来源于-移动的猫薄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