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是“开封府尹”,那是比“丞相”要大的官。在北宋只有储君才能担任开封府尹,“京王尹京”就是储君的标志。但包的拯不是开封府尹,而是权知开封府。

宋代的官制分为官、职、差遣,包拯的权知开封府是个差遣,本身没有工资。此时他的官是正六品的尚书省右司朗中,他按这个级别领工资。此时他的职是龙图阅直学士,不是传说中的龙图阅大学士,这两者之间还差了好几级。职的作用有点类似于皇帝给了他一个大V的标签,认可他是“文学高选之士”了,以后选拔任用的时候优先会考虑他了。

至于王丞相是个虚构的人物,北宋并无丞相头衔。这个时候宰相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太祖为了消弱宰相权利,令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管行政,枢密使管军事,两个衙门合称两府,共同行使宰相的权利。互相之间互不统属,不相上下。

在文学作品中,包青天的王丞相叫王延龄 ,但这是个虚构的人物,据《宋史》记载,包拯同时期的确有王姓宰执,名为王旦。公元1006年,王旦任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式拜相了,次年又加集贤殿大学士,排名又提前了。如果以工部尚书论为从二品,以平章论为从一品,无论哪一个都比包拯的正六品右司郎中大太多了。

从包拯权知开封府后,他又历任了以下职务: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官),尚书右司郎中(官),知江宁府(差,后权知开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谏议大夫(官),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差),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差)。

嘉佑四年(1059年):枢密直学士(职),权三司使(差)。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官),礼部郎中(官,后礼部侍郎,辞不受),三司使(差),枢密副使(差)。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官,五月卒赠)。

在北宋元丰八年改制以前,官制中只有官才有品级,职是地位,差是事权,二者都是没有品级,这点是很清楚的。枢密副使在北宋元丰八年改制以前和三司使一样都是差,是没有品级的,直到元丰八年改制后才定为正二品。 六部侍郎,在元丰八年改制以前品级一直是正四品下,且包拯推辞不受。 由此可见,包拯生前最高官不过是正五品上给事中和右谏议大夫,死后才追赠为正三品礼部尚书。

由此可以看出,包拯和王丞相之间的级别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1、严格来说,包拯并不是开封府尹,而是权知开封府。这两个官职有区别吗?有。按宋朝编制,开封府可置牧、尹,是开封府名义上的最高长官,但牧、尹不常置,且例由皇太子与亲王兼任,通常不亲庶政。开封府实际上的行政长官叫做“权知开封府事”,即俗称的知府。到北宋末的徽宗朝,才罢权知开封府事一职,改置开封府牧、开封府尹各一人,牧由皇太子兼任,尹由文官担任。

包括生活在宋仁宗朝,又并亲王、皇子,不可能担任开封府尹,他的职务是权知开封府事,而且主政开封府的时间非常短,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当然,宋朝坊间也有人将开封府的知府尊称为“府尹”。

2、“王丞相”只是包公戏虚构出来的一个文学性人物,历史上并没有这么一个人。而且,北宋时候,不管是元丰改制前还是元丰改制后,宰相都不叫丞相。要到南宋时,宋朝的宰相才改称丞相。

3、在宋代,开封府知府只是差遣,它本身是没有品秩的。一位官员的品秩,取决于他的本官,或者贴职,跟差遣却没有关系。这就涉及到非常复杂的宋朝官制了,不细说。总而言之,我们很难从知府这一差遣来判断包拯(或其他开封府知府)的品秩与品级是多大,还得看这位知府的职与本官。所以,我们也很难判断“府尹包拯和王丞相差多少级别”。

最后,为了便于你理解,你也可以将丞相想象成总理,而开封府尹则相当于首都市长。但是你要注意,这一类比并不符合宋朝的官制。

历史上包拯是有其人的,但是王丞相属于民间传说人物,是根据民间传说加工而成。在包青天的故事里他相当于宰相的地位,我们就以宰相做对比。

开封府尹,五代、宋朝一重要官职名,位在尚书下、侍郎上,一般是从一品或二品官衔,若为“储君”担任,则为一品官衔。下设官吏有判官、推官、府院、六曹等。五代、宋初,任开封府尹者,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周世宗、宋真宗于即位前都曾担任此职。此后,多由亲王兼任,其中秦王赵廷美据说也是金匮之盟约定的继位者。

这一职务多由皇族亲王兼任,统揽京城汴梁一应行政、司法、民生要务,''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国朝之制,垂拱殿受朝,先宰臣升殿奏事,次枢密使,次三司,次开封府,次审刑院,次 臣,以次升殿。大两省以上领务京师,若有公事,许时请对。

从这段表述我们可以看出,开封府尹大体上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北京市市委书记,宰相则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国务院总理。两者相差最少一个级别。

实际上担任开封府尹的亲王只是挂名,并不管事,管事的是少尹或是临时委派的官员(称“权知开封府事”)。寇准、范仲淹、蔡襄、欧阳修、包拯、苏轼、司马光、宗泽等北宋名臣都权知过开封府。包拯从来没有担任过开封府尹,而是朝廷任命权知开封府,并授龙图阁直学士,从三品官,相当于现在北京的代市长。所以相对于宰相的级别就更低了。

自汉以来,“尹”是首都或陪都的最高行政长官,如西汉的京兆尹,东汉、曹魏、西晋的河南尹,东晋、宋、齐、梁、陈的“丹阳尹”,唐朝在长安、洛阳、太原分别设立京兆尹、河南尹、太原尹。宋代开封府尹不常设,一般由亲王充任,像太宗、真宗称帝前都当过开封尹,除此之外其他人担任开封最高行政长官称开封知府或权开封知府。

包拯是在宋仁宗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十二月自龙图阁直学士、刑部郎中、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知府出任尚书右司郎中、权开封知府。其中开封知府本身无官阶,要想任此职一般要求待制(从四品)以上,而龙图阁直学士为从三品,包拯的任命是符合惯例的。任职开封一年半,包拯于嘉祐三年六月改任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成为御史台最高长官。

那么,开封知府和丞相相差多远呢?一般来说,如果仕途顺利的话,要想成为宰相,先得当上六部尚书或者翰林学士(承旨),然后升参知政事一级,接着才能有机会成为宰相,但这每一步都要淘汰许多人,像范仲淹不都是止步于参知政事么?

再来看下包拯前面和后面几任开封知府的仕途。

包拯的前任是曾公亮,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及第,嘉祐元年八月以翰林学士兼侍读、中书舍人、集英殿修撰出任权开封知府。十二月,升参知政事、给事中,包拯接任。嘉祐五年十一月升枢密使,六年闰八月拜集贤殿大学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荣升次相(当时首相是韩琦),并在仁宗、英宗、神宗三朝连任宰相,晚年支持王安石变法,遭旧党抨击。这是成功的例子,从开封知府到宰相的位置曾公亮用了五年。

再往前一任是王素,真宗朝宰相王旦子,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及第,至和二年(1055年)三月以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权开封知府,至嘉祐元年八月改任龙图阁学士、定州知州,神宗朝官至工部尚书退休。

包拯的下一任就是大名鼎鼎的欧阳修,天圣七年(1029年)进士及第,嘉祐三年(1058年)6月由翰林学士转龙图阁学士、权开封知府。不久再次担任翰林学士,嘉祐五年(1060年)9月兼侍读,11月升枢密副使,六年闰八月改参知政事,神宗朝反对变法外任地方。

包拯,天圣五年进士及第,与王素同榜,担任御史中丞后,于嘉祐四年三月改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主管国家财政。六年四月,升给事中,正任三司使,19天后升枢密副使。七年五月病逝,追封礼部尚书。

综上,开封知府一般可以在仕途上更进一步,但离宰相还有相当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