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2年,沈复与陈芸被沈家第一次驱逐。

沈复的意思,陈芸你先寄住娘家得了。但是陈芸不愿意,借口是母亡弟出。

需要说明的是,早在1766年,陈芸虚岁4岁的时候,其父陈心余就死了。其母金氏守着一女陈芸,一子克昌。虽然家徒壁立,那叫一个穷,但是依然供着克昌念书,从不欠缺学费的,只是不知何故,克昌最后“出亡不返”了。这个,相当现在所谓的大学生失踪么?总之,这小舅子从此找不到了,其母金氏过份思念儿子,生病死了——陈芸的血疾,就是因为这个而得的。用沈复的话,“悲伤过甚所致”。不管怎么说,陈芸等于是没了娘家。

古代流行所谓的七出三不出。七出,是七种休妻的理由,三不出,是三种不得休妻的理由。三不出里有一条是,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出。什么意思呢?娶的时候还有娘家人,后来就没了娘家人的,夫家不得休妻。这也算中国特色的,妇女权益保护吧。你看看晴雯,好歹有个哥嫂,王夫人把她赶出家门,就不用含糊了。

沈复倒是想把陈芸送回娘家,没有家人,应该有族人的。但是陈芸不愿意回去。家里没有真正的亲人了,回个毛线呢?

沈复有个朋友叫鲁半舫,听说这事后,可怜他们,所以邀请两口子,住到其萧爽楼中。

用沈复的说法,两年之后,其父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原谅他们了。按我的理解,应该是不生气了吧。其时,1794年的夏天,沈复也刚从广州做生意回来,其父就找上门了,跟陈芸说:“前事我已尽知,汝盍归乎?”于是两口子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问题是,陈芸这娘们不消停。沈复这次去广州做生意,不是把挣的百多金全花妓院了么?所以回来的时候,只有人家余秀峰傲然携妓入家门,惹得陈芸吃上醋了,发誓要给自家男人找一个,比余秀峰那个小妓,还要美而有韵的,结果就找上了憨园。用沈复自己的话:“余夫妇欣然,仍归故宅,骨肉重圆。岂料又有憨园之孽障耶!”

注意,这里的骨肉重圆,不是指父母,而是指他们那年幼的一子一女。按虚岁的话,1792年他们被驱逐的时候,女儿青君只有6岁,儿子逢森4岁;现在,他们两口子回来了,女儿8岁,儿子6岁。在沈复的《浮生六记》中,两口子的吃喝玩乐,任何琐事,都记得清清楚楚,就这一对子女——出现的时候,也是两口子第二次被驱逐,女儿送人当童养媳,儿子送人做学徒,才顺手牵羊般交待出来。总之,这两口子应该是人类史上的奇葩。

好多人看《浮生六记》,把这两口子的情爱生活,特别是把陈芸的情调与妻性,当成自己的理想女人了。我真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才会拿这俩口当模范。总之,我因为看这本书,一直翻白眼表示不屑,都快把自己的眼睛翻成青白眼了。

1795年中秋,被沈家招回去的陈芸,再次开始作精,迷上了憨园。按沈复的说法,自遇上憨园后,他老婆的血疾,年余未发。可惜,1796年的时候,憨园遇上了一大土豪,不但给了千金作聘礼,并且,还答应赡养憨园的母亲。傻逼才不选择这个土豪呢。憨园当然不会把与陈芸的结盟当回事,当时人家丑话也说在前头了,母亲期望甚高,一切要看母亲的意思。云云。何况一年后,人家也没期望着你家一分钱的彩礼,相形之下,那边不但千金,还给丈母娘养老,放你你会选谁?问题是,连沈复都不信这个邪,说什么“憨为有力者夺去。”你以为是打架比力气还是床上比力气哈。明明是拼钱,而你穷得露蛋,跟人比啥子呢!

比气性。确切地说,憨园被夺走,陈芸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沈复最先知道憨园许嫁别人的,但他不敢说。待陈芸往探得知后,回家就哭上了,大骂“初不料憨之薄情乃尔也。”

这骂还是有些牵强。

第一,结了一个姐妹盟,给了人家一个镯子,后面没彩礼,没说法,人家怎么等你?

第二,人家走的时候,明明说了,母亲对她期望甚高,那意思不外是,母亲对婿家期望很高哩,这话你们都听不懂,或者假装不懂,还等着天上掉肉弹么?

第三,人家还说了,婚事自己作不了主,必得母亲作主。

就凭这三点,人家憨园没有什么对不起你们的——并没有许给你们一根儿毛!

沈复这个人渣中的人渣,之前不劝阻老婆——他乐得顺水推舟呢。现在发现没戏了,这才铁了心,开启了劝阻模式:“卿自情痴耳,此中人何情之有哉?况锦衣玉食者,未必能安于荆钗布裙也。与其后悔,莫若无成。”

这货,早前为嘛不说呢?不过这几句话,还算是说到根儿上了。

第一,你老婆的反应确实不正常。是她自己喜欢憨园,跟你喜欢不喜欢,没个毛关系。

第二,此中人确实见钱眼开,正如你在广州扮演土豪加暖男,惹得那个雏妓喜儿,差点为你自杀一样。不是婊子无情,而是嫖客无义!

第三,你连一个老婆都养不起,还想再养一个小妾,能的不轻。我一直纳闷了,这两口子是啥子特殊材料制成的。平时穷到典卖物品,老人逐出家门就没法活了,三年两载的借住朋友家,就这露蛋的经济水平,还天天梦想从妓院里包养个长得最好看最有韵味的妓女。包养不成,自己先气死。

到嘴边的鸡飞了,沈复无可无不可,他老婆却不干了——“芸终以受愚为恨,血疾大发,床席支离,刀圭无效,时发时止,骨瘦形销。不数年而逋负日増,物议日起。老亲又以盟妓一端,憎恶日甚,余则调停中立,已非生人之境矣。”

翻译一下?

陈芸觉得人家憨园骗了她,所以血崩大发,时好时坏,医术无效,导致她病得不象个人样了,不几年,外债就还不起了,全家对她,目而视。公公婆婆呢,又听说她是因为一个妓女,并且还跟妓女结拜啥的……啧啧,老两口烦死她了,如若不是她生病,可能第二次休她了,沈复在中间左右为难,简直不是人的日子了。

雪上加霜。沈复根本挣不来钱。他说:“余连年无馆,设一书画铺于家门之内,三日所进,不敷一日所出,焦劳困苦,竭蹶时形。隆冬无裘,挺身而过,青君亦衣单股栗,犹强曰‘不寒’。因是,芸誓不医药。”

一者是陈芸病成这样,二者是沈复本就对做幕头疼,所以他也就是在自己家门内,设了个书画铺而已。问题是,书画水平有限,三天挣的,不够一天开销。冬天没有皮棉,连闺女都穿着单衣,冻得双腿打战,还得跟父母强颜欢笑,说不冷。陈芸这个时候也没法再作妖了,甚至停了医药。

陈芸偶能起床的时候,沈复来个友人,从福郡王幕中归来,想请人绣《心经》一部,陈芸认为绣经可以消灾降福,又贪图人家绣价之丰,就接了这活儿。问题是这友人行色匆匆,不能久待,要求十日告成,于是陈芸因为赶这个活儿面而病势加重,“唤水索汤,上下厌之。”

这还不算,沈复又给自己身上补了一刀——当初你老婆给你弟弟作保的教训,你一点没有汲取,穷到这个份儿上了,居然还敢给朋友作保,让其借高利贷,五十金。结果朋友携这五十金跑路了,放高利贷的,当然得找沈复这个保人了。沈复刚开始还以书画为抵,可惜书画既不值钱,又没有多少,“渐至无物可偿”。年关的时候,沈父也回来了,放高利贷前来索债,“咆哮于门”。沈父一听,丢不起这人,我们衣冠之家,怎么能欠了这种人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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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和陈芸,差不多达标了。

大过年的,放高利货的咆嗦于门,沈父听得可恶,但是对放债人来讲,年前结账却是传统。所以,人家之所以咆哮,完全是因了理直气壮。但是影响沈父心情哈,老大你这是怎么搞的?

不巧,沈复正准备解释哩,陈芸嫁到锡山华氏的、小时候的结拜姐妹,知道她病了,遣人来问。沈父以为又是憨园那边派来的,气死了,大骂曰:“汝妇不守闺训,结盟娼妓;汝亦不思习上,滥伍小人。若置汝死地,情有不忍。姑宽三日限,速自为计,迟必首汝逆矣。”

好歹是亲爹,不忍直接置你们于死地,所以给了三天时间,赶紧收拾一下给我滚蛋,否则我向官府告你不孝之罪,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唉,陈芸又成功地赢来第二次被驱逐!

这叫家有败妻,诸事不遂,卷铺盖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