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号起,央行开始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所有的现金异动和跨境大额资金流动都要跟央行上报。

楼主问的,应该是一次性存、取、汇五万元以上现金,注意是现金哦,就会触发监管规定,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

原理也很简单,如果你是通过网银、超级网银、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或者其他的网络渠道的操作,钱从哪来到哪去,在系统里都显示得特别明白。你汇款二十万或者五十万给你的亲戚朋友,都是很正常的资金操作,按说没有人会关注。

就算是出现问题,在系统里一追溯,来源去向也显而易见。

但现金交易就无法追溯了。不管你像人民的名义一样,在家里藏一屋子的现金,还是通过地下渠道把人民币背锅国境线,都是电子系统无法监控到的资金流动,这也是反洗钱的重灾区。

如何监控?先从额度上控制住呗,只要是金融机构接触到5万元级别现金的交易,就需要报告央行,这不意味着你有问题,只意味着央行的反洗钱的下限额度而已。

未来发现问题后,可以从现金操作的行为中提炼数据并开始追溯。

其实这个额度哪算高啊,跨境汇款超过一万美元也要上报央行的。如果是电子体系的各种转账,那么超过五十万人民币的境内汇款,也需要上报央行。

所以再强调一遍,这不算差,不算被查,只是正常的数据上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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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家 变革家官方头条号10-1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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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其实对于大家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也不会被查,毕竟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这么多的闲工夫,而且耗费这么大的人力物力来查其实很不合理。

您是看了七月一号央行开始执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得出的结论吧?

首先一定得是现金交易,如果通过工资卡来提取5万元工资存款或者工资肯定不会受到排查,其次如果您转账给朋友亲戚作为急用也不会被查。

但是您突然有一大笔现金要存进银行就容易被查了,原则上五万以上的不明财产都有权查处。洗黑钱往往就是这样慢慢渗透然后操作的。

当然还有关于外币的兑换规则,是这样的: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回款、结售汇、票据解付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要送交大额交易报告,否则会被纳入关注名单。

也就是说这么做可以限制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这么做也是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如果高频次操作肯定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不过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

当然每人每年的换汇额度还是没有变化依旧是5万元美金。

用途还是旅游、留学、探亲、就医、商务出国、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等。

不过每人每日的兑换额度有所下降,从5万美元变成了一万美元,也就是说从七月一号开始每人从5万美元的每日的兑换额度下调到了一万美元,超过5万人民币、一万美元的兑换都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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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野TIME 理财规划师11-21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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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做简单粗暴的回答,不浪费相互的时间!

这只不过又是某些新闻媒体的一种报道噱头而已!

近期,银行存钱五万元,就需要被银行审核的消息不胫而走。银行现在这么厉害,这么牛吗?说审核就审核我?来看看到底怎么一回事!

报道的根源是来自之前所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里面大致的内容就是一次性在银行柜台储蓄五万元现金,银行就会进行相应的排查!

这里面有几点:

1.现金,也就是说你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汇款等操作,不在此排查范围。因为只要设计网络,你就有交易记录,又线索所寻。但是作为柜台的存款业务,钱从哪里来,这就是无论如何也绕不去的槛

2.文件里面没有提到的,但是却在银行进行实际排查工作的,那就是多频率的存款。就像之前明星英达在美因为涉及洗钱而被起诉一样,被怀疑的原因就是短时间地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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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维空间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销经理11-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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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主要是为针对洗钱而进行汇款管制。

具体规定

1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

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

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

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根据国家反洗钱相关规定,5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和20万元以上的转账交易必须进行反洗钱调查,其中境外汇款业务也必须进行反洗钱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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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山客栈 中级经济师 财经问答达人09-0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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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近期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有关“7月1日起存款5万以上就要被查”的消息,个别自媒体“标题党”更是为博取关注点击,夸大其词,顾弄玄虚。客观地说,给部分不明真相的人带来很多困惑。瞬间觉得公民隐私保护就像一件“皇帝的新装”,个人隐私将一览无余。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为什么这样说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关于“五万以上就要被查”的真相,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存款5万以上,金融机构有义务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确有其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章大额交易报告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二、大额存款交易报告制度不是新鲜事,而是早已有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际是2006《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3.0版。自2006年起至今,央行共分别发布3个命令,2006年11月14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2016年12月9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说也就是说大额存款交易报告制度从2006年就已经开始了,只不过那时的金额标准较高(20万),涉及的人群不多,范围小,或者因为即使金额达标但属于正常交易,银行也不会询问你,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有这事,社会关注度很小。

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事关广大百姓利益。新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法律规定而诞生。众所周知,当前国际反恐形势严峻,国内反恐也不容乐观,特别“疆独”分子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危及国家政权安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哪有百姓的安居乐业?包括打击毒品、走私、贪污腐败等黑色资金等。所以坚决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不仅是金融机构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四、新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会对居民带来生产生活任何影响。

1.报告金额由20万降到5万标准,纳入报告事项内容增多,只能说增大了各大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工作量,与储户没有太大关系。在临柜业务中实名制、5万存取出示身份证仍然是规定动作,并未因此增加居民负担。

2.大额交易只是常规备案报告,只有可疑交易才有可能接受讯问调查。如果你的资金来源合法,贸易背景真实,是经得起调查的,根本不用惊讶。只有那些来路不明,心怀不轨的资金才惧怕报告和审查,你说是吗?

总之我国7月1日开始执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央行金融监管的常态化手段之一,金融是经济的命脉,没有良好秩序的金融就不能更好促进经济的发展,事关国计民生。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想了解更多银行业务知识,请点击[龙门山客栈】近期头条文章,还有更多惊喜!财经话题是我永远的主题。谢谢你的关注,阅读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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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的修行 育儿达人10-3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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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没人查!不是想的那样!

这个问题源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事实并没有表述的那么可怕,报告和被查,意思离得远呢。我们这么多人,每笔都查,哪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在你身上。

请平静的看看规定到底说了些什么:

存款5万以上现金,金融机构有义务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请注意,首先必须是现金,其次是金融机构需要上报,个人其实并没有需要做的要求。

其实,这是2006《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修订版。只不过当时规定的是20万。

这条规定其实并不会妨碍普通人的生活,却是打击非法活动好办法。只有那些见不得光的钱,才会害怕这样的规定。

第一,我们并没有太多涉及5万现金的存取汇业务。

第二,即使有,光明正大也不需要有什么担心的,报告是银行要做的工作,我们没有任何感觉。

第三,并不是每笔5万现金都会被查,只有涉嫌违法的嫌疑人或者涉嫌账户才会被审查。

这也不是我国特有的,因为钱在电子账户间的转移,系统都有记录,而现金就成为了非法活动必然选择。世界各国对现金都有严苛的管理。看看下面的例子。

英达在美国因存款被控洗钱

英达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分别50次将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被美国联邦法官控洗钱。

因为美国银行秘密法案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上报8300表给金融犯罪执法部门。

而且,还有更厉害的一条,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申报可疑活动报告。

所以,上报就上报,只要不违法,别自己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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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 苏州学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10-1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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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的,2013年我一次性存了现金74万到自己卡里,没有一个人问我。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某小楼盘开发商开盘收定金,每套房子2万,摇号制的。

当天人手不够问我们银行借调几个人刷卡收款。

我负责刷卡的,当天收到现金74万,收款结束以后财务负责人有事,让我们把现金带行里存一下。

结果对公柜台没有看到公司财务的人员,不给存款!

于是我们负责对接的经理就让把现金存到我的卡里,然后再转过去。

10分钟办完,啥事都没有,我就得到一条短信通知,柜台存入多少钱,柜台转出多少钱,余额104.5元。事后也从来没有人提起过。

其实现在轰轰烈烈的各种什么盘查各种报备各种规定,跟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管控只是管控的非法收入,只要你存的钱有正常合法的来源,那么你存多少钱到银行都没有问题。

那些被调查的本身就没有那么干净,不要小看人行的监管系统,更不要高估自己的身份。

所以:有钱就去存起来吧,放家里和藏起来都不如存在银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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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眼10-2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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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不得不说,媒体“标题党”的本性从未改变。

其实,对于这个“5万以上会被查”的规定,更多是对银行来说的。

银行除了为大家办理业务之外,还有协助人民银行进行对资金监管的义务,这个资金的监管其实就是为了针对大家一贯痛恨的贪官污吏、地下钱庄等非法所得进行的“反洗钱”行为。

大家所有通过银行系统以及网络渠道的资金交易其实都在人民银行的监管范围之内,只是这个工作的力度是越来越大。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于去年开始接到人民银行通知,进行全民“实名制”的措施,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这样就可以让更多的洗钱行为无所遁形。

以前,本人存取款5万元以上要留存身份证信息,代理存现1万元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大家应该是不陌生的,如今“存5万元以上就要被查”不过是这个措施的升级版。

对于以前来说,规定是个人存取款在20万元以上视为大额,代理取款50万以上需跟开户人本人进行电话核实,可能大部分人对于这个规定不太熟悉(大金额大家可能更多选择柜面转账或者网银渠道),而此类业务在银行的反洗钱系统内都是可以监控到,并且需要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甄别并上报人民银行的。如今,这个规定的出台,更多的是把“大额”的意义降低,从而使反洗钱的工作更加具体、细致化,虽然对于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这不是什么好事情。

由此来看,其实,这个规定的出台对于我们这些守法良民来说是一件好的事情。因为它会让更多贪官污吏、地下钱庄等的非法行为更加小心翼翼,增加这些行为的实行难度,我们老百姓不就是盼着这些人这些事情越来越少吗?哪怕不能杜绝,让他们拿钱拿的不那么轻松舒服,我们好歹也能心理安慰一下(手动滑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