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译普赛斯技术咨询团队摘编
作者:路旭 顾雁宏 张桦
本文在系统研究美军装备合同商保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军装备保障的实际情况,借鉴美军先进的合同商保障经验,总结其不足,探索性的提出了建立具有我军特色的装备合同商保障的建议。对我军实行装备合同商保障,充分发挥整个国家在人力、物力和科学技术资源上的优势,把合同商保障方式、保障手段与我军编制保障力量更好、更合理的结合起来,为建立具有我军特色的装备合同商保障体制进行理论指导。
武器装备是军队战斗力的主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世界新军事变革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大量尖端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种武器装备的威力都得到了大大加强。但同时由于现代武器装备技术含量高、构造复杂,对其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装备保障观念、方式、手段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和变化。世界军事强国美国,为解决现代武器装备保障的难题,采用了利用社会力量进行装备保障的做法,有效地弥补了建制装备保障力量不足的问题,快速提高了新装备的战斗力和保障力,并在战争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军事和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大批高斯技术武器装备陆续列装部队,使得我军装备保障任务日益繁重,装备保障需求与部队现有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要有效解决我军装备保障建设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更好地适应我军武器装备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一个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积极借鉴美军的有益经验,探索军民兼容的社会化保障模式,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军装备保障需要的装备合同商保障新体制。
一、美军装备合同商保障主要做法
纵观美军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近年来的一些军事行动,充分表明了合同商保障是军队作战能力的倍增器。合同商保障不仅能够提高美军现有的军事能力,扩大美军对补给品和维修服务的选择余地,还能够提供一些美军自身所不具备的能力。由合同商提供保障,使得美军能够根据作战需要,迅速及时地扩大或压缩可用的保障资源,持续地获得作战所必要的保障需求,同时能够降低保障费用。利用合同商进行装备保障,已是美军社会化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美军装备维修保障已从实践中利用社会力量保障,提升到发展相应的社会化保障理论;从单纯的利用社会资源过渡到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逐步提升利用合同商保障的程度。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条。
1 加强社会化保障研究,大力发展合同商保障
在如何进衍装备保障的问题上,美国国防科学委员会提出了“利用外部人力资源”的理论,认为充分利用民间资源和社会力量,不仅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军队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经费,还能提高保障效率。通过对社会化保障理论的研究,他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利用合同商进行装备保障在现代战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基于此认识,美军大力发展社会化保障特别是合同商保障。在海湾战争中,数百家合同商为美军提供了价值达2846亿美元的各种保障。战场上有9200名合同商人员为部队直接提供保障,数十家合同商提供了物资保障。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把49%的装备保障任务交给合同商,2009年8月国防技术基础这些合同商出色地完成了装备保障任务,为美军完成军事任务立下了汗马功劳。
2 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合同商保障能力
为了能够长期的、更好地利用社会力量实施装备保障,顺利完成作战任务,美军采取了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来规范利用社会资源。一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为了保持军队所需要的社会化保障能力,使其能够随时为军队服务,美国国会规定至少35%的海军舰船的改装和修理要在私营船厂进行,陆军装备保障任务的40%必须交由地方完成。美军还注重从编制上压缩军队现役装备保障员额,迫使其开展社会化保障。同时,利用法规规范合同商的保障行为,并相继颁布实施《战场上的合同保障》、《战场上的合同商》等野战条令,对于规范应用社会资源进行保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二是组织合同商进行装备保障演练。为了发现合同商装备保障存在问题,以便及时商讨对策,探索出军队编制力量和社会力量结合运用的最佳方法,美军经常组织以合同商保障为主的训练和演习。如1999年6月在美国本土举行的“后勤民力增补计划”实兵演习,参演人员上至陆军总部,下至地方公司合同商共2万余人,对“民力增补计划”进行了一次历史上最大规模、内容最为全面昀演习,取得了许多经验。通过保障演练,查找合同商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可以不断的提升合同商参与保障的能力。
3 提升合同商保障层次,大力遂行全寿命保障
随着装备保障思想的不断发展,基于全系统的合同商保障形式开始出现,它是根据武器装备整个系统角度来对待装备的全寿命保障,在不同阶段要采取不同的合同商保障模式。随着装备系统的日趋复杂,保障理论的日益完善,全寿命保障思想越来越受到重视,传统的一事一议的合同商保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装备保障快速发展的形势,各国军队逐渐认识到武器装备开发、生产、使用、保障过程中必须奉行“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法,对于装备的合同商保障实行全寿命周期保障已经成为合同商保障的发展趋势。目前,美军装备保障正在推行“从摇篮到坟墓”合同商保障模式,即全寿命周期保障,它可以简单化地理解为:“谁研制,谁生产,谁保终身维护,及至退役处理”。这种保障方式不仅能够充分保障装备的的作战能力,形成装备保障的系统化,而且可以提升合同商保障的层次,也是执行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必不可少的途径。
4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利益驱动合同商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利用社会力量进行装备保障,利益驱动必不可少。美军主耍采取向合同商提供经济补偿、减免税费以及提供额外业务等方法,来保障合同商取得相应的利益。例如,“联合努力”行动中,美军在匈牙利境内建立了一个大型后勤基地,由布朗——鲁特服务公司承包。按照匈政府财政部规定,合同商应交纳增值税,税款为1800多万美元。为弥补合同商经济上的损失,美国政府立即做出了补偿,为合同商交付了全部税款。利用社会力量保障,其核心就是调动市场的力量来完成军队的装备保障任务。美军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引进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投标,择优选用装备保障合同商。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军队社会化保障的质量和效益。在利用市场机制时,美军注意坚持军事性与经济性相结合,在满足军事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市场经济杠杆,谋求更大的装备保障效益。
以上几条仅仅是美军合同商保障成功经验的几个典型做法,对于我军建立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具有非常好的借鉴作用,除此之外美军还有许多好的做法仍需我们去研究、去总结。
二、我军建立装备合同商保障的启示
当今时代,随着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空前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也进入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综合国力也得到空前提高。民周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发展,培养了大批拥有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为我军建立装备合同商保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结合外军合同商保障的成功经验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军的装备合同商保障。
1 加强装备合同商保障法规制度建设
虽然装备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具有军民通用的性质,但是要完全做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使地方装备保障力量在需要时,迅速转化为军队装备的保障力量,还会在许多方面存在和发生这样与那样的矛盾,如全局与局部问题、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问题、计划控制与市场调节的问题等。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人们的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逐渐增强,经济效益在企业部门地位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仅靠行政命令干预,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装备保障发展的要求。武器装备社会化保障必须从保卫国家安全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根据战争的需求,在顾全经济建设大局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平时和战时利用合同商保障的具体原则、要求、方法、标准、限额、奖惩办法等各方面的内容,以及为保证贯彻落实合同商保障的法律、制度、条令、条例等,从而使合同商保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树立全寿命保障思想,实现优势互补
由于我国现阶段新型武器装备型号研制均由地方科研单位担任总师,这就决定了承制单位在装备保障中的特殊地位。要在武器装备型号研制过程中统筹安排、同步考虑保障问题,进行系统的可靠性、维修牲、保障性和测试性设计,统筹考虑维修规划和保障资源的配置,从而有效保证新型号武器装备列装部队后较快形成保障能力。军内科研院所发挥掌握部队现有装备的使用保障情况以及今后的需求优势,承担新型号武器装备保障要求的论证,并在研制过程中监督其实施情况,并在武器装备使用试验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使用阶段,以建制保障力量为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针对部队执行的任务和编制特点,开展装备成建制、成体系形成保障能力研究和建设。同时积极探讨利用合同商提供保障的途径,特别是对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应当积极利用合同商提供的保障,包括培训保障人才,编写技术资料、研制维修保障工装设备、器材备件供应、装备大修中修项修、支援保障、修理线和修理单元建设、信息资源保障等方面。
3 引入市场机制,加深对合同商保障的认识
我国目前武器装备的维修保障运行机制主要是依赖行政计划手段,市场手段发挥作用有限。比如,在地方的一些机械设备尤其是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中招标维修是一种较常用的方式,但在我军武器装备的维修中极少用到上述方式,一般都是部队自己负责维修,本级完成不了的则采取逐级上送维修的办法。若超出了军方自身的维护能力,往往是请生产企业指寻或协助维修,但是军方和生产企业之间的互动较为简单,军方对生产企业的约束力不强。目前,部队许多老装备较为陈旧,故障率较高,新装备又不断引入,部队对这些装备的维修保障缺乏相应的经验,知识和人才储备严重不足,维修保障难度较大,因此对引入市场手段,实行军民一体化保障的要求非常强烈。过去由于缺乏经验,将合同商保障狭义地理解为只是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器材物资筹供问题,其实合同商保障还包括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技术资源、设备资源,以及临战动员的人力物力资源等等。实现装备合同商保障,必须从全面抓起,所有涉及军地一体化保障的工作都应纳入其中,从战略层次进行运筹,确立大目标,形成大思路,创造大环境,使合同商保障在更广的范围上产生新的活力。要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引进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投标,择优选用装备保障合同商,对其严格考核、管理,适时更换。这些措施将有效地保证了军民一体化保障的质量和效益。2007年1月,中央军委下发的《“十一五”期间推进军队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会化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十化一改”为目标的改革任务,要求加强装备的集中采购和竞争性采购,进一步研究和深化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形成比较完菩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装备采购机制和合同商装备维修保障机制。可见我国在战略层次已经认识到建立合同商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
4 加强部队装备保障预案与合同商保障预案的衔接
装备保障预案是战时实施装备保障的依据,是顺利实施装备保障不可或缺的一环。从世界装备保障发展的趋势看,加强装备保障建设,在装备保障方案中将装备保障的合同内容、格式、维修服务的清单、保障队伍的训练、保障力量的投送、保障人员的安全保证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做刭了有章可循,是提高装备保障效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军各部队依据“立足自我、上级加强、地方支援”的原则,一般都编有较为详细的装备保障方案,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部队实施装备保障提供了保证。但是,由于我军还没有经历过高技术条件下尤其是信息化条件下的战争,对战场的具体保障以及如何利用合同商保障没有直接的经验。在方案编制中,保障力量虽有“地方支援”这一块,但对地方支援力量的数量、质量和参与的时机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要求,也没有和合同商的保障预案建立合理的衔接。因此,要求合同商根据部队装备保障预案做出自己相应的保障预案,使二者合理地结合起来。应进一步做好潜力调查,探索部队和合同商联合编制武器装备维修保障预案的方法,做好数据准确、衔接合理,明确合同商进入的时机、数量和质量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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