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荒田
读傅雷译的罗曼·罗兰《托尔斯泰传》,最早在1971年深秋。那时,我是乡村学校民办教师,一次下村宣传,一位知青朋友从阁楼角落搬出一个箱子,是他父亲年轻时的藏书,其中有这一本,1949年前出版的。最近读的一本是台湾出版的,再版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译者的名字却改为“莫野”。青春读好书,如蜂入花蕊;老年再读,似嚼橄榄。
书开头说到“三”,托尔斯泰兄弟三人:“塞尔越欲而能,特米德利欲而不能,雷翁(托尔斯泰本人)不欲亦不能。”这里指的是托翁“荒漠的青年时期”及以前。
接下来,好几处带“三”,是托尔斯泰的分类。比如,在《日记》中自剖,侵蚀他灵魂的魔鬼有三个:一,赌博欲,可能战胜的。二,情欲,极难战胜的。三,虚荣心,一切中最可怕的。
他又写:“现代社会的情操可以概括为三:骄傲,肉感,生活的困倦。”“爱有三种:一,美学的爱;二,忠诚的爱;三,活跃的爱。”“兵有三种:一,服从的;二,横暴的;三,伪善的———他们更可分为:A,冷静的服从者;B,逢迎的服从者;C,酗酒的服从者。”
不但这位俄国文豪,中国人也爱“三”,如为“三”开单子,要多长都行。不必翻书,凭未必可靠的记忆,就有:三思,君子三立,益者三友。人生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曾国藩的人生三乐是:“读书声出金石,飘飘意远,一乐也;宏奖人材,诱人日进,二乐也;勤劳而后憩息,三乐也。”汪曾祺说老有三乐:“一曰喝酒,二曰穿破衣服,三曰无事可做。”
引到这里,我也手痒,想造些带“三”的句子,但退缩了。原因是:不难,如老年三忌,持家三要,弄孙三喜,人生三不幸,没灵感也能湊,但断难达至警辟。
为什么偏是“三”呢?“二”和“四”不好吗?鲁迅讥笑由“十景病”带出的“非十不可”病,如审判犯人,例有“十大罪状”,仿佛犯了九条依然不肯歇手似的。不过,以“凑”而论,三条自然比十条省事。比如我此刻要为保温杯开列三佳,就整不出来。
我想,这种并列句所罗列的种种,也许确实是思考的精华,也许巧合,也许是人类思维的某种通例,于普通写手,干脆是积久相沿的习惯。翻开明清小品,以善造警句著称的涨潮,在《幽梦影》里一下子开“十恨”:“一恨书囊易蛀;二恨夏夜有蚊;三恨月台易漏;四恨菊叶多焦;五恨松多大蚁;六恨竹多落叶;七恨桂荷易谢;八恨薜萝藏虺;九恨架花生刺;十恨河豚多毒。”可见,高手不为“三”所拘束。至于以“十”为限,是否属“十景病”,随你揣度。
当然,思想浩瀚如托翁,并不曾浅薄到一遇“分类”就往“三”上凑。比如,他把基督教中的山上宣道,归纳成五诫:一,不发怒。二,不犯奸。三,不发誓。四,不以怨报怨。五,不为人敌。以上只是教义的“消极部分”,其“积极部分”只一条:爱神和爱你的邻人如爱你自己。
忽然想起,带“三”的句式,其中有文人心照不宣的伎俩———文字游戏,主旨是耍乐,兼炫风雅,一如儿童扑蝶。忍不住再一次搬张潮,他说“极人间乐事”有四桩:“并头联句,交颈论文,宫中应制,历使属国。”第三桩奴才气太盛,也失去时代意义。头两句可合并———恋爱加做文与谈文,而“联句”,也不妨想象为两个人一起拼凑“三喜”、“三哀”、“三绝”之类——— 对不起,我也害“三字病”了。
◎刘荒田,旅美作家,近著有《抓在手里的阳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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