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人社部、财政部两部委办公厅下发通知,称个别地区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由于专业性、规范性不足,存在享受补贴人员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的隐患。通知要求各地将个人信息保护与资金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考虑,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

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此前,重庆涪陵、湖北宜昌、湖南益阳等多地政府部门在官网公开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时,把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隐私信息也一并公开,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

政府部门迅速整改的同时,也有基层人员反映,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只有指导性文件,缺少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导致办公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无章可循。加之部分人员隐私保护意识薄弱,弄得“好事没有办好,没有要求公开的也公开了”。

隐私护卫队注意到,人社部、财政部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公开内容方面做了较为细致的说明:

对《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公开内容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在公开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对《办法》未要求公开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享受补贴人员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严禁将劳动者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

《通知》中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对敏感信息不当公开、涉及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删除、隐藏、遮挡等补救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规范公开细则、提出整改要求同时,《通知》在人员管理和网络安全方面对各地作出进一步的提醒和强调: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落实政策、提供服务中获取的劳动者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已经建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建设,着力避免信息泄露。

《通知》还从“提高思想认识”方面强调,各地应将个人信息保护与资金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考虑,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既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也杜绝个人敏感信息泄露。

人社、教育领域频传不当公开

就业补助信息和学生资助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中最为常见的两项,因此更多地暴露出个人隐私信息不当公开的问题。

在人社部、财政部之前,教育部也曾就个别省份和高校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时泄露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的情况,连续发出“清理令”。

11月21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17年第9号预警,提醒各地保护学生隐私,在奖助学金各个环节,都不能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12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教育部又再次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并表示将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性日益提升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正在将社会强行带入大数据时代。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政府所面临的个人信息保护挑战已不仅仅局限于信息公开领域。围绕着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情况,各国家级政府部门纷纷出台新的政策进行应对。

2013年,工信部发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提出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收集和使用规范。其中强调,二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去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在介绍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情况时强调,个人的健康医疗信息最为敏感,属于隐私保护范围,要依法进行严格管控保护,加强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绝不能公开或泄露。

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联合召开“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会议,启动隐私条款专项工作,首批将对微信、淘宝等十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进行了评审。

采写:南都记者冯群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