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刘鑫被陈世峰辩护人吊打了半天,但刘鑫陈述足以认定刘鑫是诚实证人。

陈世峰所谓刘鑫递刀说与事实不符。

案发当夜,江歌与江母终止通话时至江歌遇袭仅8分钟。江歌与刘鑫回到公寓楼下,刘鑫先上楼入屋,江歌打开信箱查看后上楼。江歌在2楼遭遇凶手,江歌见凶手持刀遂奔向所住房间方向并尖叫。凶手杀害江歌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邻居证言可以印证。

邻居听到两人脚步声,随即是尖叫,尖叫止时江歌已中刀。邻居Tαn与Nαn两人短暂商量后Tαn即打开门探视,与疑凶四目相对随即关门。而此时江歌已被刺倒地靠墙。江歌尖叫奔向家门到中刀,只是瞬间,不具备刘鑫递刀时间。

刘鑫听到的尖叫声也是邻居听到的尖叫声,刘鑫试图开门,此刻正是凶手猛刺江歌时,江歌中刀倒后将微开的门撞击关闭。刘鑫问"三叔,怎么了?",江歌已中刀不能回应,刘鑫透过门上猫眼窥视门外,猫眼被糊看不清。刘鑫意识到江歌在门外可能遇袭,即拨打110,并言语"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此时疑凶按门铃,刘鑫正与110对话。

门铃是谁按的,存在争议,陈说江歌没有按,他也没有按,可能是争执的时候身体撞到的。

其间,邻居Nαn再次开门,疑凶已逃离,Nαn看到江歌倒地,叫江歌无反应。刘鑫听到门外邻居说话声,遂对110说“等一等,有人,说话。”

刘鑫再次电话报警,110问按门铃是男女?刘鑫回答:“可能是男人。”

警察到场后将江歌抬走并将塑料布铺地保护现场,刘鑫开门随警察到警署,在回答询问时,刘鑫说:“以为江歌在门外把门锁了。”刘鑫向警察告诉遭陈世峰恐吓,并叙述案发前与陈世峰纠缠等情节。

警察将陈世峰列为疑凶,当天3号到陈世峰住处搜查,起获带有血迹外衣。

第二天的庭审记录明确了警方是在11月3日搜查陈世峰的房间。

江歌是11月3日凌晨被杀。

所以,刘鑫延误警方抓拿陈世峰是谣言。

11月3日案发仅仅两小时,警方就已经怀疑上陈世峰,并包围了他的家。

警察在案发公寓楼梯捡到水果刀柄一个。警察遂以陈世峰涉恐吓罪为由传讯陈世峰,取得陈世峰血液样本和指纹,经DNA和指纹鉴定,陈世峰住处扣押外衣血迹DNA与江歌一致,陈世峰指纹与刀柄上指纹一致,遂以涉嫌杀人罪羁押陈世峰。

11 月 3 日凌晨,刘鑫报警的 3 段录音

第 1 段:

刘鑫: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中文)

警方:警视厅 110 。

刘鑫:对不起!救命!中野、中野、中野、5 丁目、20 号、大内公寓 201 ,快点来!

警方:等一下,你冷静点。中野 5 丁目 20 号的多少?

刘鑫:20 号,20 号。

警方:20 号的多少号?

刘鑫:6 ,6 。

警方:慢点说

刘鑫:啊,啊,6 丁目,6 丁目,2 ,20 号,大内公寓。

警方:你叫什么名字?

刘鑫:刘鑫。快点!我姓刘。

警方:等等,小刘,发生了什么?你冷静地说。发生了什么?

刘鑫:等一下,有人,说话……

警方:你房间的门锁了吗?门是锁着的吗?

刘鑫:是的,锁着。但我姐姐……

警方:那就没事,你冷静点,警察已经去了。

第 2 段:

警方:你是哪国人?

刘鑫:中国。(相对平静)

警察:已经出警了,请放心。

刘鑫:(突然嗓音极其尖利,声嘶力竭喊)啊!拜托了!(疑似觉察到了什么)

警察:你住哪个房间?

刘鑫:(嗓音尖利)我住 20 、20 、0 !啊!快点!姐姐危险!

第 3 段:

警方:按门铃的是男还是女?

刘鑫:可能是男的。

刘鑫:第一次报警后,过了很久警察都没来。我坐在玄关那,非常焦虑,非常害怕,也看过猫眼,但依然看不清楚。没有听到外面有什么声音,想催一下。

打第二个 110 的时候,刘鑫对警方说明了很多猜想:

报警时我不知道发生命案,只是猜想有人会受伤,也许被人堵住嘴带走了,或者被人打晕了,为了以防万一,肯定需要救护车。我觉得我不说出点事来,警察就不会来。就只能很着急说姐姐很危险,赶紧来。

我的声音突然变尖利,是因为很着急,但日语不是母语,不能很快地表达出来,警察又在不停地问,于是我提高了声音,只能用“啊”来表达自己的绝望,只想让警察赶快来。

大内公寓 203 号住户 Tan 目击供述笔录(部分)

11 月 2 日午夜,刚过零点……我们听到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有人在跑,是两个人的脚步声。我们还听到一声凄切的尖叫。就像猫被人掐住了脖子的声音。我们公寓平常很少看到猫。我们说,如果是人怎么办。我打开门,探头往外看。只见 201 号门前倒着一个女人,还有个男人蹲在女人身边,双手在女人脖子那里摸索。男人转过头来,我们四目相对。男人戴着白色口罩。身穿有头套的长袖衣服,衣服上没有图案,颜色比较亮,接近白色。裤子什么样不记得了。男人背着双肩包。

我想,女人可能醉倒了,男人在照顾她。我探头看的时间大概有 3 秒,然后关门。随后听到咚咚咚快速奔跑,渐渐远去的脚步声。这时脚步声是一个人的。我知道是男的跑了。

室友 Nan 问我女的还倒着吗?Nan 就开门看外面。发现女的倒了,叫她没反应。门上还有血迹。……我们要报警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叫,说“姐姐很危险,快来!”应该是有人报警了。后来外面就热闹起来。

关于江歌是否惨叫和按门铃

报警录音里,不仅有刘鑫的声音,也有 2 到 3 秒的门铃声和惨叫声。

门外,陈世峰:

当时江歌是一边拧门的把手,一边在说什么,似乎是一种方言,但是我没有听清楚,江歌没有喊“啊”,也没有说要叫警察。她身子在动,好像没有故意在按门铃,但是可能碰到了门铃。

在此期间没有听到江歌的惨叫声,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状态太激烈,所以没有闲暇关注到声音。“我感觉刀要刺入江歌的时候她发出了惨叫。”

门内,刘鑫:

当时印象最深的,外面窸窣窸窣奇怪的声音,分不清楚,我觉得很奇怪。那时候可能听到门铃声,但现在印象也模糊了,记不清了。

报警时,警察问有没有人按门铃。回答“一开始有人按门铃”“可能是男的”,那是因为很混乱,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现在也记不起来。因为反推的力气很大,所以猜测那是男的。

关于门有没有上锁

陈世峰:

刘鑫将刀递给了江歌,推了江歌,锁上了门。我听到门立马被锁上,听到上链子的声音,江转身去拧、敲门。

刘鑫:

不确定是不是江歌在门外锁门。报警录音里那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有误,当时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怎么”两个字,是在 110 录音之前说的,没有被录上。

后来在核对笔录的时候,刘纠正了那个“骂”字,改成“闹”。

我还以为外面的人跟我闹呢。如果是闹的话,我也不知道是谁在闹,一开始觉得是江歌。因为门被强大的力量反推回来,自动关上了,第二次推根本没有推开,我以为门在外面锁了。我觉得有危险才报警。在报警前,我想确认一下是有人闹还是别的,我没有办法确认。因为外面没有反应。

录音里,警察曾说“大门上锁了吗?”刘鑫说:“是的。但是姐姐……”警方后来又问了次“上锁了吗?”刘回答“上了”。

刘鑫:我当时没有听清楚,没有印象,我很恐惧,大脑一片混乱,我的话是无意识,吼出来的话。我的记忆中,江家的门如果锁了,需要拧一下小锁,才能拧开把手。警察来了以后,我记忆中没有开那个小锁。

陈:刘在案发后被带到警车里,供述书上明明清楚地写道,她听到门外,门把手转,使劲敲门。那是刚经过不久的事,一定是最真实的。后又说门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

法学专家点评:

450万个签名要求判决陈世峰死刑,日本前法官说:对审理【完全没有影响】 。

在诉讼中,被告人只需要对案发情形加以陈述,爱怎么说怎么说,哪怕胡说八道或者不说话,都是他的法定权利。而被告人大多数都会狡辩,这很正常。人都有求生本能,一般来说,直白干脆认罪的,很少。

经常很多受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的说法接受不了,愤怒不已,我们都会劝他们不必在意。总得给人家一个辩解的机会吧,这是人权。

有时候说得越多,带出越多,你就算胜诉,伤害反而更大。没事不上法庭。法律这东西,就是双刃剑。受害人家属胜诉了,反而负债累累,或者气得半死的,这样的事情很多。

陈世锋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江歌真的去要钱,那就证明他是胡说了,并不会损害到江歌什么。

该案庭审的关键,是必须证明陈世锋杀人具有主观恶性,因为检察官起诉定的是故意杀人。如何证明陈世锋主观有杀人意图,并且做了准备工作,除了依靠证据,比如凶器什么的,还有就是死者死因和伤害的鉴定,以及证人证词。这次日本出租房邻居的证词和刘鑫证词都很给力。

如果陈世锋之前做的供述是真实的,那么,就可以确定他可能是发现刘鑫没有怀孕,对江歌怀恨在心,所以带刀去报复。这样,就可以让陪审团和法官确信,陈世锋主观是有谋杀意图的,不是激情杀人。所以检察官昨天在陈世锋自供的江歌取钱问题上做了功夫,对陈世锋自述部分进行质证。日本检察官并不认为如果江歌真的去要钱就是道德瑕疵。

但是陈世锋说他杀江歌的原因是因为江突然对他动手,加上刘鑫报案他听到了,以及怕江只受伤不死,父母需要多付医药费。检察官在庭审中,就他说的动机,做了反驳,用的是刑事诉讼法律技术。

从对陈世锋坏人的角度猜测,陈世锋当然要说刘鑫是堕胎啊,说她堕胎,她就没法说自己来大姨妈了,同时说刘鑫递刀给江歌,以及把江歌推出去,江拿到刘递的刀,跟他比划,他不小心刺道江歌,正当防卫,就可以证明他自己不是蓄意杀人了。

顺便说一句,由于舆论力量,导致刘鑫花了时间自证清白,让她的证明有点躲闪的感觉,还给陈世锋律师抓到机会,说了一通对刘鑫人品质疑的话,希望不至于影响到陪审员。

好奇,连法官都未必能够真正发现的事实,网上怎么会那么多福尔摩斯给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