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穿了件稍微低胸的裙子出门两次。首先,我的胸并不大,B+或小C吧;其次,那条裙子真心不算什么低胸,基本上要站在比我高的位置才能看到乳沟(当然跟胸部大小也是有关,咳咳)。
正面看充其量也就是脖子以下的肌肤露出的多一点罢了。然而,穿着这么一件衣服出街,体验并不好,出乎我意料的不好。
第一次穿出门的时候,男友都觉得还好,但是出去喝个咖啡的时间,被打量的次数和感觉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男人会不自觉地瞄向胸部,顺便打量一下身体,而女人会带有很不友好的反感表情,不仅看我的胸,还要看我的脸,直到跟我眼神对视,仿佛是想知道一个怎样长相的女人可以这么“不检点”,并且还不怕让你发现她的反感。
不止一个女人是这样的反应。而我,只能用眼神回一句:so what?
第二次穿出来是在大学校园里,这一次,我很认真地观察他们。
男生们普遍的反应是,瞄一眼然后有些闪烁地移开,如果有可能,再闪烁地瞄回来;女生们的反应依旧是看一眼胸再看一下脸再看一下腿或者再看一下鞋子,这中间似乎很多内心戏。
不过很明显的是,他们都不会直接看着我的眼睛然后做出一副评判的样子,也不会像要剥了你的衣服似的上下打量。当他们的反应越是可爱,我就越发觉得有趣和自在。年轻的大学生们似乎相对害羞、相对包容,但是我不想因此做什么群体划分。
有网友给我留言,说自己胸大爱露就露,但是不乐意被人指指点点。
也有网友说,有次在地铁上被人盯着胸部看,但是她并没有露,而是穿着高领。
还有一个网友说,她顶着一头紫发烟熏妆涂着姨妈色口红衣着暴露的时候,别人只是远远看着,
反而几次被骚扰都是她留黑长卷发不化妆的时候
。
所以,你看,被不舒服地盯着看,并不仅限于衣着暴露的时候,也不限于大胸、艳丽、搔首弄姿的“骚货”,所以那些劝人“检点”的“受害人责难”早该停止了。
不过,对于“不舒服的感觉”是否构成性骚扰的必要条件,是值得再讨论的。而且,我认同好友Jess的观点,我们是否对于关于性的一切东西都过于敏感了?
比如诸如屁股、阴部、胸部、大腿等与性密切相关的部位,很容易被定性为性骚扰,而对于胳膊、手、脚、头、背部等被碰到,却不太容易被冠以性骚扰的罪名,是对性的小心翼翼,或者说污名化,才导致那些“性器官”异常娇贵。
因此,不为性去污名,性骚扰在法律和实践中的争议就很难解决。但是,即便我认同上述观点,却很难否定当他人对我投以不尊重、不友善的眼光的时候的我的感受,即那种切切实实的“不舒服”。
而当他人采取了进一步的行为(包括语言)让这种不舒服加剧以至于造成了心理上的阴影甚至伤害的时候,怕是想要理性分析“为何性器官如此娇贵”也是很难了。
因此,关于“性骚扰”,恐怕既不能简单地把主观“不舒服”当做唯一或主要定罪的理由(因为其容易被利用,却难以取证,而被告性骚扰的一方却没有解释的立场或者难以拿出有力的反驳证据)。
同时不能忽视对性和性器官的去污名化,当然也不能因此忽略或否定被“骚扰”人的感受和心理伤害。
在现在的舆论形势下,我们需要避免制造出一边倒的批评和愤怒,避免出现舆论专制和刻奇现象(编者注:形容讨好自己、迎合自己的现象),因为不愿倾听不同的声音并不利于关于性骚扰的立法和惩治。
注:本文配图来源网络。
作者
杨旎文
博士,毕业于阿姆斯特丹大学政治学系。坚信任何个人和任何形式的爱都值得被尊重。To love, to respect, to think; be kind, be critical, be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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