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关于小罗侮辱成吉思汗挂像案件,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依法判处小罗有期徒刑一年。此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关注。

小罗今年19岁,宁夏人,在银川市当服务员。5月20日下午,小罗喝多了,也许是为了好玩,也许是为增加“快手”视频点击量,拍摄了一段脚踩成吉思汗画像的视频,并上传到互联网上。2小时后,罗某某在网友的提醒下,删除了该视频,但视频已被多次人转发到facebook和微信群。当地蒙古人到派出所报案,然后被抓了。

为什么银川案件会转移至伊金霍洛旗审判?异地审理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的一种有效司法制度安排,在银川有影响审判的准确性因素吗?伊金霍洛旗是在哪里呢?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世代为帝王成吉思汗驻守陵寝,他们被称作“达尔扈特人”,翻译成汉语意为“担负神圣使命者”。现今的成吉思汗陵也是经过多次迁移才迁回故地,不过达尔扈特人始终不离不弃,至今已忠诚守灵近800年。

大约在1282年,元朝忽必烈时期钦定成吉思汗四时大典,产生规范的祭文、祭词,守护、祭祀人有了详细的分工。这部分专职祭祀者,开始称之为达尔扈特人,他们遵照成吉思汗的遗训,永不担任任何官职,也不负担官差徭役,使之世代为成吉思汗祭祀服务。

达尔扈特人从成吉思汗八白宫建立以来,世世代代守护、祭祀和管理奉祀之神。完整地保留了十三世纪古老的祭祀文化,目前守陵人已经是第39代了,队伍从1000余人到1700余户近6000人。

鲁迅曾经评价成吉思汗: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直到今年八月里,因为要查一点故事,翻了三部蒙古史,这才明白蒙古人的征服‘斡罗思’,侵入匈奥,还在征服全中国之前,那时的成吉思汗还不是我们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资格比我们老,应该他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国,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的。”

成吉思汗在国人的印象不一,但在蒙古人心目中的地位确实非凡,有人以毛主席于中国的地位来进行比拟,可能也不失偏颇。

蒙古族人已经把他当成神圣,隐约有宗教意味。

小罗如若不知成吉思汗于蒙古人心中地位,尚可认为无知,应该谨予劝诫。但明显他是知道的,并且在公共场合踩踏侮辱成吉思汗挂像,拍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且被大量转发,亵渎了众多蒙古族人民以及成吉思汗崇拜者感情,甚至更大范围内的公众对杰出历史人物的感情。这确实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应该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那么在成吉思汗教的大本营伊金霍洛旗审判,不更是影响审判公正性吗?

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说明“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原“第四十七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拟修订为“第六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煽动民族分裂、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二)利用宗教煽动仇恨、歧视的;(三)在出版物、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宗教的歧视、侮辱内容的”。

被告人小罗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在庭审过程中就其所犯罪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表示歉意。庭审期间,罗某某为自己的糊涂行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向法庭递交了忏悔书。

那么依据现行法律,小罗的行为定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和在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宗教的歧视、侮辱内容,应该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为何会有一年的有期徒刑

关于亵渎公众雕像行为,这几年一直都在发生,附以往惩戒:

兰考县委书记魏治功表示,以加强教育为主。对于此事他感觉非常难受,也派人去调查后,发现这些人可能是外地来的游客,可能是不懂得焦裕禄的精神,才做出如此过格的事。下一步,兰考将加强对焦桐景观附近的监管,切实宣传焦裕禄精神,让先烈精神后世永存。

吴起县公安局找到男子进行询问,男子主动提出到旅游局进行道歉,写下道歉信,向全县和全国人民公开道歉。

重庆城口县公安局对当事人邓某、黄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并要求两男子通过县内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城口县电视台录制了两人的道歉声明,于晚城口新闻中播出。

宾夕法尼亚州,一名14岁少年因在Facebook上传侮辱耶稣像的照片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