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有目共睹,在男权时代,三从四德是女子必修的功课,唯有相夫教子才称得上贤淑善良。所以在很多史料记载中,女子的地位一直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她们在男人的眼中,不过是一件衣服罢了,需要的时候穿在身上,不需要的时候随意丢弃,由此才有了男人修葺的“七出”理由,也就是有七种借口,男人可以任意赶妻子出门。
但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那些犯了罪或者是蒙冤入狱的女子,她们悲惨的命运才更值得人们同情,因为她们在狱中不仅要经受各种严刑拷打,如果是处女,还要将处子之身破除,古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喜欢的朋友可以搜索北痕旧梦,关注我们看更多有趣历史。
这还要从女犯人所受到的惩罚说起。古代女子一旦身陷牢狱之灾, 其惨状简直无以言表。比较有名的惩罚诸如“骑木驴”、“铁莲花”等等闻名后世,尤其是骑木驴,其形象的名字称谓,对女人残酷的折磨,更为世人所熟知。
翻阅古代刑狱历史资料可以得知,所谓的“木驴”,一般是一张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木驴腿或滚轮,整个外形似驴背部,有弧度,又有条凳的功能。最让人惊恐的是,在长木板的正中间,都要安装一根向上竖起的圆木橛子,橛子粗约二寸,长约一尺,这也是 “木驴”刑具名称的由来。
等到女犯被判处死刑时,验明正身之后,她们身上的衣物就会被全部剥光,双手牢牢捆绑,被人抬上木驴上面,下体正对那根圆木橛子直插下去,为了防止她们因为疼痛而挣扎,同时还要将女犯人的双腿用大钉钉在木驴上,然后被人抬着上街游行。
有时某些地区为了达到羞辱女性的目的,还特意会准备一些带刺的荆条,游行的过程中一边抽打女犯人,一边逼迫其大声高喊:“奴家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下淫行,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
有人会问,骑木驴和破除女子的处子之身有必然的关系吗?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说在古代社会,处子之身的女子被破身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给那些女子心理上以痛苦和震慑,这样在游街的时候不敢过于反抗;另一方面,破除了女子的处子之身,有助于将她们抬上木驴。
庆幸的是,时代在发展,文明在进步,这些惨无人道的刑罚早已被淘汰了,虽然有些女子犯下的罪行确实令人可气,但在处罚上,还是感觉文明一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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